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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陈子云:
加快绿色债券扩容提质 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创新发展
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产品之一,为推动我国绿色债券扩容提质,建议——
一、加大绿色债券融资优惠力度,引导经营主体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绿色债券市场扩容。
二、完善绿色债券全流程管理标准,形成高效规范的绿色债券融资业态,推动绿色债券高质量发行。
三、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验,建立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创新丰富绿色债券品种,提高绿色债券产品的投资吸引力。
全国政协委员罗卫:
出台金融法 落实金融监管全覆盖
为更好推进金融强国建设,建议加快推进金融领域的基本立法,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金融法。新出台的金融法应体现如下原则——
一、强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二、坚持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坚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四、坚持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全力提升金融市场内在稳定性。
五、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推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李月华:
推动防金融诈骗教育入校园
近年涉及两地的金融及投资诈骗案有上升趋势,对人民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也危害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顺应新形势,有必要提升防金融诈骗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是推动防骗教育进入校园。建议——
一、粤港两地合作,制作防诈宣传片或互联网产品。
二、进入校园,提升学生防诈意识。
三、多措并举,建立“联合防诈小组”,针对重点防骗宣传工作,展开有效、有针对性的宣传。
全国政协委员杨成长:
全面规范地方政府鼓励上市政策
企业规范改制和培育上市公司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引导企业构建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提升竞争力。建议——
一、加快引导地方政府形成全面资本市场发展观。尊重市场规律,合理规划资本运作。
二、逐步取消对企业上市的现金奖励政策。更多通过市场化引导基金等方式用到支持企业扩大产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和助力科创企业研发等方向。
三、进一步提升企业引导政策的针对性。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区域聚集,形成差异化集群创新效应。
四、加快优化地方资本市场发展的生态环境。
五、优化对地方政府资本市场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罗卓坚:
实现沪港房托基金互联互通
在中央大力支持下,沪港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引入多项新产品,促进两地市场的联通和协同发展。应积极探讨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纳入沪深港通的投资范围。建议——
一、研究采纳香港金融发展局建议,将房托基金纳入股市互联互通计划下的合资格证券,相关安排可先实施南向交易。
二、交易所买卖基金通(“ETF通”)日后放行,可考虑将房托ETF纳入“ETF通”下的合资格产品。
三、鼓励更多以人民币或双币计价的内地房托基金在香港上市,让内地企业以海外物业成立房托,吸纳国际资金,同时有助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
以香港为重要支点支持头部券商做优做强
当前形势下,金融机构需尽快加大海外业务布局和资产专业配置,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发挥重要的枢纽和桥头堡作用。建议——
一、可通过鼓励和引导业内并购重组,打造航母级全能型证券公司;有实力的中小券商可逐步转型为具有特定业务特色的证券公司,以服务不同企业的投融资需要。
二、符合一定资质的内地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以香港为支点,用好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以及普通法和资金自由流动等优势,主动辐射拓展东南亚、中东及南美等海外市场。发挥香港比较优势,着力打造人民币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赵柏基:
提振港股A股资本市场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中国资本市场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应当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建议——
一、持续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审核理念和审核机制筛选出优质的企业;在出口端,加大退市力度,尽快出清已经无法给投资者带来回报的公司,实现优胜劣汰。
二、推动A股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并重发展,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与融资功能相互促进,没有投资收益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也不可持续。
三、吸引更多的中长期资金投资A股,对于外资,在国家层面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国家通过QFII、RQFII等方式投资A股;对于国内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拉长考核期限、设置A股投资权重要求等手段进行激励和约束。
全国政协委员颜建国:
加快建设富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
当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践行ESG理念,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在成果评价(包括评级、指数等)方面仍存在缺失,特别是能够充分反映中国特色、具有科学性和公信力的ESG评价体系尚待完善。建议——
一、建立完善体现中国特色、全面准确反映中国机构表现的ESG评价体系,加强机构管理和披露指导,优化正向反馈链条,让中国企业ESG工作更加有据可依。
二、加快建设具有公信力的中国ESG评价机构。推动本土ESG评级机构由国内上市公司评级逐步向全球市场评级拓展,提升中国ESG评级的国际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加强中国ESG评价成果运用,引导中国ESG评价结果在经济活动中落地。
四、加强国际国内ESG评价交流互动,提升共识。
全国政协委员伍爱群:
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风险管理中心
建立上海国际金融风险管理中心,能够完善上海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成就上海卓越的金融风险全面管理能力,增加上海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能够集聚专业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金融风险管理机构,健全各类金融风险管理市场。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种类全覆盖、多层次、均衡发展的金融风险管理产品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加快完善保险产品体系,创新开发更多样化的保险产品。
二、多措并举提升为境内外各类主体提供廉价高效的金融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加大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力度、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和处罚力度。
三、全面提升上海金融市场及其金融风险管理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全国政协委员卢永雄:
试行粤港澳大湾区“资本通”
内地和香港均在研究试行数字货币,由于数字货币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直接追踪资金流向,造就金融创新的空间。建议——
试行粤港澳大湾区“资本通”,让数字化的港元和人民币在区内流动,通过资金融通,创造商机。例如内地公司在香港股市或债券市场筹集了港元,可以转成数字港元,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支付流通,大大增加内地特别是广东省相关公司在香港上市融资的吸引力。
全国政协委员蔡建春:
探索在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刑事 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
随着近年来金融市场迅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案件审判实践面临民事刑事交叉问题大量存在的挑战,对进一步调整优化案件管辖范围、对金融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提出了现实需求。建议——
参考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全面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成功做法,探索在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刑事案件、实行金融审判“三合一”的审判机制。同时,试点阶段将“三合一”管辖范围限定在涉资本市场案件、涉外金融案件等。
全国政协委员南存辉:
明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利率上限 标准适用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利率上限缺少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和经营主体亟须明确、统一的参考标准。建议——
一、最高人民法院尽快明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利率标准上限参照适用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为基层司法机关裁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供标准。
二、金融行政监管机关出台措施切实治理整顿金融机构乱收费、变相收费,遏止金融机构转嫁自身成本、税费等给实体企业。
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考虑制定多元化的标准满足市场多层次金融需求。明确上限标准不代表必须“一刀切”式地干预,可考虑分机构、分行业提供指导利率,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