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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强高等研究院 推动协同育人服务区域发展
高等研究院作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新型载体,对优化区域高教与战略科技力量分布、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对标教育强国战略要求,高等研究院在深化协同育人方面仍面临制约,例如,实体运行与统筹治理偏弱、协同机制与利益分配不畅、要素保障与配套政策不足,等等。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实体化集约化运行。相关部门出台《地方高等研究院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高等研究院建设标准和定位,引导各省聚焦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避免同质化建设。引导各地高等研究院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与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对在建和拟建高等研究院给予财政、人才、土地等政策支持,支持各省规划建设永久院区,打造集研发实验、中试验证、成果转化、国际交流于一体的现代化载体。
二、理顺协同机制,构建全链条育人生态。强化“企业出题、政府立题、高校解题、市场判题”闭环。建立跨区域需求对接平台,进一步推行“项目制”招生改革,将新增招生指标与企业真实技术需求深度绑定。健全“双导师”联合考核与互聘互访机制,打通高校教师与企业专家双向流动通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共有、风险共担、收益分成的契约化合作范式。
三、改革评价体系,完善以实效为导向的激励保障。坚决破除“唯论文”倾向,制定工程类专业硕士实践成果认定国家标准,明确重大技术突破、高水平专利、行业标准、工程方案等可替代传统学术论文。建立基础研究长周期支持与容错纠错机制,为高风险、高价值的原创探索提供制度兜底。构建“财政投入﹢社会资本﹢企业研发”多元投入体系,设立高等研究院专项奖学金与成果转化基金。对协同育人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专项补贴。
四、强化长效管理,健全动态评估与人才留用机制。实施“留才筑巢”工程,将职业规划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联动企业明晰晋升通道,完善属地落户、住房补贴、职称评审等绿色通道,提升人才属地转化率。支持组建全国高等研究院联盟,建立以“实战实效”为导向的动态评估与优胜劣汰机制,定期发布发展白皮书,推动成熟经验向各省复制推广。建立常态化评估与整改退出机制。
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陆桂华:推进水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全面实现水文事业现代化
水文是解决我国水旱灾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水问题的重要基础,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为防汛抗旱减灾、水利规划建设、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众服务提供重要支撑,在保障国家水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水文事业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差距,如水文基础科研较为薄弱、发展相对滞后,对水文规律的研究亟待深入等。建议:
一、推动水文学科发展。水文学是一门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应在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进一步提高水文学科地位,加大建设力度。由相关水文学科优势高校联合制定水文学科发展规划,推动水文学科群建设,调整优化水文学科方向和水文实践基地布局,重点完善水文与气象、信息、人工智能等相关交叉学科融合发展机制,提升水文学科服务国家水安全战略的能力。
二、强化水文基础研究。依托逐步完善的水文站网监测体系,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强化水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深化水文过程机理与演变规律研究,推动“高保真”数字流场模拟数学模型系统建设。加强国产相控阵ADCP等新型水文技术装备研发,推进水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健全完善水文技术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水文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可控水平。
三、加强水文人才队伍建设。高校要优化水文人才培养方案,夯实专业基础教育,真正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到国家基本水文站常驻实践,推动产学研深度结合。强化在职水文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水文工作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各级水利部门要重点培育水文领域创新人才队伍,积极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建立健全以专业技术骨干为核心、技能人才为支撑的水文科技创新人才体系,为推进水文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中央副主席孔令智:健全企业主导的基础研究体系 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推动重大原创性成果接连涌现,基础研究领域实现新飞跃。不过,当前以企业为主导的原始创新体系还有待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还需提升效能。建议:
一、进一步引导企业优化科创策源环节。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基础研究“特区”的有效做法,在现阶段以高校院所为主要实施对象的基础上,把传统产业龙头企业、新兴产业头部企业、未来产业领军企业纳入其中,鼓励企业充分发挥熟知行业发展、贴近市场需求的优势,凝练共性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发挥国有企业引导作用,把原创底层技术纳入国企绩效考核,倒逼其加大基础研究长期投入,示范带动更多经营主体把创新研发资金向前端基础研究领域延伸。
二、培育企业主导的基础研究生态模式。加快推广“高校出题、校企共答、纵向贯通”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鼓励高校围绕产业痛点凝练科学问题,支持企业设立基础研究基金反向激励高校研究,指导支持校企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打造一批建制化攻关团队,不断增强有计划、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效能,为更多创新成果实现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到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打下良好基础。
三、适配企业基础研究人才的培养需求。围绕“应用工程出题、基础研究答题”精准适配人才培养需求。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抓手,依托国家重大工程等真实任务场景,优化课程与实践环节,通过支持企业开放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方式,推动高校工程中心与国家重大工程、企业生产线等场景深度对接,提高卓越工程师等工程技术人才从产业需求中锻炼可被基础研究回应科学问题的能力,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牢人才支撑。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燕瑛:育人为基 科技为翼 人才为本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
