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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 对接国际经贸标准 谱写制度型开放新篇章

2026-02-09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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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开放的中国,才会成为现代化的中国。”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着力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并就“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作出系统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明确列为2026年核心任务,将“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置于对外开放部署的首位。落实战略擘画将显著提升我国在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中的竞争力,推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的目标。

制度型开放的阶段性成就与现实挑战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正经历深刻重构,世界银行于2023年推出《全球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新评估体系,标志着国际规则从“边境措施”向“境内规制”深化延伸。我国作为第二批试点经济体,在基础设施服务、数字技术应用等领域表现突出,截至2024年,我国开放水平已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近年来,我国已在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层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标志着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迈出关键一步。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突破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4%,首次迈上万亿美元台阶,充分彰显制度开放的乘数效应。

2013年以来,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相继设立,形成了覆盖东中西部的全方位开放格局,其中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标志着其建设迈入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的新阶段。尽管成就斐然,《世界开放报告2025》显示,2024年中国开放指数在129个经济体中位列第38位,与2023年持平。这一排名表明,尽管中国在开放领域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与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经济体相比,仍面临三大现实挑战:其一,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有待提升。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深度嵌入国内制度环境,其开放水平直接取决于国内规制与国际规则的对接程度。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专业服务领域的准入限制仍然偏多,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制约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其二,外贸体制、外商投资管理、涉外法治建设存在制度协同不够的问题,跨境争议解决效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仍需提升(B-READY报告指出中国在融资便利性、争议解决方面存在结构性短板)。其三,在数智经济、AI生成内容(AIGC)著作权、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国内立法滞后于全球实践。随着数智技术飞速发展,数据跨境流动、数字内容版权、AI生成成果权属等新兴议题不断涌现,现有法律框架难以完全覆盖这些前沿领域,给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带来不确定性。

统筹布局重大开放平台,打造功能耦合的多层次开放合作载体

自贸试验区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纠纷解决、金融赋能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为更高能级开放平台的系统布局奠定了实践基础。《建议》明确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统筹布局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这一战略部署具有深刻理论内涵和实践价值。重大开放合作平台不仅是制度型开放的物理载体,而且是规则对接、要素集聚、创新策源的制度枢纽,其系统布局与协同运作构成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支点。

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是制度型开放的核心引擎。从理论上看,科技创新具有典型的“非竞争性”和“外溢性”特征,决定了其必须通过开放合作实现价值最大化。当前,全球创新网络已从线性模式向生态系统模式演进,制度型开放成为连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关键纽带。我国通过以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为核心的前沿科技平台,如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合肥滨湖、深圳光明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已与30多个国家建立联合实验室和科研合作机制;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对接欧盟“地平线计划”、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计划”等国际科研项目,2024年促成中外联合研发项目127个,技术交易额突破800亿元。更重要的是,科技创新平台正成为国际规则对接的“试验场”。上海自贸区率先试点“AI生成内容著作权归属规则”,明确“开发者享署名权、投资者享财产权”的差异化保护机制,为全球数字版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深圳前海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建立“国际专利审查加速通道”,将PCT专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审查周期缩短40%,显著增强了中国市场对海外创新主体的吸引力。

服务贸易开放合作平台是制度型开放的关键载体。与货物贸易不同,服务贸易深度嵌入国内制度环境,其开放程度直接取决于国内规制与国际规则的对接水平。我国正通过以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为核心的服务贸易制度创新平台,在教育、医疗、专业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准入。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全球数字贸易港”,实现服务贸易“一次都不跑”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实施“数字服务贸易便利化措施”,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有序;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数字服务贸易标准体系”,并与RCEP成员国推动标准互认,促进了区域服务贸易规则的对接与融合。

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平台是制度型开放的落脚点。从理论上看,产业发展平台通过制度集成创新,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从而形成制度型开放的“乘数效应”。我国正通过以产业链协同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平台,推动开放型经济体系的深化。例如,苏州工业园区与新加坡合作建立“中新产业创新协同中心”,推动产业链标准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跨区域产业协同平台”,推动产业政策、环保标准、市场监管等制度协同;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特殊综合保税区”,探索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创新,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开放便利的环境。

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建议在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时,应统筹布局三大类开放合作平台,强化自贸试验区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边境后”规则先行先试,通过“制度与政策集成创新”实现三类平台政策联动,建设跨平台数据共享中心,实现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三类平台标准互认,如上海自贸区将知识产权标准、服务贸易标准、产业标准统一纳入制度型开放标准体系;建立跨平台人才流动通道,促进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人才互通互认,为开放合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空间

数字贸易作为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的核心引擎,其发展深度依赖于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与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建议》明确强调“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这为在数智经济蓬勃兴起的背景下,以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引领新业态培育指明了方向。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已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衡量经济体“制度质量”的关键指标,凸显了该领域改革处于制度型开放的前沿阵地。为此,需依托制度型开放,系统性地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空间,具体路径包括:

其一,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针对AIGC作品权属认定、技术标准互认等前沿问题,积极联合欧盟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机构,共同研究并制定国际合作指南与实践框架。例如,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开放高地,探索建设“全球知识产权数字服务枢纽”,通过接入全球超过20个主要经济体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实现海外侵权风险的实时监测与预警,为国内创新主体“走出去”提供精准护航。

其二,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畅通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通道。为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融资难”的瓶颈,需构建全国统一、国际认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并配套差异化的质押率政策,以金融手段激活“沉睡”的专利资产。此举旨在系统性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存量专利向中小企业转化,将创新成果切实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与贸易新优势。

其三,打造“跨境知识产权数字服务平台”,提升贸易便利化与安全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成化、在线化的跨境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实现专利检索、商标国际注册、许可合同备案等事项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同时,应积极探索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跨境确权、存证与维权试点,利用技术手段大幅提升确权效率和维权透明度。在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方面,可推广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实施细则》的成功经验,在确保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适度放宽用于科研合作、远程医疗等特定领域的必要数据跨境流动限制,并探索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支撑。

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制度型开放,通过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改革,以系统思维强化平台集成、以制度协同推动功能耦合、以数字贸易优化空间布局,谱写制度型开放新篇章,在新一轮全球化竞争中赢得主动、赢得未来。

(作者马一德系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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