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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书面发言摘登(十二)

2026-07-1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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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林铎: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

尽管农民工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也面临新的变化和要求,制约着就业质量的提升和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为此建议:

一、建立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特别是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困难群体,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定向支持措施,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建立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就业服务网络,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线上岗位匹配、技能培训、社保办理、维权申诉等功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探索推广“企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联合体﹢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模式,落实吸收就业奖补政策,增强就业带动能力。持续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推动实现“家门口”就业。

二、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在落实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就业容量,深入挖掘县域经济潜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县域布局,围绕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发展特色产业,探索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创造更多高附加值岗位。健全配套措施畅通供需对接,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完善劳务输出地与劳务输入地的沟通协作机制,优化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统筹做好外出务工农民工保障。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积极打造独具特色的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同时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紧扣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紧缺工种和新职业新业态需求,开设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实用技能培训、转岗专业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与产业发展的适配性。鼓励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加大对防止返贫、返乡农民工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设立专项帮扶岗位。围绕劳动力资源和特点,积极打造县域特色劳务品牌,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带动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健全完善权益保障。注重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坚持把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放在宏观政策的优先位置,完善农民工保障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养老保险异地衔接便捷机制,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机制。注重将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机结合,推动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向农民工全面覆盖,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为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李玛琳:优化社会保险缴费机制 破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题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是我国城乡居民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仅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增强其安全感和归属感,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而且有助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定和提升城乡居民预期消费能力。

为切实破解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缴不起、选不准、赶不上”的参保难题,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的便捷度,推动社会保障体系更加适配民生需求,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建议:

一、优化缴费档次设置。增设50%个人最低缴费档次,形成50%—300%之间多梯度选择,实现“缴得起、持续缴”。强化各类补贴政策效能,对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参照各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补助标准,由地方财政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并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鼓励个人“长缴长得、多缴多得”。完善城乡居民兜底保障政策,各省按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困难群体进行代缴,并根据档次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合理延长缴费时间。支持个人在年度缴费期多次提档缴费,对断缴超过3个月的人员,允许在缴费截止日前补缴,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医保等待期缩短至1个月。

三、强化参保配套措施。优化缴费服务渠道。整合税务、社保、医保部门线上缴费入口,实现“一次登录、一键缴费”。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社区服务站的社保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档次测算、补贴申领等“一站式”服务,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群体的操作难题。完善延退补缴政策,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退保规则。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俗易懂地宣传缴费档次选择指南、补贴申领流程、缴费期限调整等核心政策;制作“缴费档次测算器”线上工具,帮助参保人员快速算出不同档次的缴费金额、未来养老金预估金额及可享受补贴额度。

四、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工作机制专班,统筹推进参保机制优化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完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提升经办效率。开展试点推广,总结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广,试点期间建立政策效果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及时优化调整。

全国政协常委、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但彦铮:多措并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群众健康首道防线、健康中国建设基础工程,但对照群众健康新需求,仍存在服务体系基础薄弱,医防融合缺乏制度保障,机构间信息、人才、业务协同不畅;服务供给后劲不足,服务模式单一;上下整合衔接不畅,基层卫健业务系统平台繁杂、标准不一系统稳定性差、数据不互通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夯实公共卫生服务根基。加大疾控投入,将区县疾控实验室升级纳入国家支持,搭建统一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配齐硬件与编制,落实重精患者管理专项经费,加强人才培养。深化医防融合,建立人员双向流动、信息共享机制,下沉疾控监督员;优化公卫服务目录,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破除医养结合政策壁垒,简化审批备案,纳入医保、长护险定点。

二、打造整合型基层服务体系。纵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统一”管理,建强远程诊疗、智慧急救等智慧平台,布局检验、影像、心电、病理等区域共享诊断中心。构建“防医康养护”一体化模式,整合公卫、诊疗、转诊、康复、医养、安宁疗护服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医共体基金打包付费、结余留用,优化服务价格,合理提高护理、慢病管理等劳务项目收费。