教育是基础、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根本,三者内在一致、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作出具体部署。面对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新形势,以及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需求,三者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协同统筹机制。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建立一体推进领导小组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和问题协调。地方同步建立协调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聚焦“十五五”规划目标,出台专项政策文件,加强一体改革,打破各类壁垒。构建监测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客观评价政策效果。
二、深化教育改革,构建适配创新发展的教育体系。推动基础教育提质,强化基础教育创新教育,将创新素养纳入课程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大力发展新兴、基础、交叉学科。强化职业教育融合,打造特色专业集群,重点围绕服务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健全校企合作机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育人,实施“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快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
三、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效能。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基础研究支持体系,前瞻布局前沿性研究,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健全产学研协同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整合创新要素资源,支持校企共建研发平台。
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加强基础学科、青年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完善人才选育管用机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组建布局一体化国家实验室,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优化评价与激励机制,打破“四唯”束缚,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五、强化保障支撑,夯实协同发展基础。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投入结构,鼓励企业、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协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弘扬创新精神、工匠精神、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加强先进人物表彰和先进事迹媒体宣传。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郑永飞:双轮驱动支撑科技自立自强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质生产力的培育离不开两种形态的科技创新——一是脚踏实地型,立足产业需求、聚焦成果转化,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二是天马行空型,旨在突破现实桎梏、探索认知边界,为创新提供思想指引。这两种形态的创新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双重支撑,二者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科技强国建设。建议:
一、聚焦落地转化,破解脚踏实地型创新的发展难题。强化企业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建立“研发—转化—产业化”循环机制,推动科技项目与产业需求的市场化对接,完善技术交易平台,激励科技人员进入企业研发平台。强化高技术制造业加工工艺攻关,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大应用技术工程研发投入,集中工程技术界力量突破“卡脖子”技术,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升企业技术研发与转化能力。
二、强化保障引领,破解天马行空型创新的发展难题。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为从事基础性、前瞻性、思想性层面探索的科研人员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保障其自由探索的空间。完善分类评价体系,打破“唯项目、唯论文”导向,建立符合天马行空型创新特点的评价标准,侧重评价其思想价值、学术贡献与方向引领作用,激发科研人员的探索热情。搭建思想转化平台,推动天马行空型创新与脚踏实地型创新对接,将前瞻性理论探索转化为技术研发方向,实现思想价值向转化价值的间接赋能。
三、健全协同机制,破解二者协同发展的共性问题。一是优化人才培育体系,培育复合型创新人才,要加强实干型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实践转化能力,同时注重创新型人才培育,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培养科研人员的想象力与思辨能力,搭建人才交流平台,推动两类人才相互启发、协同发力。二是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建立两种创新形态的沟通对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思想探索、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形成协同发展的创新生态。三是营造良好创新文化,弘扬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打破思维桎梏,为两种创新形态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支撑。
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南京市政协副主席程永波:引导耐心资本赋能农业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科技企业是推进种业振兴、保障粮食安全、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围绕发展耐心资本、强化科技金融出台一系列政策,方向明确、力度持续加大。但农业科技普遍面临自然周期约束大、技术验证链条长等挑战,现有政策框架和金融工具在这一领域的适配性还不够强。建议:
一、在耐心资本政策框架下,构建农业科技长周期资本支撑体系。在国家层面的政府投资基金中,将农业科技明确列为重点投资方向,涵盖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绿色农业投入品、农业信息化与精准农业、产后加工与冷链保鲜技术等细分领域。基金存续期应充分考虑产业化实际进度,对育种等长周期方向可探索10年以上存续期。在具备条件的国家级农业领域引导基金中先行试点,设置差异化的阶段性评价指标。在落实容错机制时,充分考虑农业科技领域的客观风险,避免管理人员因担忧追责而不敢投资农业科技项目。
二、围绕农业科技核心资产,完善确权、评估和质押制度。研究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农业科技核心资产的价值评估指引。探索建立由科研单位、行业专家、评估机构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合评估机制,逐步形成各类资产可参考的价格区间和操作规程。推动完善品种权质押登记服务,探索建立种质资源、农业数据资产等的确权登记与流转服务机制,打通评估、登记、质押、处置等各环节。
