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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 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全国政协“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9-04-3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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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 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全国政协“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有力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要看到,近年来城市民族工作情况越来越复杂,影响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对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4月26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建言资政。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副主席巴特尔作主题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有力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城市民族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水平进一步加深,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也要看到,城市民族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还存在困难,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不敢管”“不会管”等依然存在。

下一步,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建议从五方面考虑:

一是强化政策协调,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持续推动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省一级甚至国家层面应当统筹。加强调查研究,争取出台政策,把促进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

二是坚持一视同仁,扩大城市公共服务覆盖面。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要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中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政策差异,充分落实普惠性政策。探索公共资源供给主体多元化,在政府提供基础性支持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分工合作,拓宽供给渠道。

三是加强地区协作,提高进城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能力。完善健全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劳动协作关系,定期沟通流动人员的就业动向,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流出地政府应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大对劳务派遣企业、中介、工头的规范管理,依法有序开展劳务输出。

四是树立法律意识,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各类矛盾。不搞以民族划线的选择性执法,也不搞法外从宽或从严。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对带有普遍性、社会反响大的涉民族因素事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指导各地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现代技术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强化社区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推行“党建网格”,关心帮助困难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志愿互助等方式,在社区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语言培训等服务。转变服务理念,拓展到群众“主动参与”“共同协商”,推动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让各族居民都成为交往交流交融的参与者、贡献者。

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罗黎明: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全国政协民宗委长期关注城市民族工作,连续三届组织调研、提出建议,这次会前专门到湖北、广东调研。我们认为,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各民族群众的现实情况和利益诉求日益多元。随着国家发展进步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群众向往更美好生活,更多关注自身的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对大部分能够稳定就业的进城少数民族群众而言,当前面临的主要是如何提升融入水平的问题。而对一部分务工经商者特别是来自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员,如何实现从偏远乡村到城市的空间跨越,从农民到市民、从家庭到社会的身份跨越,从务农到务工的行业跨越,从农村生活习惯到城市现代生活理念的心理跨越,仍有很多现实困难。

二是城市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双向包容程度越来越深。如湖北提出“身在湖北、犹在家乡”,深圳倡导“来了就是深圳人”,体现的是一种“双向”包容。近年来,多数城市工作思路已由单纯制定特殊政策,转变为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的同时,重点推动全面、公平、均等公共服务。

三是对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办法措施,积极主动解决矛盾问题。

建议:

一、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应从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导向,来研究涉民族因素政策法律是否修订、怎样修订问题,统筹考虑时代特征、工作方向、修订时机等因素,更好地指导新时代民族工作。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二、从城市整体发展全局考虑城市少数民族群众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城市民族工作应定位为包括汉族在内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整体性工作。很多困难是广大流动人口共同面临的困难,应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出发点,努力让各族群众平等享受市民待遇,形成“共同城市市民”认同。

三、着力帮助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存和发展技能。坚决保护合法合规经营,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理竞争。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对劳务派遣企业、中介和工头进行规范管理,依法有序开展劳务输出。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尔肯江·吐拉洪:准确把握处理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目前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仍存在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方法与各民族交往交流加快之间仍存在不协调的矛盾;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与城市民族工作新使命新任务之间仍存在不适应的矛盾。对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力量,健全区、街、社区三级网络,在资源配置和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必要支持。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分工协作的现代化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

二、有序扩大民族地区富余劳动力向内地城市有组织转移规模,扩展双向交融发展的深度广度。探索出台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住房保障、户籍迁移等倾斜政策。改进对口援藏援疆工作模式,在助力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基础上,探索扩大人员、企业、文化等领域的双向交流规模。

三、做实做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新载体,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民族常识深入人心。将创建工作与基层党建、文明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创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四、探索实施“城市民族事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考虑将国家普遍实行于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引入城市民族事务领域,结合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规模、公共服务需求、城市功能配置等方面因素,研究出台城市民族事务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标准、程序、效果等制度,给予城市民族工作更加充足的财力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副主任何成钢:深化五方面嵌入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乌鲁木齐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实践和探索来看,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要深化居住、教育、生产、经济、文化五个方面的嵌入。

一是深化居住嵌入。通过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倾斜等措施,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各民族共居比例。完善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居民就近就地就业、上学、看病、养老、购物、娱乐等民生问题。

二是深化教育嵌入。大力推进幼儿园、中小学、内初班、大中专院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住宿,让各民族学生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活动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三是深化生产嵌入。鼓励民汉群众共建农牧业、林果业生产合作组织,互学技能,组团经营发展,共同致富。

四是深化经济嵌入。大力发展服务业、特色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规划建设适合各民族创业、就业的商业街、美食街和手工制作特色街,鼓励各族群众一起工作创业,增进交往交流交融。