三、畅通上下协同联动机制。优化基药考核规则,允许基层按需动态调整药品目录,实现与上级医院用药无缝衔接。统筹整合基层信息系统,统一数据标准,清理冗余业务平台,减轻基层填报负担;升级软硬件、打通数据接口,破除信息壁垒,实现诊疗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赋能分级诊疗落地。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名誉主席房兴耀:聚焦养老民生福祉 加大保障改善力度 全力托起群众幸福晚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首次在中央层面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系统性制度设计,明确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2035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民政部进一步明确,争取到“十五五”末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当前,居家社区服务可及性不足、农村供给薄弱、医养融合不深、人才严重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建议:

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广县、乡、村三级网络模式,以县级平台为统领、乡镇中心为枢纽、村(社区)站点为基础,推动资源下沉。落实新建城区同步配建养老设施,对非营利性机构用地应保尽保。

二、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普惠养老机构,力争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处示范性机构,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完善运营奖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普惠养老领域。

三、补齐农村普惠养老服务短板。推广“中心﹢站点”农村养老网络,因地制宜发展“孝善食堂”等助餐服务,发展“邻里守望”“幸福院”等互助模式,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骨干组建互助服务队伍,让特殊困难老年人“平时有人问、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管”。

四、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服务。推广“两院一体”模式,确保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持续提升。扩大“五床联动”试点,实现医康养护一体化衔接。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

五、健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人才纳入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依托产教融合共同体推进“院中校”订单式培养,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体系。推进长期照护师培训和智慧养老赋能,缓解人力不足。

六、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打造银发消费新场景。鼓励建设养老特色产业园区,推进科技赋能,实现“一键呼叫、上门服务、全程监管”。

七、加快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将互助养老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骨干组建常态化互助服务队伍。因地制宜推广“幸福里”互助社区、互助幸福院等模式,利用闲置房屋建设互助设施,形成“政府引导、基层支持、老年人自愿互助、社会广泛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让全体老年人享有专业、便捷、有温度的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在“十五五”时期,要统筹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农村补短板、医养融合、人才建设、银发经济、互助养老等重点工作,加快构建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真正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全国政协常委、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张光奇:补齐基层短板 做实“强基”工程 着力提升乡村群众健康获得感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世界规模最大的医疗服务体系、最大的传统医药体系,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15分钟就医圈”,居民就医便利性和获得感大幅提升。但仍存在区域不平衡,中西部、偏远地区,尤其是农村还较薄弱;人才引进留住难,流失明显,人员缺口大;紧密型医共体不够紧密,医疗“虹吸”现象较为明显,资源下沉仍然困难;医保支付仍有堵点难点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加大力度,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统一”。强化县级政府主导与部门协同责任、严格主管部门职责、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医共体信息平台,构建起“中心药房﹢集中审方”“家庭医生﹢医防融合”的慢病管理信息平台。强化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主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进行考核;对紧密型医共体主管部门和协同部门“六统一”工作进行考核问责;对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六统一”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问责和奖励激励。

二、补齐缺口,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村医轮训,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纵深推进人才使用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健全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激励作用,完善村医养老和医疗保障。

三、面向基层,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为农村低收入群体设定更加优惠的缴费标准,强化参保激励。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推行城乡居民家庭成员可以共济使用普通门诊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优化农村医保管理服务,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探索支持医保部门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等,采取委托服务、授权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网络。把医保基金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对骗保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医疗费用兜底机制,建立防范因病返贫致贫专项救助基金,补齐“三重保障”报销后自费部分缺口。推广实施补充商业健康保险,探索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豁免机制,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等。

全国政协常委、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何润生:完善澳门居民融入横琴合作区的民生保障