三、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探索更适合农业科技企业的担保产品。适当拓宽业务范围,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研究开发差异化担保产品。优化风险补偿与代偿分担机制,重点向种业关键技术、智能农机装备、绿色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核心软件等关键环节倾斜。
四、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分类评价体系,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农业科技企业分类评价补充指引,按细分方向明确发展阶段划分标准和核心评价指标。依托行业协会、高校院所和地方政府,定期编制发布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报告、细分领域投资分析及典型案例,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鼓励金融机构与农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培养既懂农业技术、又熟悉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农业科技金融特色支行或专业团队。
五、推动资本市场对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更具包容性的支持。推动北交所等平台在上市审核中,对农业科技企业的特殊性给予适当考量,探索适配的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安排。鼓励已上市农业科技企业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形成梯次发展格局,拓宽耐心资本的退出渠道和价值实现路径。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储备得到了有效加强,但同时也要看到,很多领域的创新已进入到“无人区”和“他占区”,必须进一步突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储备,提升发展自主性、安全性。建议:
一、聚焦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储备。聚焦国家科研攻关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有效保护、转化运用和综合服务,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效贯通。大力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大院大所等创新“国家队”和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好派驻知识产权专员作用,更加精准服务和保证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的需要。加强科技、产业、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突出对国家科技战略、产业政策的深度耦合、高效协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
二、聚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巩固拓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政府引导、服务联动、多方协同的原则,充分调动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投融资机构、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等各类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加快构建开放协同、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生态,推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注重从制度层面推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层次问题,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机制,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设置衡量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知识产权指标,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资监管、财税金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有效衔接。
三、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地方试点,总结实践经验,加快起草形成数据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制度,搭建全国统一的登记平台。大力促进数字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领域专利审查规则。积极参与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数据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继续发挥主平台作用,与国外知识产权部门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共同打造更具活力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学术所长李林:推动生命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生命健康领域深度融合的关键,在于打通正向创新链条与反向需求校准的双向通道。推进深度融合,必须尊重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与产业应用的不同规律,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创新链的专业分工与高效协同——让擅长探索的科学家在好奇心驱使下深耕无人区,让精通工程放大的团队专司技术开发,让熟悉市场的主体主导产业化。建议:
一、构建需求牵引与自由探索相统一的方向生成机制。建立临床与产业需求倒逼基础研究选题的常态化机制,实行企业出题、科研答题、市场阅卷。设立需求牵引的定向基础研究基金,赋予首席科学家技术路线决定权与经费包干权。聚焦高端科学仪器、核心试剂、关键工业软件、专业数据库等薄弱环节,采取政府引导、企业牵头、院校协同、社会资本参与的联合攻关,推行“首台套、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与采购补贴,以用户反馈驱动迭代。
二、构筑成果转移转化与系统集成枢纽。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中试熟化基地,推行概念验证基金、中试代工与专业外包服务一体化运行模式,同步探索“监管沙盒”与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对前沿创新产品实施分级分类敏捷审评,缩短从实验室到临床的合规周期。加速人工智能与生命科学的深度融合,建设“智能设计—自动化实验—数据反馈—模型迭代”闭环研发平台,将“计算优先”嵌入研发流程,并将工艺放大约束、成本控制要求与合规标准前置反馈至科研阶段。推广创新联合体模式,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实行人才双向流动、项目共同投入、知识产权共享、收益按比例分成。
三、改革评价、资本与区域协同机制。建立与创新活动精准匹配的分类评价体系,其中,对从事基础研究与原创构思的科学家,实行以学术贡献与科学价值为核心的长周期“小同行”评价,设立免予频繁考核的学术保护区;对技术开发与工程攻关人才,突出技术突破性与解决产业关键问题的实绩,加大市场检验权重;对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人才,以技术转移成效与产业链带动效应为核心指标;单列技术转移与复合型人才评价序列,认可其在跨域衔接、产学研协同中的独特价值,拓宽人才双向流动通道。构建全周期资本接力体系,设立早期创新引导基金,明确“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导向,建立合理失败容忍机制。打破区域行政壁垒,推动跨区域伦理审查互认、审评标准协同与医疗数据合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