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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 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
——全国政协“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21-11-1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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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历史性成就,贸易大国地位日益巩固,迈向贸易强国的步伐加快。当前国内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各种不确定因素和困难挑战增多,但我国对外贸易仍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量稳质升的长期发展趋势没有改变。11月5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议政。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作主题发言

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我结合调研情况,概括大家意见,做个主题发言。

一、要进一步增强对外贸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全球资源要素强大引力场,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要进一步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要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全面梳理外贸供应链短板和可供管控的长板产品清单,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最近国家取消钢材出口退税,提高粗钢出口关税,建议扩大适用范围,并同碳交易机制相结合,形成政策体系。要加强关键领域海外投资布局,推进关键产品进口来源多元化,完善大宗商品定价机制。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创新区域间外贸合作机制,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

三、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外贸主体。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必须引导更多外贸企业在出口产品的质量、品牌、技术、服务等方面精益求精,牢牢把握经营主动权。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瞄准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原始创新,用创新赋能外贸企业。加快运用现代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抓住当前绿色贸易机遇。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四、要进一步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要研究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正面清单”品类,研究逐步提高个人年度购买额度,将跨境电商企业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分国别编制跨境电商发展指引。积极推动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五、要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构筑互利共赢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外贸占比。

六、要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性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强多边、双边国际合作。加强国际物流保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外汇避险服务。要总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员交流“快捷通道”和货物流通“绿色通道”好经验好做法。

 

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商务部原部长钟山: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的几点建议

外贸综合竞争力不是企业的单一竞争力,而是企业、产业、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综合集成的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外贸取得历史性成就,第一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贸易强国进程不断加快。对照建设贸易强国要求,外贸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存在“卡脖子”风险,国内外市场融合不够,外贸支撑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外贸发展环境仍需优化。我们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议:

一是引导企业培育竞争新优势。优化经营主体,支持多种所有制外贸企业共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坚持创新驱动,支持企业技术、管理、服务创新,开展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全面梳理外贸产业链短板、弱项,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增强外贸产业链韧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推进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来源多元化。优化国内区域布局,促进东中西部地区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三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积极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推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质量标准等衔接。推动国内国际标准互认。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的国际化平台。支持外贸企业依托国内大市场,增加优质产品进口。

四是构建外贸支撑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鼓励银行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口信贷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国际货运保险。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五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外贸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发挥好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作用,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充分利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尽早签署中欧投资协定(BIT),主动参与数字贸易等新规则制定,巩固和拓展外贸国际市场空间。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审计署副审计长秦博勇:积极对接国际贸易规则 不断优化国际市场格局

积极对接国际贸易规则,不断优化国际市场格局,对于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在对接国际贸易规则、优化国际市场格局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有改进空间,需要持续用力。建议:

一是积极对接国际规则,优化国际经贸环境。去年11月,我国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0+5个国家),协议生效后,在货物贸易方面,在自贸区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在服务贸易和投资方面也增加了开放空间。建议在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对接RCEP相关要求,做好压力测试,种好试验田。我国已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建议加快谈判进程,用制度性开放推动优化国际市场格局。

二是继续巩固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以美国为代表的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服贸会、进博会、广交会等品牌展会,支持各国企业拓展中国商机。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深度融入国际市场。积极营造环境,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通过技术标准引领,“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深度融入国际市场。支持优势产能国际合作,通过走出去,带动管理、标准、装备、技术“走出去”。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用创新赋能传统外贸和生产企业。培育壮大国际物流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建立一批海外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引导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胡晓炼:深化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金融服务外贸企业短板仍较突出:

一是服务外贸中小微企业不充分。民营外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潜力大。但这类外贸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较差、无稳定现金流等,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而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则偏好于传统低风险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也受限。

二是服务外贸新业态能力滞后。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增长点。新业态企业具有轻资产、弱抵押、规模小而散、金融需求高度个性化等特点,而传统金融以强化抵质押为特点的风险管控模式还不能适应新业态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是服务外贸企业应对风险挑战力度不足。近期,西方针对我高科技企业、供应链下游代工企业、涉疆涉港企业进行多种形式贸易制裁,金融业利用专业优势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应对措施有限。

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增强外贸竞争力,金融业应从以下方面继续加强对外贸企业支持:

一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持续性金融支持,用好内保外贷工具,提供便利的跨境融资服务,也要注意防范个别不法企业借此转移资产;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聚焦“一带一路”国家等重点区域,推动人民币计价贸易发展,提高跨境人民币融资份额,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作用。

二是以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外贸增效,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加强对贸易真实性审核,精准对接企业,为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奠定基础,解决好众多民营中小微外贸主体融资难问题,跟上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节奏。