当前,“澳门平台﹢国际资源﹢横琴空间﹢成果共享”的发展模式日渐成型。在过去一年,横琴合作区第二阶段建设实现了稳步开局。数据显示,合作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运行,进出口贸易、消费市场、澳资企业聚集、第三产业增加值等多项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产业发展的提质增效也为澳琴民生融合提供了坚实支撑。今年初,澳门民间团体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超过八成的受访澳门青年愿意前往横琴合作区就业、八成六对创业有兴趣、过半数对居住持开放态度,但澳琴薪酬待遇的客观落差、趋同澳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等生活配套未能满足的问题仍对澳琴融合构成一定障碍。为此建议:

一、健全澳门青年就业的支持体系。持续深化粤港澳职业技能、从业资格的互认互通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开拓更多领域的职业培训、实习和考证项目,扩大有关政策的覆盖范围;同时,鼓励在合作区延伸办学的澳门高校开设更多产学结合的学科专业,为澳门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在合作区成长成才创设更有利的条件。

二、打造与澳门趋同的托儿与家政服务体系。深入检视澳琴在设立托儿所的法律及政策方面的差异,构建澳门托育机构入琴的准入与备案政策,并建立跨境协调机制打通堵点、简化流程、衔接标准。同时,建议将澳门居民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政策从横琴“澳门新街坊”延伸覆盖至合作区全域。

三、不断创新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适时总结澳琴跨境养老服务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与监管机制,有序推进养老领域标准互认和人才共育体系。同时,根据澳门长者的生活适应、日常照护和服务需求,研究以人工智能赋能,做好居家、社区、机构、医养“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提供从日常养老、社区参与以至求医就诊、院舍照护等多场景服务方案,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养老“澳琴方案”,为大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提供样板。

四、构建衔接澳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合作区卫生站的社区医疗服务,推动澳门医疗福利在合作区医院无缝覆盖。同时,进一步推动澳琴医疗检测结果全面互认、建立健全澳琴医疗检测资料共享平台和机制。

五、加快建设“一线”通道及跨境交通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澳琴各“一线”连接通道及口岸建设进程,推广“无感通关”至所有人员及车辆通关通道,并且加快推动跨境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多元运力的营运,构建“轨道﹢公交﹢出租﹢网约”协同发展的便利跨境出行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主席蓝绍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既是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重要标志,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挑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民生提质重要工程、系统治理重要内涵、长远发展重要基石。“十五五”规划纲要围绕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作出部署,推动了我国老龄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可促进银发经济方兴未艾、加快发展,但同时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并加以解决。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乡村养老”质量,将养老服务深度嵌入乡村全面振兴,深化调查研究、强化部门协同、优化政策供给,同步推进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有没有”和“好不好”的问题。因地制宜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利用闲置农房、校舍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增加养老服务空间,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将独居、孤寡、失能、残疾农村老年人列为核心保障对象,完善应急帮扶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医疗养老”保障,从政策层面加大统筹推进“养办医”“医办养”“医养联合体”等多种模式的力度。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医疗功能,逐步向医养结合方向转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探索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闲置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强化医保支付联通,结合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提高结算额度。

三、进一步做好“心理养老”服务,通过适当宣传方式和特定政策支持,引导相关部门及养老机构,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把“心理养老”纳入养老服务体系。组织修订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明确增加心理健康方面的具体要求。推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强制或鼓励养老机构将老年人心理健康动态监测纳入日常服务管理。大力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动员社会力量为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陪伴和精神慰藉。

四、进一步创造“社区养老”条件,从政策层面,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适度提高社区养老7%的占比,让更多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探索养老责任主体多方协同工作机制,依托社区功能自营、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机构、实行公建民营等多种社区养老具体实现形式。结合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运用存量和增量基础设施,解决社区养老空间不足的问题。

五、进一步拓展“余热养老”空间,将“银发就业”“银发创业”与“银发消费”“银发制造”一并列入银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引导社会观念变革和政策体系完善,营造尊重和支持老年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低龄老年人就业工伤保险制度,鼓励引导企业等其他各类经营主体、社会团体和社区,推出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并保证合理薪酬。消除各类对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特别是银发创业的不合理制约,注重老年人和年轻人岗位差异性和价值互补性,促进老年人与年轻人就业形成良性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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