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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杰热旦主席在青海省政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8年7月19日)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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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省政协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一方面体现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一方面也体现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思想为指引,坚决推进新时代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行动自觉。

为开好今天的研讨会,省政协办公厅在4月份就进行了安排。5月份,全国政协下发了关于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的预通知,根据全国政协要求,我们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又印发了《省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安排计划》,同时下发了召开理论研讨会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筹备研讨会的工作要求。一段时间以来,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市州及相关县政协根据安排,组织学习,开展调研,注重查摆问题,深入思考研究,精心准备材料,为开好这次研讨会奠定了基础。

全国政协对我们举办这次研讨会非常重视,何维副主席专程来到青海,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好会议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刚才,有8位同志分别代表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民主党派省委及市州县政协作了交流发言,各有侧重、各有特点,讲得都很好。会议还印发了书面发言和理论文章,这些发言和文章也都充分汇集了大家的思想和实践成果,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总体看,这次研讨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全省各级政协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围绕全面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许多重要批示,并亲自指导和推动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统一战线条例、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等重要制度性文件,形成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涵盖了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面临的一些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丰富发展了党的人民政协理论,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工作创新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根本遵循。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及政协工作者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这一思想作为长期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努力做到理论上融会贯通、思想上坚定不移、行动上坚决落实,真正把这一重要思想贯穿到政协事业发展、工作开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成为指导推动和统揽工作的“纲”。

第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穿于政协政治思想建设全过程。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对政协及政协工作提出的政治要求。这些要求概括起来说,就是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就是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履行职能、开展活动;就是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正能量。这些要求,都是政协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和重大原则性要求。只有坚持这些要求,人民政协的方向才对、路子才正、才能保持生命力、才能实现真正价值。因此,我们必须时时刻刻铭记和把握这些重大要求,从全面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入手,坚决坚定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思想贯穿到全省各级政协政治思想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穿于政协各项履职实践全过程。人民政协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中涉及最多的内容,就是对政协如何更好履职、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提出的要求。这些要求概括起来说,就是要聚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就是要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实践,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就是要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就是要突出大团结大联合,在党的领导下多做思想引导、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工作,画出民心民愿最大同心圆;就是要强化履职能力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能力,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只有这样,人民政协工作才能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人民政协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贡献,成就光荣。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把握这些工作要求,把大力气、真功夫用在履职实践上,坚定坚决地把这些要求贯穿到全省各级政协所有履职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穿于政协制度建设全过程。制度建设是人民政协的基础性建设,也是关键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论述中,多次强调要推动协商民主和政协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制度是管方向、管原则、管大局、管长远的,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在强化实践的基础上,加强总体设计,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及政协工作的政治要求、思想要求和工作要求全面体现到各项制度的制定中去,体现到制度的贯彻落实中去,体现到制度的健全发展和完善中去,切实把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融汇贯穿到全省各级政协的各项制度之中。

二、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为标尺,进一步衡量青海政协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政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根据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注重实践创新,强化能力建设,努力推动政协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和服从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全省工作大局之中,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民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协商民主就开展到哪里。始终把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的重要讲话、围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开展系统学习,使人民政协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履职动力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为促进改革发展履职尽责。始终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结合省情实际,聚焦改革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尽责。特别是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实施、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等重大问题,在调查研究、广泛协商议政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量有益的对策建议,为新青海建设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三是突出履职为民,在助推民生改善上体现作为。始终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主动把履职的重点更多集中到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创业就业、脱贫攻坚以及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上。通过专题协商、调研、视察、民主监督、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围绕改善民生建言献策。与此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组织省市(州)县三级政协联动,帮扶困难群众就业;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贡献。

四是加大实践力度,推动形成青海政协协商议政新格局。切实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强化探索实践,各级政协协商形式更为多样、协商程序更加规范、协商密度显著增加。同时,把民主监督作为履行职能需要强化的重要工作,坚持寓民主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专题调研和提案等工作中,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促进了协商民主建设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深度融合。

五是发挥大团结大联合功能,为新青海建设凝聚合力。始终牢牢把握人心向背这个最大政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努力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的工作。积极为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开展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及宗教界政协委员优势,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了人民政协独特的作用,凝聚了新青海建设的合力。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着重在提升能力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推动委员在提高思想、锤炼能力、升华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加强三基建设,切实推动作风建设,使机关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保障。