五是深化文化嵌入。运用互联网思维、新媒体平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广泛传唱《我们是一家人》系列歌曲,组织各民族少儿京剧汇演、不同民族青年集体婚礼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青觉:推动由“落户”向“融入”转变

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进城务工的方式进入城市,成为城市经济的一部分,但经济性整合并不意味着社会性的自然交融。“落户”是停留在一座城市,“融入”才是生活在一座城市,要在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上转变接轨,在心灵上融入。由此建议:

一、帮助各族群众尽快适应城市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通过丰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塑造新型邻里关系等方式,提供更多城市生活知识,帮助他们适应新生活;通过建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价值体系与规范体系,促使他们尽快接受、适应、融入城市文化,提高生活品质。

二、注重发挥社会自运行、自服务、自建设功能。要引导各族人民相互学习、共同生活,积极参与宣传教育平台、交往交流平台、联络互助平台共建,着力实现各民族群众的共情共融。各民族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大家的家园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民族工作中没有外人,也没有旁观者,不是“我们”和“你们”,而是“咱们”和“大家”。

三、要坚持走心、用心、交心,着力提升民族工作的精细化水平和实际效果。注重社会性的自然交融,避免民族团结宣传工作流于形式。不仅强调客观的履职办事,更强调主观的内心使命,不断提升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从内心向外涌动责任、关怀与情感。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张敏: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就业

我来自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直过民族聚居区西双版纳。通过近年脱贫攻坚实践证明,只有按照“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强化与外部交流融合,“两头发力”,才能稳定脱贫。

从实践来看,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要在城市长久就业,还存在很多困难,“留不住”情况依然存在。最主要原因是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其次是缺乏组织管理,劳动权益保障低;第三是缺乏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建议深化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协作,充分发挥流出地组织引导优势,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快适应城市。具体有三点:

一是推动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远距离劳务输出综合社会成本太大。应在民族地区城镇做大适合当地特点的“就业水池”,将长期用工与季节性用工相结合,推动周边少数民族群众离土不离乡在城镇就业。

二是有组织进行劳务输出。依托流出地县乡村组党组织,做好外出务工意向摸排等工作。与有用工需求的城市政府部门签订劳务输出协议。由流出地政府部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保障务工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服务管理。流出地指定负责人在务工地定期组织集体活动,掌握情况。建立农民工党支部,配合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从扶贫专项资金里划拨部分资金,支持流出地和务工地开展法制教育等。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副主委,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多央娜姆:积极引导各族群众融入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参与公共事务

近年来,成都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团结进步的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相结合,着力推进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全面小康同步”这“五同”为核心的社区民族工作,营造各族群众互相帮助、共同参与自治的社区环境。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由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吸收少数民族居民党员组建流动党支部、党小组,发挥基层党建在民族社区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根据各族居民的实际需求,设计社区服务项目,整合政务、社会、生活等服务资源,线上建设“天府市民云”服务平台,线下建立社区民族工作站,打造“15分钟民族工作服务圈”,培育引进社会组织、社会企业,提供少数民族居民需求较为强烈的社区养老、幼儿托管等服务。

二、强化各族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吸收少数民族居民进入村民、居民议事会,共同商议社区公共事务,引导少数民族居民参与制定社区公约、小区公约。向社区下沉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少数民族居民理性表达诉求,动员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纠纷调解,共建良序善治的和谐社区。以德治为支撑,在少数民族居民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向上向善向美社区精神。

三、推进各族居民参与协商互助。积极推进各族群众参与工作决策,增强外来定居少数民族同胞的融入意识。鼓励各族群众参与宣传教育,参加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发放民族知识、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调动各族居民参与社区自我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社区各民族同进步共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王文杰:泊船靠岸 入乡随俗 积极引导流动信教群众融入当地

广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积极引导流动人口中的信教群众融入当地,倡导“泊船靠岸、入乡随俗”的理念。

我们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为基调,以继承和发扬中道思想和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本地优良传统为原则,编印发放《广东穆斯林宗教生活与习俗范本》,对涉及穆斯林日常功修和习俗等方面的问题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维护广东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防止教派之间的纷争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倡导“泊船靠岸、入乡随俗”的理念,目的就是积极团结、引导外来信教群众不仅要身在当地,更要心融当地,求大同、存小异,淡化教派意识,反对极端主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以包容的平和心态、和谐的处事方式、积极的工作态度融入本土生活,投身当地经济社会建设。