三是帮助企业应对外部冲击和挑战,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安排,对于受到无理制裁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监管部门要给予指导。

近年来,受疫情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很多发达国家强调要发挥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作用,建议有关部门支持政策性金融在符合国际惯例前提下,助力外贸优结构、补短板、强弱项,与商业金融互补,在增强民营外贸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支持解决卡脖子等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海关关长、党委书记高融昆: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 持续增强我国外贸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跨境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很大成绩,但对比世界最高标准,对照国际经贸规则最新趋势,环顾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出现的新形势,我国贸易便利化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一是疏解口岸监管非核心功能,最大限度保持口岸畅通高效。建议将政府非必须承担的职能,还给市场、还给社会,将需要由政府承担但非必须在口岸实现的职能前推后移,推动海关等部门的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聚焦到最核心的国家主权、经济利益和边境安全上。

二是提升口岸执法的标准化水平,确保贸易执法的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是企业运行可预期的重要前提。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口岸执法标准和程序,最大限度提升口岸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坚定不移推动口岸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建议政府主导,打破利益格局,建设口岸各主体共同参与的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应用大数据理念、制度和方法,推动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实现口岸协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是加强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更大限度实现国际贸易制度标准的协调统一、执法互认。建议继续积极参与、主导国际经贸规则的协商与修订,在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削减、原产地认定、海关程序简化、生物与生态安全协同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共同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更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

五是建立贸易便利化指数,监测评价各口岸整体效能和政府贸易执法的效率和水平。科学测算各口岸可预期的通关时间和成本,综合评价各口岸数字化水平及企业守法便利程度,以简明清晰的标准指标,引导推动全国贸易执法的规范统一和效率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波:在“双循环”和“双碳”背景下更好支持大宗商品供应链的外贸政策建议

在“双循环”和“双碳”背景下,为更好发挥地方大宗商品供应链骨干企业作用,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针对目前面临问题,建议:

一是提升战略物资储备能力。建议鼓励加强大宗商品战略储备,在宁波舟山港等自贸试验区加快布局油气、矿产、粮食的储备基地;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地下空间确权试点,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设施;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共同参与的战略储备基地投资与运营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研究,支持自贸试验区创新交易模式和“先行先试”。

二是支持做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建议鼓励进口钴、镍、铜等新能源需要材料,增加钢坯、板坯等初级产品进口,适当扩大废钢、高品质再生原料的进口,提升我国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优先配置地方大宗商品供应链骨干企业一定的进口配额,增加油品、天然气、粮食进口供给;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以碳排放指标为统领,有序退出低效产能、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三是加大国际贸易金融支持力度。建议进一步打通中资银行的国内国际授信体系,给予境外风险规避及金融工具政策指导,为承担国家战略物资流通的企业提供专项进出口授信担保。

四是鼓励做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建议出台鼓励做大出口规模、畅通全球供应链相关政策,支持试点城市加大补贴力度,探索以出口量换取碳排放指标,简化二手车异地转移代出口手续,提升通关便利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石柯:打通企业对外贸易堵点

结合从事对外贸易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堵点问题,提两点建议:

一是改变港口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的做法,合理降低港口收费。当前,我国有些地区仍存在港口单日限流、控制报关及收费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这些不合理做法和措施对外贸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了负面影响。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科学制定通关作业流程,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进一步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口岸收费管理,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进一步减少合并港口收费项目,有效降低外贸企业运营成本。

二是疏通堵点,强化国际化物流体系建设。目前,国际贸易正面临国际物流不畅、运费成本畸高等新挑战。建议有关部门持续加强稳定产业链有序发展和供应链畅通高效的资源要素投入,将国际物流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基础事项予以关注。加大对欧洲、美国、北非和东南亚等全球性航线、运输线的资源投入,努力缓解物流要素制约,鼓励和支持更多国有物流运营主体进入国际货运市场。着力增强境外主要物流重要环节的联运、转运和集散能力。优化中欧班列在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站点布局。支持引导港航企业与铁路企业加强务实合作,切实打造我国集装箱铁水联运竞争新优势。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刘长庚:创新区域间外贸合作机制

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区域间外贸合作已成为影响我国外贸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当前,制约我国区域间外贸合作的主要因素是:

省际贸易壁垒较为严重。我国省际贸易壁垒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有较明显行政特征,不利于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区域间难以实现合理分工和规模经济。

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导致欠发达地区产业承接能力不强。

地区间对接机制有待完善。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对接机制不完善,产业转移手续较烦琐,加重企业负担,导致产业效率不高。

为此建议:

一是以省际贸易促进国际贸易。应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商品自由流动,稳步提高省际贸易占比。省际贸易占比越高,国际贸易出口可能就越多,在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基础上,努力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不断提升外贸竞争力。