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政协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但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为标准来衡量,用党中央和省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来衡量,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对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协系统党的建设不平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政协内部各级党组织的关系不够明晰,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协专门委员会党组织建设缺位,党员政协委员的作用发挥不够等。在加强思想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联系工作、思想实际不够紧密。组织学习形式不够丰富,学思、学信、学用结合不够,学习履职存在“两张皮”现象。人民政协思想建设在一致性和多样性方面还不能达到高度统一。在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方面,对人民政协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到位的问题,总认为政协不是权力机关,推动工作没有强制力,协商成果落实难,因此工作内生动力不足。重大协商议政议题选择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人民群众所想所盼衔接不够紧密。调查研究不深入、不广泛、不精细,建言献策质量不高,协商议政成果转化运用反馈机制不健全等。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献计出力方面,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工作重心下移不够,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不健全。紧盯问题,跟踪督促,努力推动问题解决的力度不够。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方面,对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探索创新不够,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政协协商民主的质量和实效需要加强,政协开展协商民主的能力和水平需要提升。民主监督职能在政协三大职能中相对薄弱。监督主体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相对较弱。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不够,协商式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尚未有效发挥。在凝聚改革发展稳定正能量方面,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经常性联系、特别是工作沟通不够;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搭建协商议政平台,开展合作共事的经常性机制不健全;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解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主动性不够。全面调动和发挥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作用,通过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广泛经常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反映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有待加强。在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方面,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在提升政治把握、调研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能力上需要长期锤炼。政协组织对政协委员的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手段。政协委员培训跟不上,受训机会少,内容单一,不适应委员能力提升需求。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存在结构不合理、业务骨干不足,思想、能力和精神状态不适应问题;机关工作在服务保障方面,特别是在办文、办会、办事等方面存在质量不高、不善总结提炼、不善改革创新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政协履职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全面推动青海政协事业创新发展

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最大特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贯彻落实这一思想,展现人民政协的新气象、新作为。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各级政协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强化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最近,全国政协召开了党建工作座谈会,就加强人民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作出了重大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把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强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通过抓党的建设,彰显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协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实现党对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更加牢固地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在省委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全委会工作报告报党委审定;年度协商计划报党委审批;政协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向党委报告;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向省委汇报;改进和完善政协履职实践的重要思路举措报党委批准;政协开展重大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活动成果报党委审示,确保政协重大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有序进行。要根据省政协实际,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体制,积极向省委建议,在省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落实党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理顺省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定位,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定期向党外委员通报党建工作制度。要在政协全体会议和重要视察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出访等活动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使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工作每个环节。要切实发挥党员政协委员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本职工作、政协履职、合作共事中的表率作用。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并探索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积极探索委员中的党组织关系双重管理,规范党员政协委员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进行党性锻炼的途径方法。各市州政协也要积极向党委建议,争取成立机关党组。省政协将在适当时间召开全省政协系统党建座谈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结合青海政协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研究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切实为政协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领导保障和动力引擎。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政协的思想建设。在人民政协中开展思想建设,筑牢团结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是人民政协的重要政治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所突出强调的。我们一定要驰而不息狠抓思想建设,切实增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不断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价值观共识和工作共识。通过狠抓思想建设,使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各族人士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对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深刻内涵,对落实省委提出的“五四”战略的实践意义,对加强协商民主助推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全面认识、深刻理解、总体把握、坚定贯彻上都有新提升、新飞跃。

一要切实加强政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中心组在政治理论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作到学思、学信、学用结合,切实发挥在人民政协学习和思想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二要努力推进政协党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增强教育实效,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强力带动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三要认真举办好“政协讲坛”,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努力打造这一学习品牌,积极邀请全国有影响力的领导专家学者专程来青为委员授课,多方位拓展政协组织和委员的视野思路。四要认真组织好委员培训,科学制定本届政协委员及工作人员的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同各方面优势培训资源的协作,努力扩大培训面、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全面实现届内全体政协委员培训两轮全覆盖。五要进一步健全政情通报制度,定期邀请党委政府及相关方面领导,向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况,推动相关方面更好知情明政,为履职打基础。六要紧密结合重点协商议政课题,组织推动委员在调查研究、协商议政、建言献策的实践中开展学习,促进委员通过履职实践提高思想、深化认识,践行知行合一、学用结合,深化学习成果、落实学习成果、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果。七要认真采编印发学习资料,不断提高质量。根据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大力推动委员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同时搭建委员学习交流平台,形成氛围,相互促进,推动学习型政协建设。通过全政协的努力,真正形成具有人民政协特色的理论学习、思想建设机制。

(三)坚定不移地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原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重点内容。全省各级政协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实施省委提出的“五四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要全面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人民政协肩负的职责,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始终把人民政协的工作置于全国、全省和地方工作大局之中、融入大局之中,切实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民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协商民主就开展到哪里。在推进发展方面,要坚持把推动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就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生态、惠民生方面,广泛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在助推生态建设方面,要紧密结合青海实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实施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广泛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促进青海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在促进民生改善方面,要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思想,进一步明确服务民生的思路、弘扬体察民情的作风,把工作的焦点更多汇聚到基层、汇聚到群众、汇聚到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上,在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方面,组织开展“系列民生”调研视察活动。通过政协平台,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各界群众更多更平等享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发挥政协优势,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为民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推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促进团结稳定和谐方面,要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特殊优势,坚定地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贯彻下去,把全省各族各界人士建设新青海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注重全面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为他们在政协开展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确保政协各项重要活动都有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参加,政协所有协商议政成果都包含有民主党派和各方面智慧和力量,使民主党派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真正成为政协协商议政的主体,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彰显。注重全面发挥人民政协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优势和作用,围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推动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族宗教政策、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全面凸显人民政协在维护稳定、增进团结、构建和谐,汇聚合力方面的特殊作用,不断为青海发展汇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环境。

