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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数字时代推动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
案由:数字时代,农民工就业挑战与机会并存,受农民工劳动素养所限,其在劳动市场中仍处弱势,就业不稳定、不充分问题将长期存在。
建议:一、着力重农固本,树立农民工正确择业观。乡村振兴背景下,改善农村宜居环境,大力发展新型产业,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民工对农村发展的未来看到希望,对乡村发展空间充满信心,转变择业观念,二次返乡就业。拓展农村吸纳劳动力的功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民宿经济、周末经济、农旅融合经济等短平快的经济形态转变农民工就业理念,自愿回乡发展。千方百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农民工发展观念,促进其回乡实现自我价值。
二、坚持以数为媒,稳固农民工就业新业态。规范平台经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及连接机制,让进入新业态的农民工取得相匹配的薪酬,加快新业态农民工加入当地工会组织,保障其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针对性培训,加大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新业态内就业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练好内功。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恪守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上网、依法开通直播,文明上网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传播积极向善向上的精神力量,不以粗俗的内容博取眼球,做持久型网络主播。
三、培植民营经济,确保农民工就业高质量。及时跟进了解和分析研判各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全方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从而进一步发挥其对农民工的超强吸纳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丰富金融服务策略,推动政策叠加协同发力,解决长期困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支持小微企业长足发展,带动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
民进中央:保障视障、听障群体阅读权益
案由:推进视障、听障群体阅读是全民阅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为保障视障、听障群体的阅读权益,我国在强化多形态无障碍文化资源建设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为视障、听障群体提供全面的文化服务、消弭信息鸿沟,让他们共享社会精神文明成果。
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视障、听障阅读资源供给不足。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无障碍阅读资源有待丰富和更新,相对于庞大的视障人群需求,盲文图书和有声读物藏量很有限。目前的阅读资源未能根据听障人群的生活经验和文化积累进行调整,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普遍缺乏配备手语翻译的音视频资料。二是财政补贴方式和版权问题影响视障、听障阅读产品和服务供给。无障碍软件、XR应用等迭代迅速,以补贴传统出版为主要模式的财政补贴方式在面对新技术、新需求时没有及时调整,具有滞后性。三是视障、听障出版人才紧缺。依照传统模式培养出来的编辑队伍,在实践中出现能力不匹配问题。国内专门创作视障、听障群体阅读资源的专业人才很少,无法提供有规模、高质量的阅读资源。
建议:一、扩大视障、听障阅读资源供给。加大对视障、听障出版阅读资源的财政支持,增加对无障碍技术的研发投入。创新无障碍格式的呈现方式、传播方式,为视障、听障群体提供丰富的阅读资源和便捷的阅读体验。搭建数字化无障碍阅读平台,不断提升视障、听障群体的阅读深度和广度。
二、探索建立财政全流程支持机制,做好视障、听障阅读产品版权合理使用的顶层设计,探索有效的版权合作方式和版权保护措施,推动扩大盲文图书、有声读物、配备手语翻译的音视频资料等阅读资源供给。
三、完善出版人才培育发展机制。加强“产学研”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无障碍阅读相关的出版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视障、听障阅读志愿者队伍建设;出版单位积极制定符合实际业务需求的人才培养计划,规范培训体系,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通过打造品牌、精品带动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朱旗:呼吁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强制责任保险条例》
在我国,精神卫生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家庭承担着对精神障碍患者主要的照顾责任。从防范社会风险的角度,需政府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建议——
一、修改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必须投保责任保险,加快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强制责任保险条例》。
二、督促国有控股的大型保险公司,平衡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产品设计,鼓励引导更多的民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该险种。
三、政府、保险公司联合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的政策解读,真正发挥责任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沈志华:探索军地一体医养保障新模式
现有体系和能力尚不能有效解决农村和边远地区退役军人就医难、老龄退役军人医养难、自谋职业军人看病难、伤残军人医护难等问题。建议——
一、充分研究论证。探索优化整合军地医养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军地支持、优势民企参与”的综合性医养平台。
二、推动试点先行。依托现有医疗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退役军人医养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医养保障新模式。
三、搞好融合发展。将军地一体的医养服务平台纳入重点区域示范项目,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享受相关政策扶持,提高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曹阿民: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 推进长护险高质量发展
长护险需要扩面、提质、增效,创新完善保险资金筹措体系,推动全社会应保尽保。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完善长护险稳定筹资机制。鼓励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更多商业保险企业开发差异化、针对性的险种,发展与长护险有机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
