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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与“做成”中彰显政协担当

2025-09-24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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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三个有利于”明确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显著政治优势与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一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有利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二是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有利于汇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与力量;三是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效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一个常学常新、常悟常进的过程。结合地方政协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市级政协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工作需用好“五字诀”,并将其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践路径。

突出“党”字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强化理论武装先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把握三大核心认知:其一,明确人民政协组织的鲜明政治属性;其二,认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统领政协工作的总纲;其三,牢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具体、实在的要求,而非抽象概念。健全落实机制压阵。着力构建“学习领会—对标对表—贯彻落实”的工作闭环,探索建立履职评价的政治标准量化体系,确保政协各项工作与党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轴运转、同向发力,使党的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紧扣“商”字聚共识,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将凝聚共识贯穿于履职全过程。聚焦中心协商。围绕“产业转型、民生幸福”等地方发展关键领域开展“靶向协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地方实践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夯实发展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完善协商体系。致力于完善“三维协商”:纵向构建“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梯度协商载体,实现协商层级有序;横向打造“界别联组协商、政企圆桌协商、知名人士协商”品牌建设矩阵,拓宽协商参与范围;深度建立“提案点对点交办、民生热点面对面、委员助企直通车”履职为民机制,提升协商服务实效。强化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选项、部门单位工作清单、政协跟踪监督项目”,形成“协商—转化—落实—监督”的完整链条,确保协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聚焦“专”字提质量,提升履职效能。立足专门协商机构特色,不断提升政协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质量成效。全程质量管控。构建覆盖履职全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提案可行性前置评估,从源头把控提案质量;推行“四不两直”调研(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调研数据真实可靠;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履职效能评估,提升评估的客观性与专业性。强化专业支撑。实施“专业赋能工程”:动态更新完善本地“特色产业链条经济数据库”,为产业发展协商提供数据支撑;运用“12345”平台数据建立“年度民生热点监测表”,精准把握群众需求;建立由专业委员和行业领军人才构成的政协应用型智库,为协商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对重点提案实施“专家盲审”,对课题招标实行“揭榜挂帅”,激发专业力量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

着力“新”字求突破,增强工作活力。准确把握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在坚守根本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坚守初心之“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恪守法律法规与意识形态责任,严守纪律底线与职责定位,确保政协事业根基稳固、方向不偏。探索方法之“新”。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大力推进“数字政协”建设:开发集成化履职平台,实现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提交—交办—督办—反馈—评价”全流程在线管理;运用大数据技术生成社情民意“热点图谱”和“委员履职数字画像”,提升工作精准度和效率;深化“微调研、微协商、微监督、微服务、微讲堂”等“五微”工作法,推动政协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富有实效。

夯实“实”字固根本,强化自身建设。着力破解基层政协工作基础薄弱、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建强机关队伍。深入开展以“比实干、比创新、比实绩,提升思想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提升工作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三提升”活动,不断夯实政协工作基础,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委员活力。健全委员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涵盖“政治把握能力、协商议政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方面的“五维”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委员高质量完成“六个一”年度履职作业(联系一批界别群众、提交一件高质量提案、反映一篇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协商议事活动、参与一次调研视察、办一件惠民实事),以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促进委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综上,市级政协要用好“五字诀”,努力推动政协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更加注重“做出了什么效果”“做成了什么实事”转变,实现从“数量型”向“质量效能型”跃升,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政协智慧和力量。

(作者方针系江苏省泰州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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