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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
2023年11月2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后的提案工作条例更好地体现了“不调研不提提案”“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等要求,为与时俱进推动提案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经过多年发展,提案工作已经形成了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若干专项规定为主干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
2023年,十四届全国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注重在提高提案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强化督办协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提案精准度和含金量,提案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提案质量不断提高
2024年1月底,全国政协2023年度好提案名单公布。此次公布的58件年度好提案,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服务科学民主决策、推动有关工作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民盟中央提出的《关于打造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榜上有名。该提案提出了“吸收国际经验,整合规范现有立法成果”等5个方面建议,被列为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全国政协组成专门调研组开展调研,并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协商议政。国家知识产权局充分吸纳提案建议,研究形成地理标志条例立法框架,牵头起草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安徽、吉林、四川等地建设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在20个省份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实现最快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累计建设10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助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开展年度好提案评选,是全国政协在提高提案质量方面的又一创新举措。
2023年,全国政协强化提案质量导向,引导提案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通过印发《致全国政协委员的一封信》、发布提案参考选题、举办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提升提案选题精准度和提案建议的含金量。严格执行提案审查程序,确保立案提案立得住、有共识、能落实。过去一年,近2000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5000余件,提案意见建议被吸纳到政策文件中,为科学民主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督办力度持续加大
全国政协组成调研组,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重点提案开展督办调研,赴江苏4个地市,考察了21家民营企业以及商会组织、行政审批中心、合作示范区等,与企业家、一线员工、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座谈交流,多方面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实际困难和具体诉求,所提建议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相关配套举措中得到采纳和体现。
《关于构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制度的提案》是去年全国政协72个重点提案选题之一。2023年6月,全国政协就“构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制度”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走访并召开座谈会。对于该提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专门学校建设等实施办法,大力加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借助专业社会力量做好精准帮教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来,全国政协持续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提案办理取得实际成效。
2023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经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选题72项,有22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31项重点提案,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主席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选题、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主席会议听取年度重点提案督办情况汇报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协商渠道有效拓展
这是2023年10月12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一行走访最高人民法院座谈会上的一幕——
“《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办理的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该提案由民革中央提出,此外还有两件相关提案,提案者分别为杨临萍、马海军等3位委员。这些提案提出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审判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建立专项资金账户或公益诉讼基金、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鉴定和修复机构体系、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等具体建议。”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这次走访,旨在了解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就“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重点提案召开办理协商会。
走访提案承办单位,是全国政协有效拓展协商渠道的具体体现。
2023年,全国政协强调“协商就要真协商”,切实把协商贯穿提案提出、立案审查、提案交办、重点提案遴选、提案办理、提案督办和成果反馈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上门走访农工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了解党派提案工作运行机制,听取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委员和提案者代表走访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提案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情况、重点提案督办、重要协商议政活动筹备等,通过实地调研、面对面协商解疑释惑、增进共识,推动提案高效办理;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座谈,围绕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进行研讨,提升办理成效。
(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