二、适应人口与社会发展趋势,完善长护险服务内容,量力而行扩大覆盖人群。将特殊人群优先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长期护理服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姚建红: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应与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同等待遇
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应与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同等待遇,体现国家对护理事业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体现对广大护理人员的尊重与激励。建议——
一、每年护士节举行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表彰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在重大节日、庆典及活动中,积极邀请获得者出席节庆观礼,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国内外参观访问、培训学习等。
二、给予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参照全国劳动模范奖励及待遇标准执行。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奖章获得者,激励其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的属地党政机关和工会,应在住房交通、医疗保健、休养疗养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舒心:推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管理,对更好保障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一、综合考虑群众医疗需求提升、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修订新版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促进医保诊疗项目管理更加合理规范。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明确医保医用耗材的准入排除原则、医保支付基本原则、国家及省市的职责划分等。
二、全面梳理现行医用耗材,实现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制定穷举现行所有医用耗材的统一目录,明确可独立收费的医用耗材品种及其医保报销类别,指导临床合规收费。
全国政协委员刘思德: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一体化分担机制
严重精神障碍(简称“重精”)患者肇事肇祸行为不仅对患者自身造成伤害,也可能对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后果。针对这一问题,我国防未全、管无力、法难执、调低效、保难赔、赔无底的问题长期存在。建议——
一、健全重精患者精准帮扶机制,制定省级一揽子风险防范措施。
二、政府统筹引导第三方机构深度嵌入“调赔保”服务机制。推广“‘家连家’重精患者家属培训”等社会服务形式,延伸第三方机构参与重精患者救助体系的质态链。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性多元调处服务,引入独立第三方监管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实施过程中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鼓励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展重精患者监责险宣讲和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卢业樑:优化社保征缴领域法治建设
当前,社会保险征缴制度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滞纳金计算规则模糊、缴费基数界定混乱等问题。建议——
一、社会保险费追缴期限需统一。在立法层面根本性地建立社保征缴期限的制度,明确追缴社保欠费的时效,避免因地方差异导致执法不一,从而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欠缴滞纳金计算规则需进一步细化和统一。建议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对社保滞纳金予以封顶,以统一追缴社保滞纳金的标准。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需统一。通过立法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标准,明确缴费基数中工资范围,避免因地区、行业差异导致缴费基数混乱。
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科学建立附加药品报销目录
当前,我国医保目录更新周期较长,且谈判降价压力大,企业研发投入回报周期延长。建议——
一、提升企业创新动力,优化创新药定价权。研究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的可能性及具体方法,使创新药成为一个能够吸引优质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集聚的领域。
二、科学使用商业保险以补齐医保。鼓励地方先行试点商业医疗保险补充保障机制,赋权保险公司在附加药品报销目录里的合理选择权,限定商业医疗保险回报率,结余率过高应当降低保费,出现亏损应当提高保费。
三、持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专业监管协作。推进基本医保“管办分开”改革,明确商业医疗保险的监管部门,实现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两类保险有序对接。
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向农民发放医保券 切实减轻农民医保缴费负担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农民面临增收压力和医保缴费负担。建议——
一、把农村居民每年400元的个人医保缴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分类分步(如连续参保缴费满五年或年满60周岁等)向农民发放。
二、为确保400元医保金精准足额用于医保缴费,国家医保局可采取“医保券”的方式进行发放。由持券农民通过医保缴费的方式缴纳,足额进入农民个人医疗保险账户。
三、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医保报销结算制度,完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新体系。稳步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城乡报销标准统一。深入推进城乡医保异地互认,加大大病报销比例。
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施卫东: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志愿服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前,各地的志愿服务工作距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议——