我们还要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己任,对外来信教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给予帮助。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专题培训班,在城市管理、工商注册、个人社保、子女入学读书及消防安全知识等方面加强教育引导,使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副州长丁秀花: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十八大以来,怒江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州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9.6万人,其中,新增易地搬迁任务6.3万人,100%城镇化安置,22个安置点拟于今年年底建成入住。每个安置点至少有4个以上民族,有些安置点有七八个民族。不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信仰的群众居住在一起,但真正实现民族之间的经济互嵌、文化互嵌、心理互嵌的无缝嵌入,还需要时间和政策措施的保障。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格局,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违纪追究机制。

二是把开展基础培训、搭建就业平台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的主题实践活动,对搬迁群众进行全覆盖技能培训,让群众学到本领,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1人以上稳定就业。同时壮大集体经济,加大产业扶贫,加强扶贫车间建设等。推动劳务输出,自主创业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搬下来的群众稳得住,有发展。

三是抓好易地搬迁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全力营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和谐氛围,在工作队伍建设、经费配置上加大投入,将城市民族工作融入每一个易地搬迁点,为各族群众搭建交往交流交融的连心桥。

全国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程红:摸清底数 掌握情况 夯实基础

提两点建议:

一、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基础。调研发现,相关部门存在信息对不上、联不通现象。建议相关部门共享互联,形成相对统一权威的工作信息。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进一步精准掌握工作动态,实现动态流量、流向数据共享,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公共服务需求增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对的困难,实际上有相当大部分是流动人口的共同困难。以北京义务教育为例,非户籍学生占40%左右,学校教师缺,教室挤,压力较大。除了属地政府要积极努力外,教育部门能否统筹资源,有效解决流入地城市教育紧张运行的状况,能否协调人力、国土部门对教师编制、教育用地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能否允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一些民办学校给予补贴,共同解决好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让他们能够在大城市留得下、过得好。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委,新疆大学副校长贾殿赠: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能否建立健全全国尤其是内地与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协调开展、同步推进的科学机制?可否介绍一下对新时代如何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虑?高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请问对加强高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哪些考虑?

全国政协委员,安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

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要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准确界定矛盾纠纷的性质,做到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公正调解,公平合理解决。请问对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考虑。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副市长梁琰:提高劳动技能培训实效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两个问题:

一、关于提高劳动技能培训的精准性。能否充分发挥发达地区职业培训师资力量强、设备完善、紧贴市场和企业需求的优势,选派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到发达地区的职业培训学校学习培训,帮助其在发达地区的企业实现就业?能否安排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职业培训学校老师互派学习交流?围绕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紧缺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校企联合培训?

二、关于增强培训项目选择的灵活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后的技能人员资格共计81项,一些企业很需要、少数民族群众也急需的工种,如计算机、收银员等未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类人员培训后拿不到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不仅资格培训经费少,且影响到这类人员就业后的工资,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不利于企业生产发展。能否根据各省市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产业特点,扩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贴近当地企业用工和各族群众创业就业的需要?

■部委回应

国家民委副主任赵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各民族人口流动的活跃期,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近年来,我们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城市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当前,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日益增长,城市管理和服务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突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这个重点,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把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把城市民族工作作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点来抓。二是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要求体现到相关规划之中。三是积极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四是围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健全完善政策和服务体系。五是把城市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侍俊:

程红常委所说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当前这些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面,中央已经下发专门文件,从全国情况看,目前相关省市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服务管理方面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对此中央多次召开会议,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调整做法、改进措施,今后在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方面会更加精准。

教育部副部长孙尧: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去年各地下了很大气力加大教育投入,扩大城市教育资源供给,包括利用政府补贴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有学上、上好学,抓紧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二是推动各地健全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三是统筹城市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区域性师资不足问题。关于增加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等问题,教育部也一直在积极争取。在编制方面,探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跨城乡区域统筹调剂,动态管理。请委员们在调研时,帮助了解通过5G应用等新技术手段缓解师资不足的问题。

让一技之长的青年享有更出彩的人生,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内容。目前,部分民族地区的学生在升学选择时不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其中有多种因素,请委员们帮助找找问题症结,推动职业教育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

回应两个问题。

一是劳动技能培训的精准性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最主要靠实现就业,实现就业最重要手段是技能培训。少数民族地区技能培训软硬件比较薄弱。近年来我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就业扶贫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就业扶贫和技能脱贫统筹推进,建立就业与培训联动协作机制,出台就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通知、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实施意见等,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行动和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切实帮助贫困地区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

二是关于扩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和培训补助问题。对于职业资格目录问题,从放管服的角度一直在减少准入类资格。对于培训补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产业规划、就业状况和企业用人需求确定政府补贴职业(工种),并根据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确定补贴标准。劳动者只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培训合格证书,都可以获得职业培训补贴。同时规定各地可根据需要制定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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