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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式监督的探索与思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魏毅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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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的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如何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我们认为,要做到四个增强、四个克服。

一、增强权利意识,克服畏难情绪

监督用一个“难”字可以形象表达。从一般意义上讲,监督方难在找问题、挑毛病,难在情况不明、是非难断,难在作批评、找难堪,难在被监督方不乐意、不配合、不接受。这也是民主监督工作长期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8年3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这是政协章程赋予各级政协组织开展民主监督的依据和权利。作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应当珍惜这种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种摆设。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的人民监督,是体现广大人民意愿,反映广大人民愿望,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民主监督,这种鲜明的人民性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致的,在新时代更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监督的意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监督方法,提升监督效果。

二、增强职责意识,克服“无用”论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务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必须明确:人民政协实行民主监督所提出的建议和批评,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但不能就认为民主监督不管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事实上,各级政协委员代表着各自联系的群众,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威望,他们提出的各项批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做到了切实、深刻,普遍得到了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比如今年3月,我们根据调研成果,向市委报送的第一期《市政协委员协商监督推进市委中心工作情况专报——“树上山”推进情况》,就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作出批示:“小切口、大事物,这是市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举措。这期‘树上山’的专报,简单明了,情况清晰,阅后有启示。请政府分管领导注意解决专报提出的问题”。书记的重要批示,对市政协工作方向、方式、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增强作为意识,克服“多余”思想

一个组织或一个人都要遵从一个规律: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人民政协组织也不例外,必须增强作为意识,首先是自己不能认为政协“可有可无”或是“多余”。同时,努力做到奋发有为,也不会被认为“多余”。近年来,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乌鲁木齐市政协坚持把环境卫生督查和冬季清雪督查与政协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促使全市环境卫生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冬季封路清雪的作业模式,做到了“即下即清、雪停路净”,得到全市各族群众的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市政协主要领导还负责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牵头工作,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11月17日我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市各族群众欢欣鼓舞,网络上好评如潮。正是因为乌鲁木齐市政协人的奋发有为,市委又将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演艺工程交由市政协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这些都是市委对“有为”政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四、增强帮忙意识,克服“越位”心理

“党抓什么,政协就可以配合抓什么,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民主监督提出的要求。在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中有人担心,民主监督的尺度不好把握,怕“越位”、怕“添乱”,怕人说政协在“拆台”。比如,市政协在落实《关于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协商监督推进相关工作的方案》中,一开始就有人提出类似的问题。但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选择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民族的政协委员参加,邀请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和专家组成11个组,根据各项目的时间节点、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协商、民主监督,分别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与负责项目建设的区(县)、单位面对面交流、面对面协商、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我们本着找短板、查问题、提建议的原则做好调研协商,持续跟踪,精心撰写情况专报,把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实际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上报市委,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我们已经上报监督专报7期,全部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随着协商监督工作的逐渐推进,我们切身感受到:一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促进了有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二是充分调动了各区(县)、各部门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为我们今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商监督指明了方向和突出了重点。

实践证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是支持和促进,只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在工作中注意把握监督的尺度,就一定赢得党政领导、被监督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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