一、大力健全志愿服务网络。构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网络,组织基层干部、退役军人、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者联系到户,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整体合力。
二、积极开拓志愿服务模式。努力开展形式新颖、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志愿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文明实践中心基金的作用,积极支持和激励志愿组织常态化开展活动。
三、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质量。做到精准服务,因需施助。重点关注社会困难群体,提供针对性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全国政协委员刘洪悦:将“心理辅导员”岗位纳入社区服务体系
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对于我国现阶段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关乎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幸福中国的建设。建议——
一、充分鼓励有资质的民营心理机构向周边社区辐射,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服务。社区与机构有机高效配合联动,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打造社区心理公开课、一对一上门心理支持服务等多元的服务样态。
二、充分鼓励高校心理学专业学生进入社区提供心理服务,社区增添心理相关岗位,增加就业机会,解决社会最小单元(家庭)的心理所需。
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有条件的社区将心理服务与传统文化宣讲有机结合,充分将文化自信落到更基层、更实处。
全国政协委员王冬胜:更好发挥社会公益机构有效作用
当前我国公益机构在登记注册时,选择认证的业务范围具有较强的限定性,导致公益机构在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时能够运用的手段单一,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建议——
一、优化业务范围选项,由具体的细分领域调整为大类别、宽容度的选项,以适应公益机构跨领域合作和项目实施的需要。
二、设置开放选项,允许公益机构在登记注册时根据业务需要,本着项目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自行填写与民政相关的业务范围申请。
三、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以解决公益机构在寻找业务主管单位时的困难。
全国政协委员张克运: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十分必要,精神卫生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利于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有利于患者家庭减轻负担,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议——
国家层面进一步研究出台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法规政策,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加强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杨洋:完善成年心智障碍者监护体系
心智障碍者监护周期长、监护任务重,其家庭针对特需子女的社会监护安排仍面临诸多挑战。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监护与照护及财产管理衔接的政策细则。研究制定监护规范要求,明确监护人与照护服务机构、特殊需要信托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衔接流程。
二、建立健全监护监督机制。成立成年监护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护人选任标准、管理规则、运营制度、保障机制等。推进建设监护监督机构,对承担监护责任的社会主体进行监督监察。
三、强化基层公职监护职责落实。细化制定基层单位(民政部门、村委会、居委会)开展公职监护服务的规范流程和要求,开展对基层民政和村(居)委会人员的监护业务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向华:全面扶助居家晚期癌症患者
在我国,众多晚期癌症患者倾向于在家中度过临终阶段,但居家临终关怀服务尚处初级阶段,照护专业水平有待提升。建议——
一、深化居家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层次居家临终关怀服务网络。将居家临终关怀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目录,提高报销比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临终关怀服务。将纾缓医学纳入医学教育体系,加强医疗人员培训与认证。
二、推动居家晚期癌症患者综合救助体系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建立救助信息共享平台。
三、完善志愿者服务。通过民政部门与社区共建临终关怀服务志愿者团队;通过高校合作、社会组织联动等方式,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丰富志愿服务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谢俊明:尊重生命自主权 推进生前预嘱法治化
生前预嘱是对自身生命终末阶段适用的医疗手段、财产分配、后事安排等事项作出的表述与预先安排。目前,我国的生前预嘱事业虽已进入全面理论与部分实践阶段,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建议——
一、推动生前预嘱合法化。通过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赋予生前预嘱法律效力,规范相关标准与流程,制定与生前预嘱制度相配套的操作规范,强化对生前预嘱实施审查与监督,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扩大生前预嘱的适用范围。不局限于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进一步扩展至缓解性医疗照护等领域。
三、加强生命教育和社会公众宣传,促进全社会客观理性认识和接受安宁疗护工作及生前预嘱。
全国政协委员林伦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发展
当前,由于港澳与湾区内地城市在志愿服务管理、营运及服务机制上的制度性差异,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面临诸多挑战。建议——
一、联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统一志愿服务管理平台。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作为先行先试点,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统一管理平台,建立志愿服务联结机制,鼓励香港、澳门居民积极参与广东等地的志愿服务活动,并探讨建立粤港澳服务记录互认、激励回馈等一体化机制。
二、推动区域间规范化及专业化的志愿者学院基地建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志愿者学院基地,充分带动湾区城市间志愿服务的互联互通,促进两地交流模式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