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网www.cppcc.gov.cn
首页>委员建言
民进中央: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案由: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是提振民间投资的有力举措。但从工作实际看,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议:一、尽快出台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指引。规范和明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适用领域、参与模式、运营管理、投资回报机制、退出机制等,厘清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与PPP新机制之间的区别和关联,为各地实质性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
二、加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的标准和规范,对推介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管理运营机制、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推介时间范围等提出具体要求。建立部门联合推介常态化机制,按照标准和要求,滚动筛选、分级公布适宜民营企业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建立项目推介跟踪服务机制,有效提升项目推介成功率。
三、推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向民营企业实质性开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资金等政策支持文件中,明确提出民营企业能够参与申报的方向,给予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稳定的政策预期。加大铁路、电网等垄断领域的改革力度,完善增量改革的配套制度,科学合理筛选适合吸引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不断优化市场化收入机制,降低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赖。
四、提升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能力。对成功吸引民营企业参与的重大工程项目,与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同等对待,从国家层面推动保障项目实施的各类要素需求。对目前开展的融资对接、重大工程用地保障等工作,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各类核心要素保障取得实质性进展。定期摸排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时排除项目落地的各类障碍,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全国政协委员杨光:加强合规指引 推动我国民营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在“出海”过程中面临各种复杂的风险挑战。建议——
一、出台匹配民营企业实际情况的跨境投资合规指引。培养与塑造民营企业在海外投资中的自我管理与保护能力,引导其严格遵守东道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培育涉外律师事务所,促进民营企业真正将法律作为其防范跨境投资风险的主要手段。
三、针对确有产业条件开展海外投资的民营企业提供跨境投资合规管理相关支持政策,对其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为其项目提供合规风险防范服务提供资金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范树奎: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保障国民经济社会稳健运行
为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议——
一、完善民营经济风险化解机制,试点上市公司重整流程与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政府、法院、证监三方同步联动。
二、建立民营经济流动性风险长效保障机制,国家清欠计划实施要根据行业、账期特点,优先向保民生、高端技术等重点民营经济领域予以清欠。
三、赋予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主体地位,允许民营企业成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人、关键技术攻关带头人,设立专门面向科技型民营企业的科研资助项目。重视科技型企业家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保留及培育。
四、建立民营经济统计体系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民营经济动态监测体系,强化跟踪与研判。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我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贡献持续提升的同时,部分民营企业因历史遗留问题或阶段性经营困难被列入失信名单,甚至陷入“失信—修复难—再失信”恶性循环。建议——
一、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加强立法保障,以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修复条件、程序和标准为信用修复提供法律依据。
二、构建跨部门协同平台,优化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探索推广“信用修复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一网申报、多端联审”。建立跨部门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修复结果互认。
三、强化信用修复后的动态监管与配套支持。探索建立“信用观察期”制度,对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设置1~3年观察期。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杜妍:强化政策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各区域民营经济发展不平衡。建议——
一、持续优化政策支持,在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二、支持地方化解债务压力。加快推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相关工作,加大力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三、强化融资政策支持。提供减免担保费用的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财政支持。改进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
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
五、尽早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将民营经济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制度,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司马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投资
2024年以来,我国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民间投资参与铁路、核电等领域重大项目3500多个。当前,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仍面临一些问题。建议——
一、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提振民间资本投资的信心。探索对城市营商环境、政务及商务诚信等投资参数实行第三方评价机制。
二、多措并举提高项目收益预期,提高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三、逐步给不同属性的资本松绑减压,扩展民间资本投资的空间和灵活性。尽快完善国资相关容错机制,支持国有企业更为高效地筹集民间资本,配置项目资源。
全国政协委员葛坚:鼓励民营企业创新消费业态 激发消费新动能
当前,我国消费市场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创新活力的主体,理应在推动消费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建议——
一、强化技术与人才支撑,加大对民营企业在新兴消费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完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开设相关专业课程。
二、优化金融扶持政策,破解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建立“创新消费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新兴消费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四、激发商会协会活力,构建产业生态。加强对商协会的指导和支持,鼓励依据行业发展节奏、特点制定涵盖质量、售后等多方面的标准规范。
全国政协委员黄宝荣: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但是,西部地区中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延长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政策,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帮助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给予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工业基地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支持当地中小企业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度降低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投资门槛、提高资金补助比例。
三、整合各部门现有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明确专门机构统一规划、统一制定相关政策,制定更加科学高效统一的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标准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刘聪: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扩大民间投资
为鼓励和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建议——
一、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用好政府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引导企业加大产业投资力度,促进制造业空间布局优化。推动以投资促消费,围绕消费升级、消费物流、消费场景、消费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加快投资。强化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三、持续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以基金、金融产品、“借转补”等方式,有效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联合联动。
全国政协委员陆铭:改善市场环境 更好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科技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凭借其灵活机制、市场敏锐性和创新能力,成为推动这一进程的关键主体,但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仍然有待改善。建议——
一、优化企业政策环境。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风险投资,针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强化核心技术攻关,更积极地推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