二是以外经促进外贸发展。外资企业是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动力。中西部地区应充分利用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优势,引进外资企业,推动地区外贸发展。依托现有外贸合作平台,如中非贸易论坛、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推动转移产业“走出去”。

三是以合作促进产业转移。健全地区间合作机制,减少地区间信息不对称现象。完善对接机制,简化相关手续,提高产业转移效率。

四是以园区促进承接能力提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生产和生活配套设施,不断提升地区产业转移承接能力。紧紧依托现有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区等,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完整产业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加大保税维修和再制造试点支持力度

支持有需求的优势制造企业在综保区、自贸试验区试点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可以充分发挥现有政策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货物贸易的核心竞争力和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影响力。各地方政府和海关等部门对试点开展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都很重视,调研中也发现企业在业务扩展中遇到不少新问题和堵点,对应企业现实业务需求,相关主管部门在准入、监管和协同机制等领域,尚未建立健全促进保税维修和再制造新业态发展的创新政策体系。比如保税维修企业主体地处自贸试验区外、维修产品界定及监管边界不明晰、固体废物认定标准不明确等具体问题。

为了培育壮大保税维修企业主体,提升上下游服务配套能力,做大做强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产业集群,建议加大保税维修和再制造试点支持力度,按照区域限定、先行先试、监管可控等原则,重点推动以下试点工作:

一、科学下放审批权限。一是将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的产业和产品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二是赋予地方政府针对保税维修和再制造项下入境货物是否免于适用固体废物认定政策等政策空白点,自行制定和出台试点政策的权限。三是支持地方政府就现行政策法规中不适应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产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条款,享有暂停适用权。四是建议国家主管部门根据试点的成功实践,主动调整、完善、修订现行政策法规。

二、规范有序推动模式创新和政策创新。一是鼓励在保税维修和再制造领域广泛开展政策创新,不断健全和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二是将试点产业领域扩大到高附加值、高技术、符合环保要求且市场可持续的产业、行业和企业。三是探索试点区内区外联动的产业链互补经营模式,逐步扩大维修产品目录。四是完善信息数据、信用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标准、制度,科学合理界定监管责任,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蒙晓灵:提升对外贸易公共服务水平

当前,国际经贸形势错综复杂,贸易保护主义给我国外贸带来巨大压力。我认为,优化政策环境,对于提升对外贸易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很有必要。调研了解到,在政策环境方面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我国政策体系“家底”仍不够清晰,企业对政策知晓度仍有待提高。政策存在“碎片化”现象,系统集成性不够,个别政策出台缓慢,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重点仍需更加突出。建议强化政策的集成创新和兑现落实,向市场主体提供更有效率的政策环境。比如,建立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将分布在不同部门的惠企政策的发布、解读、兑现等功能一体化,提供一站式“查政策+报项目+拿资金”等政策兑现综合服务。

提升对外贸易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应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外贸新亮点。着力聚焦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特别是继续培育和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大数据订单分析、跨境电商平台、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等新模式,实现外贸活动转型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银帝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奕龙: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合作

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大局。近两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外贸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带一路”贸易合作依然亮点纷呈,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带来了巨大机遇和红利,但依然面临许多挑战。当前形势下,应进一步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合作,从而夯实“一带一路”倡议持续落地。

近两年,“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展现越来越大的活力。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2.3%。2020年,在疫情严重冲击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进出口总额依然与2019年基本持平。今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增长喜人,这让我们看到“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未来必然大有可为。

在今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将扩大合作空间,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同世界共享中国技术发展成果。”

未来发展服务贸易,应思考从哪些方面入手,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支持”的重要指示。

 

民建中央常委,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跨境电商作为新模式和新业态,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企业合规运营的能力和意识不足。二是营销渠道单一,品牌被收购风险大。三是海外仓等配套服务不完善。四是进口、税收等政策有待进一步放宽。结合调研,建议:

一是指导企业提升海外合规运营能力。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合规运营规范等相关标准,分国别编制跨境电商发展指引,帮助中小企业更好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市场环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集聚的地方开展对企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委托专业律所开展海外维权。

二是支持企业建立多元化营销渠道。鼓励品牌企业通过自建独立站,或入驻速卖通、抖音等电商平台,开展多渠道运营;支持地方对中小企业建设独立站给予资金帮扶。督导大型平台企业在规范经营、公平竞争基础上,大力发展海外业务,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电商平台。关注中国的品牌收购企业发展,指导相关收购行为,保障品牌、店铺、供应商各方权益。

三是优化海外仓等配套服务。支持海外仓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具有公共属性的海外仓服务。

四是完善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正面清单”品类,增加人民群众有较强需求的OTC药品等。将跨境电商企业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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