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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传统协商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2026-07-17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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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华五千年文明传统深刻定义了“我们是谁”,内化于我们的血脉,成为中国人日用而不自觉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中国古代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民主,但在治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协商思想和文化的元素。优秀传统协商文化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它如同一条奔腾不息的文化长河,为当代中国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借鉴。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良传统,广泛倡导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积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文脉赓续,薪火相传。传承不是复古,发扬不是照搬。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既要珍视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更要立足当代中国实践,对传统协商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古老的政治智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焕发新生。

以马克思主义赋予传统协商文化现代之“魂”

在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中,千载流传的成语典故蕴含着广纳群言、协商共事的政治智慧,这与当代的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实践有着深刻的契合。最早的《诗经》中的“询于刍荛”意为向割草打柴的人请教,体现了博采众长的智慧。“谋及庶人”“大询于众”都生动反映了问计于民、集思广益的思想火花和价值取向。求同存异、海纳百川、集思广益、从善如流、广开言路、兼听则明更是从“和合”文化、集体智慧、公心为上的精神维度,为今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思想资源和文化滋养。

历史的文脉,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深厚的文化土壤中扎下了根,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而马克思主义以其深刻的历史辩证法赋予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性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和最本质的属性。马克思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彻底超越了传统社会“民本”思想的局限,实现了从工具性的“用民”到价值性的“为民”,再到主体性的“人民当家作主”的飞跃。

传承传统协商文化,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解放的理论,深刻揭示了现代民主与古代“为民做主”价值理念上的分野。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不再是被动的客体,而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协商成为人民当家作主、自我管理的重要形式。现代民主赋予了“协商”以全新的本质,用现代法治、人民主权、普遍参与等原则,让文化基因在现代土壤上开出制度文明之花。当前我们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同样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宝库进行全面挖掘,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丰富智慧更深层次地注入马克思主义,有效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聚变为新的理论优势,不断攀登新的思想高峰”。

在丰富实践中推动协商文化的创新发展

协商必须有广泛的公众参与。传统协商文化转化和发展的关键是实践,尤其是广大基层群众的鲜活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力地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深化了民主的内涵、提升了民主的质量。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鼓励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做到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还需要在文化上久久为功。

要积极涵养协商文化,培育公共精神。发展民主需要将在传统社会中基于血缘、地缘形成的熟人协商智慧,拓展到陌生人社会、网络空间、跨区域合作等现代场域。通过学校、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普及协商知识,弘扬谦让、包容、理性、负责的协商精神,让“市民”“农民”成为“公民”,培育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公共理性和契约精神。

要完善协商规则,规范协商程序。将传统协商中“集议”“评议”的有益形式,与现代协商民主的程序设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基层协商中要借鉴乡约议事、村社公议的传统,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明确协商议题的提出、讨论、表决、公示、反馈等环节,确保协商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要提升协商能力,讲求协商方法。党员干部和协商参与者应善于从传统智慧中汲取营养。要学习“执两用中”的平衡艺术,善于在不同利益诉求中寻求最大公约数;要掌握“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沟通技巧,以诚恳的态度、平实的语言做好解释说明、思想疏导工作;要借鉴“定分止争”的调解方法,情理法并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丰富实践,提高参与者收集民意、理性表达、有效沟通、达成共识的能力。

人民政协在积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特点和实践要求。通过人民政协的协商,可以看到一个完整的议题设置、协商前调研、对话展开、共识达成、进入决策等环节过程,既是“平等参与”“理性表达”“共识扩大”“合法决策”等协商文化浸润传播的过程,同时也是思想交流、利益交汇、智慧交集、最大公约数形成的过程,更是以“平等”“公正”“自由”“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引领和规范的过程。协商民主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它的过程性,将公民个人的具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联结,有益于人们建立公共意识、普及公共价值、构建公共情感,传播积极的政治文化。

政协协商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包”的文化精神,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的完美结合。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了既往政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构建了一种融会传统智慧与现代民主本质的中国式民主形式、新型国家治理形态,赋予了我国民主政治和发展道路一种独特、独有的精神特质。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时代协商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体现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文化根脉。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坚定的文化自信,深入挖掘、系统梳理、科学传承传统协商文化的精华,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推动传统协商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协商民主这一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展现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汇聚起最广泛、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

(作者 王江燕 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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