(四)坚定不移地推进协商民主实践。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亮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中对政协提出的重大任务。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全省各级政协一定要肩负起全面推进协商民主实践的重大使命。一是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协商形式。多年来,全省各级政协通过实践,在原来的基础上创新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协商形式。比如同政府联合举办高层次专题协商会、共商改革发展稳定大计;举办“双月协商座谈会”,小切口反映大问题;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寓协商于提案办理全过程;与人大、政府开展立法协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等,从而形成了以全委会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双月协商会为重点,以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立法协商为常态的政协协商议政新格局。今年以来,我们下功夫对这些协商形式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比如针对专题议政常委会议,在制定和细化前期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方面进行强化,切实增强了专题议政的质量和水平;针对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开展由政府一名副省长同政协一名副主席共同领办重点提案,有效提升了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实效;针对立法协商,进一步密切与人大、省政府的联系,科学制定政协参与开展立法协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增强了立法协商的计划性和实效性。这些做法都有效推动了这些重要协商形式的提档升级。二是进一步探索创新新的协商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我们始终秉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去探索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青海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作用,调动各方面智力资源,多出研究成果,多出好的研究成果,以新的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对青海政协理论研究会进行换届,通过强化研究会工作,切实把理论先导的作用发挥出来。今年以来,我们还进一步创新建立了主席集体视察制度,主席、副主席上下半年分两次集中开展调研制度等,进一步增强了省政协开展协商监督的密度,收到了新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规范和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计划制定、协商活动组织实施及协商成果反馈、采纳、落实机制上下功夫。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社会组织参加政协协商活动的方法途径,加强信息化建设,与西宁、海东、海西等政协联动配合,利用“互联网+”优势,探索网络议政、远程议政等新的协商形式,全力推动协商民主建设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实现深度融合。三是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把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地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解决问题。要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坚持民主监督重要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要强化政协党组对民主监督的领导,切实把握监督的方向和原则、节奏和力度,完善组织领导;要聚焦中心工作,坚持监督服务大局,注重发挥协商式监督的特点和优势,自觉把监督寓于会议、提案、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各项履职活动之中;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民主监督新途径新方法。省政协在今后工作中,要把民主监督内容有计划地列入常委会专题议政中,列入“双月协商座谈会”中。本届省政协创新开展的主席集体视察活动,要以开展协商式监督为主。我省基层政协探索开展的民主监督形式,如基层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领办政协重点提案;政府领导在政协全会上作提案工作报告;政协委员3人就可联合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视察等,都要在实践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省政协拟在10月份,借政协理论研究会换届之机,召开一次全省政协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研讨会,并制定青海省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推动民主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五)坚定不移地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是人民政协的永恒主题,是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对政协建设的基本要求。全省各级政协一定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一是着力调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新时代新任务对政协委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要求既有政治要求、思想要求、工作要求,也有作风要求、纪律要求。各级政协委员一定要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使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力在履职实践中增强“四大能力”。要热爱政协事业、学习协商民主理论,锤炼参政议政本领,全面践行“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做好政协人、办好政协事。要珍惜政协委员荣誉,严守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不断改进作风,切实树立真抓实干、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作风,使各级政协委员都能较好地发挥本职工作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的代表作用。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积极为委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努力营造民主和谐、畅所欲言、理性有度的氛围。要进一步开展委员培训,让每一位委员都有机会参加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委员服务管理、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今年开始,省政协在全体委员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同时建立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专门委员会联系委员、政协机关服务管理委员的工作机制,建立省政协领导到基层调研时与当地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制度,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和考核评价制度,在省政协常委中开展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制度,督促委员认真完成“委员作业”,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二是着力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省政协要全面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争取组建农业农村委员会,完善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结构。依据政协章程适时修改专门委员会通则,并于下半年召开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专门研究加强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研究制定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开展界别协商的措施办法,把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向前进。全省各级政协也要根据实际,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推进专门委员会建设,强化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开展。三是着力增强政协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要按照政协机关是政治机关、“一线”机关的要求,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建设。要大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推动形成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要求抓担当、抓责任、抓落实、抓成效的浓厚氛围。要切实提高政协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在办文、办会、办事上努力实现整体全面提高。政协文稿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协商议政成果的高低,各级政协要进一步强化文稿工作,在总结、归纳、概括,在理论联系实际和指导性上实现全面提升。通过推进机关建设,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工作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新的时代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人民政协强本固基、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一定要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开拓奋进,为推进青海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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