《关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调研报告》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于2011年3-4月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专题赴广东、湖南、江苏、上海进行调研。调研组建议启动社会组织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可先行出台《行业协会法》、《慈善法》等单项法规。在中央层面成立社会组织管理领导机构,统筹制定政策,各地建相应机构,上下贯通。科学界定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论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
《关于行政复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调研报告》
2011年4月和6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专题赴浙江、湖北、山东、黑龙江调研。调研组认为,行政复议具有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对抗性弱、成本低廉、执行有力等制度优势,应成为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调整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权益”成为其主导功能;在制度设计上,强化行政复议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等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畅通渠道,适当扩大受案范围,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和结案方式;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和保障,为行政复议办案提供必需的条件。
《全国政协调研组关于赴新疆调研情况的报告》
201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和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率全国政协调研组,赴新疆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调研。调研组建议,当前要广泛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坚持以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为途径加快转变新疆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南疆三地州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建设一批交通、水利、生态保护工程项目。搞好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打造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进一步发展现代教育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
《全国政协调研组关于赴内蒙古调研情况的报告》
2011年7月4日至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率全国政协调研组赴内蒙古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调研。调研组提出支持内蒙古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快速客运和运煤通道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建议。建议把东部五盟市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少数民族地区,享受国家对其他边疆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和集中联片扶贫政策。给予内蒙古适当灵活的调整工资、津补贴政策。
调研组委员名单
王 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
孙怀山 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副秘书长
张国宝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陈晓光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文联副主席,文化部原副部长
庄国荣(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吴晓青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宁高宁 全国政协委员,中粮集团董事长
王健林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总裁
卢志强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泛海集团董事长、总裁
张 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
冯 巩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艺术总监,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