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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与使命担当,为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全党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创新政策生态、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推动企业从创新参与者加速转型为创新主导者,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现历史性跃升。
企业担当研发投入主力,构建起研发投入新格局。“十四五”时期企业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持续保持在3/4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强度从2020年的1.41%提升至2025年的1.7%以上,投入总量与占比均创历史新高。研发投入格局实现根本性转变,打破了以往科研投入偏重高校、科研院所的传统结构,构建起“企业为主体、多元协同发力”的研发投入新格局。
创新梯队持续壮大,量质同步提升。2025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0.4万家,较2020年增长81%,培育形成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更有超14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6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为创新生力军,逐步构建起“领军企业牵头、专精特新企业配套、中小微企业协同”的创新梯队,在新能源、5G通信、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领域形成显著国际竞争优势。
创新平台支撑有力,产学研协同走深走实。“十四五”时期,依托企业布局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平台,有效打通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关键堵点,成功突破近700项关键共性技术。企业牵头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占比近80%,“揭榜挂帅”“赛马制”“链主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全面推广,企业真正成为科研方向“出题人”、技术攻关“答题人”、成果实效“阅卷人”,创新资源高效集聚,产学研深度融合效率大幅提升。
创新成果转化提速,产业赋能成效凸显。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从“十三五”末的90.7万件增至2025年的131.2万件,占发明专利申请总量比重由60%升至65.7%;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从2020年的44.9%提升至2025年的54%,大幅提高9.1个百分点;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连年攀升,2025年突破7.57万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较“十三五”末增长48%。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扭转了以往科研与产业“两张皮”问题,有力推动了我国产业体系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科技强国筑牢了坚实根基。
2026年3月12日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设立专门章节进行了部署。《纲要》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中的“四个主体”定位,充分发挥企业市场敏感度强、产业需求精准、转化效率高的优势,从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体系三个维度系统布局,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目标,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彻底扭转以往创新与产业脱节、科研与市场分离的问题,实现从“企业参与创新”到“企业主导创新”的根本性转变。
《纲要》提出“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建立健全项目、平台、数据、人才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的政策体系”。在决策与项目方面,提高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作为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核心方向,推动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纳入国家体系,让创新选题从“实验室导向”转向“产业需求导向”,从源头上避免无效研发。同时,支持企业更多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在技术路线制定、攻关任务推进、参与单位选择、经费使用分配上赋予牵头企业更大自主权,彻底改变以往科研项目由高校院所主导、企业被动参与的局面,让企业自主把控攻关节奏与方向,贴合产业实际落地需求。在平台与资源方面,优先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加大国家科学数据、工程试验数据向企业开放力度,扩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覆盖面,补齐企业高端创新平台短板,让企业拥有自主开展核心技术研发的软硬件支撑。在人才保障方面,完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等政策,破解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激励顶尖人才、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解决企业创新人才短缺、高端研发力量不足的难题,畅通人才链与创新链的链接。
《纲要》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企业面向产业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以企业为核心构建起需求牵引、协同高效、转化顺畅的新模式,是改变以往产学研合作市场导向不足、破解科研成果“沉睡”难题、提升创新实效的关键举措。在协同攻关方面,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中试和示范应用,发挥领军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联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协同攻关,形成“大企业扛大旗、中小微企业补短板”的创新格局,突破单一主体难以攻克的技术瓶颈。在科技成果赋权方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激活科研成果转化动力,解决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动力不足、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加快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在产学研融通机制方面,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创新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向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开放科研条件和应用场景、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让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互利共赢。
《纲要》提出“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强普惠性政策供给,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良好环境”。从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方面构建普惠性、针对性和长效性的政策保障,为企业创新消除后顾之忧,给予制度保障。在税收政策方面,持续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稳定企业长期研发投入预期,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依托税收优惠激发各类企业创新积极性,尤其是缓解中小微企业创新资金压力。在金融体制方面,构建适配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多渠道拓宽中长期创业投资资金的来源,打造“耐心资本”支持体系,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并购基金的作用,同时提升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的便利性,破解企业创新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周期不匹配甚至“倒在上市前夜”的问题。此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建立科技保险体系,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分散企业研发与成果转化风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筑牢企业创新成果保护屏障,杜绝侵权仿冒损害企业创新权益,全方位优化创新生态,让企业敢创新、愿创新、能创新。
《纲要》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设立专门章节进行部署,是对“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经验的总结升华,也是应对全球科技竞争、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战略抉择。“十五五”时期,我们要通过全方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全面向实体经济聚焦,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产业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加坚实的创新支撑。(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 苗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