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社会团体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地方政协: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沈 阳 大 连 南 京 长 春 哈尔滨 杭 州 宁 波 厦 门 济 南 青 岛 武 汉 广 州 深 圳成 都 西 安
(1949年10月~1954年12月)毛泽东
(1954年12月~1978年3月)周恩来
(1978年3月~1983年6月)邓小平
(1983年6月~1988年4月)邓颖超
(1988年4月~1993年3月)李先念
(1993年3月~2003年3月)李瑞环
(2003年3月~2013年3月)贾庆林
(2013年3月~ )俞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