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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依法办 普及想办法

2018-10-15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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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多年前,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始“书同文”,便利了各地文化交流,为中华文明的绵延传承奠定基础。漫长的封建社会,统一的文字保障了政令畅通、文化一统,然而“语同音”始终没有实现。

究其原因,一来自给自足、自产自销的古代小农经济模式,山水相隔、函鸽驿马的落后交通通讯条件,民众的交流往往限于本乡本土,“语同音”需求不强烈;二来,中央政府的覆盖半径有限,民族融合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语同音”的推广成本高、实际效果差。

越古谈今,如今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密切、交通通讯条件的飞速发展,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信息交流渐趋频繁、商贸劳务往来日渐兴盛,“语同音”势在必行。

十里不同音,试想,“高铁一日几千里、站站方言各不同”该是何等的不便;再想,电话两端,温州话和蒙古语洽谈,买卖合作焉能谈妥;又想,凉山彝族群众走出大山到成都打工,不会讲普通话,能找到何等脱贫致富的好营生?

往更深处看,共同语言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纽带,是国家安全的要素,也是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基础。此次全国政协“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围绕此问题的探讨深入具体、富有建设性,与党政部门同志的交流也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解决之道。问题的核心围绕如何凝聚民族共同体的共识,协商的形式重在建言资政,“双向发力”兵打一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着力在推广,目标是普及,但面对漫长的“语不同音”历史和种类数量繁多的民族语言和地方方言,实现普及绝非“一日之功”。

“推广”重在依法执法。严格按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责任目标、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有效落实是必要之举。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保障各族人民共同发展进步的权利义务,应当借鉴“书同文”,自上而下依靠国家意志和法律法规坚决推行。

而实现“普及”的目标,就需要在“依法办”的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想办法”。

一是营造好环境。国家通用语文不但干部要讲、教师要讲,普通群众也要听得懂、说得了、能书写。山沟谷深的地方广播电视要覆盖到位,寓教于乐教会群众讲;民族地区提倡混编教育、开展“双语教学”,课上讲、课下讲,宿舍里也要讲;旅游开发的地方,会讲普通话能多招徕游客;外出打工的群众,会讲普通话能多赚“三五斗”。

二是培养好老师。座谈会现场,《新闻联播》主播海霞委员播放了她参与广电部门“石榴籽计划”并为民族地区学生讲普通话的视频。好老师授课,孩子们即便达不到播音员标准,但字正腔圆、语正音准。不能要求民族地区的教师个个都是新闻主播水准,但至少《汉语拼音方案》和语言文字规范要掌握准确、教授到位。

三是编制好教材。要求因地区而异、视群体而定。口音重的地方,要“靶向”教学匡正发音习惯;民族区域地方,要从娃娃开始培养讲普通话习惯,从日常交际和少儿故事讲起;港澳台地区,可以在普及中华文化经典的过程中,借助讲授“经、史、子、集”普及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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