二、精准推进算法治理。引导企业规范算法应用行为,建立多元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优化监管体系,分级分类精准推进算法治理。
三、营造鼓励创新氛围。政策层面不对创新设禁区,制度层面建立“容错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打通民营小微经济发展堵点优化发展路径
民营小微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隐形壁垒”。建议——
一、完善优化政府政策举措。深入推进涉企法律法规政策评估清理。建立对中小微企业的全口径统计分析机制。建立权威信息库和咨询服务平台。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民营小微企业账款。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阶段性优惠政策。落实好推行实施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
三、强化支持引导激发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设立科研项目资助基金、创新奖励基金。引导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创新平台、试验场地等资源。建立民营小微企业与高校之间“订单式”培育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刘良翠:优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改扩建)项目股权结构 增强民营企业参与动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旨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项目建设运营水平。但从实践来看,特许经营项目中民营企业的参与度仍然不高。建议——
一、建立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实行差异化股权配置要求。
二、完善股权比例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建立“政府—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联合风险评估体系。
三、优化偏远地区政策适配,建立股权豁免与补偿机制。
四、强化政策协同与融资创新,拓宽民营企业参与路径。
全国政协委员刘洪: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建议——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发掘新的投资机遇,不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二、释放供需两端潜能。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契机,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围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和培育先进前沿技术、智能化设备和现代管理模式。
三、优化政务环境,加强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引导。优化政策享受申报流程,降低申请成本。拓展法律助企服务,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国政协委员吴楠:强化政策引擎 加速创新药物研发及成果转化
我国在创新药物研发过程中,尤其是早期阶段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出台更多政策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加速科研机构创新药物成果转化。建议——
一、设立专门针对创新药物临床前试验阶段的专项基金。对参与或投入创新药物早期研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免。对积极与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或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对积极参与创新药物早期研发与合作的企业,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由政府牵头,联合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共同设立创新药物早期研发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银行开发专门针对创新药物早期研发的信贷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李卫:以数据流通共享 促进制造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议——
一、试点以“技术﹢数据”双驱动推动制造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数据驱动的制造业科技创新共性平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快速提升。
二、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的数据权益分配长效制度和数据流通激励机制。引导各创新主体间数据、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协同共享与高效流动。
三、在关键行业试点建立以“技术﹢数据”全驱动的新型产业创新协同创新联合体,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应用路径。
全国政协委员杨爽:筑牢我国数据基础 促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探索发展更为规范、完善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建议——
一、制定我国行业标准,对数据进行确权,进一步明确数据登记内容,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对数据交易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以激励数据生产者和交易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规范我国数据产权登记程序,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实现数据权利的明晰化和法定化。
三、建设统一数据交易市场,确保数据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在我国数据产权登记办法中,进一步建立数据交易规则与标准体系。明确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数据交易场所的监督与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赵宗岐:进一步优化新质生产力 带动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
围绕“民族地区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实地走访江西等10个省区,调研发现新质生产力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在发展布局上,加速战略腹地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制定战略腹地产业规划。
二、在发展策略上,推进沿边沿海开放。联通基础设施,加快发展跨境铁路、公路和信息通路,培育多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园区。
三、在发展重点上,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升级,加大资金投入。搭建转化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四、在发展支撑上,优化政策体系,制定新质生产力专项税收优惠。优化区域发展,促进东西产业合作和资源共享。优化城市承载,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李青:以西部富裕绿电驱动全国绿算发展
近年来,青海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成为国家绿色算力枢纽节点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规划。制定国家绿色算力发展规划,明确绿色算力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西部“绿电”富裕地区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中。
二、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加强技术研发,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重点开展绿色算力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
三、提高绿色算力的利用效率,构建全国一体化绿色算力网,加强数据、算力和经济之间的协同联动。
四、完善标准体系与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绿色算力标准体系,制定绿色算力产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绿色算力发展的监管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马永生:进一步完善碳足迹体系建设
随着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各国碳足迹量化方法不统一对碳足迹核算产生影响,以欧盟为主的主要经济体正建立以碳足迹为核心的气候治理体系。我国进一步加强碳足迹核算与管理能力建设迫在眉睫。建议——
一、逐步出台具体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针对不同行业、产品及应用场景,分阶段制定科学严谨的核算框架与技术规范,确保标准体系与外贸地区碳足迹要求保持同步。
二、增强数据基础设施,加快我国相关行业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推动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实现与碳核算系统无缝对接。
三、推动国际标准互认,减少贸易壁垒。精准跟进各国碳足迹策略,推进认证通道建设,建立数据信任机制,实现标准协同突破。
全国政协委员史可:科学规划严格监管 谨防智算中心成为“数字烂尾楼”
近年来,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算力的需求也随之激增,全国各地纷纷上马智算中心项目。但表面热火朝天的繁荣景象背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建议——
一、科学规划,构建全国一体化智算中心体系。要进一步做好国家规划布局的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与现有的全国各地各类型算力设施的统筹、衔接和配合。
二、审慎决策,防止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以差异化算力需求为导向,发展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智算中心。
三、加强监管,为智算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有关部门要从智算中心项目全生命周期入手,加强测评和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运营。
全国政协委员张华俊: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低空经济已成为我国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抢占发展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布局。建议——
一、从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各地低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各地结合自身优势,围绕低空经济发展模式创新、应用场景开发等重点领域,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
二、国家空管部门进一步开放低空空域,简化飞行审批流程,建立统一的低空飞行服务监管平台,完善低空经济法规体系。
三、支持各地建设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创新中心、试飞基地等重大基础设施。通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渠道,对低空经济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四、支持推动各地建立低空经济协同发展机制,共建区域低空物流网络和文旅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