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委员建言

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书面发言摘登(十四)

2026-07-13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民建中央:推动技术创新与金融支持协同发力 赋能我国未来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来能源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布局与产业化落地取得阶段性突破。但对标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体系仍存在结构性、机制性短板,产业整体能级提升面临现实制约。未来能源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底座支撑。为此建议:

一、优化创新链组织,打通从技术可行到商业闭环的堵点。一是补强创新链中端短板。围绕前沿领域,由国家层面统筹布局中试平台与概念验证中心,明确其独立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第三方定位,建立技术成熟度加商业可行性双维度评估准入机制。二是建立区域差异化分工机制。建立跨省域未来能源产业协作机制——资源富集区侧重规模化制备与低成本消纳、技术集聚区侧重关键材料与核心装备研发、应用场景区侧重商业模式验证与标准制定,配套建立跨行政区技术协作、要素流动机制,从源头破解同质化竞争。三是培育本土创新主体。整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高校等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关键部件配套建立以性能达标为触发条件的长期采购协议与预付款机制。

二、构建与长周期创新规律相适配的资本配置机制。一是重塑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各级财政及国资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核心功能应转向“撬动社会资本承担早期风险”;建立独立于年度财政绩效评价的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以10—15年为评价单元,允许单个项目失败但要求基金整体回报达标。二是建立技术验证阶段的公共风险分担机制。针对工程验证期的高不确定性,由财政、央企、地方平台共同出资设立技术验证风险池,对技术路线合理但商业时机不成熟的项目提供支持,避免因技术可行但现金流断裂导致的创新中断。三是打通资本市场的接续通道。

三、以制度推动融合,构建多能互补的市场化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多能源品种统一市场接口。建立跨品种的能量当量核算与价格转换机制,使不同能源形式的成本效益可比可算。二是建立反映电力系统实时供需平衡状态的调节资源价值机制;同步建立新能源配建储能的“可用性考核”而非“装机考核”机制。三是推动氢能等未来能源的场景化嵌入。由应用场景方(如港口、钢厂、航空公司)提出用氢需求规格,制氢企业按规格定向供应。

四、建立与高质量发展适配的评价与治理体系。一是优化产业评价体系。建立以“系统效率提升度、供应韧性增强度、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下降率、技术自主可控率”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与地方能耗指标、土地指标挂钩,形成效率优先的激励导向。二是优化审批监管制度。在准入环节,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在并网环节,明确新型储能、分布式能源的并网技术标准与时限要求;在价格环节,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向“市场化竞价﹢绿色溢价”转型;在监管环节,允许企业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进行技术路线调整。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欧阳泽华:创新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抢占全球低碳竞争制高点

工业园区绿色化转型既是实现“双碳”战略的核心抓手,也是应对外部绿色竞争壁垒、抢占国际话语权的必然选择。2026年全国两会及“十五五”规划将建设零碳园区摆在绿色转型突出位置,各地摩拳擦掌,迅速跟进,全国12个省市已发布157个省级试点。但目前还存在源荷匹配错位,清洁能源“输送难、认证难”;用能曲线背离,直连项目“降本难、并网难”;投入产出失衡,园区企业“筹资难、盈利难”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规则对接”与“认证突围”双管齐下,重塑竞争优势。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的碳核算体系接轨的中国绿电溯源认证体系。由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牵头,主动与欧盟、东盟等主要贸易伙伴开展双边谈判,推动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凭证(绿证)在碳排放因子计算、间接排放核算等方面的互认,真正将“绿电优势”转化为“外贸胜势”。提高零碳认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并优先享受通关便利。

二、“共性要求”与“个性供给”双轮驱动,探索最优路径。持续优化《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对传统综合型、出口导向型等不同类型的园区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和配套政策。支持东部出口型园区优先开发海上风电绿电直连,减轻贸易合规压力。西部资源密集型园区大力发展绿色算力集群,消纳绿电同时升级产业。传统产业比重高、成本敏感的存量园区,优先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以较小的经济代价实现显著的碳减排。

三、“金融创新”与“机制更新”双重保障,积蓄转型动能。将“零碳能源基础设施”列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推广深圳市“零碳园区星级评定”机制,变传统“事前补贴”模式为“以奖代补﹢绩效挂钩”模式。同时通过税收杠杆、碳资产奖励等组合政策,降低企业初始投入压力,打开绿色发展的收益空间,实现“减排即盈利”的良性循环。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零碳园区专项贷款”,扩大零碳园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企业申报绿色气候基金、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低息贷款,构建“政府引导方向、市场注入活力、国际资源补充”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陈星莺:加快用能互联网建设 持续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能源消费革命是我国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核心环节,是实现“双碳”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当前,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仍处高位,用户侧作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存在用能模式粗放、资源配置不均、绿色转型动力不足等问题,节能降碳与结构优化的潜力亟待释放。

用能互联网融合能源产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以能量元为基本单元,通过数智化技术实现以市场为主导的用能资源优化配置,是破解能源供需时空错配、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率、降低碳排放的有效路径。当前,我国用能互联网建设已具备一定技术基础与试点经验,但尚未形成规模化推广格局。加快用能互联网系统性建设,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保障能源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长远战略价值。为此建议:

一、统筹建设全国性用能互联网平台,筑牢能源消费革命的数据与协同根基。明确政府统筹责任、行业主体责任、企业实施责任,制定国家级、行业级用能互联网数据标准、建设标准、评价标准,构建“国家级中枢平台﹢行业区域节点﹢用户智能终端”的三级架构,推动能量流、业务流、数据流“三流融合”。通过建设平台,实现海量用户侧资源的接入与聚合调控、一体化能源交易与服务、全生命周期能效与碳排放管理、跨区域能量供需协同优化,推动全国用能数据的集中共享与高效利用,提升终端用能透明度与可调度性。

二、健全用能互联网市场化运营模式,激发绿色低碳用能的内生动力。创新跨能源交易机制,推广以能量元为统一计量和结算单元的交易模式,建立涵盖电、热、气等多品类能源的标准化价值评估与定价模型,破解异质能源多维价值量化难题。完善峰谷电价、需求响应补贴、容量电费等价格信号,推动建立用能权交易及其与碳市场、绿电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有效衔接,明确多市场价格联动传导机制。鼓励发展能源金融、P2P能源交易、能源众筹等新业态,健全“谁贡献谁获益”的收益分配机制。

三、强化重点领域技术应用,拓宽能源消费革命的实施路径。对钢铁、建筑、交通、园区等传统领域,以及数据中心、车网互动等新兴领域,组织编制分行业用能互联网技术导则与实施指南,加快用能互联网技术成果落地转化、推广可复制的节能降碳经验;遴选一批技术先进、经济可行、减排效果显著的示范项目,明确适用条件、投资回收周期、节能量与减碳量等关键指标;对采用典型案例模式的项目,强化政策激励,给予绿色信贷、税收优惠等金融支持,简化备案审批流程;同时,培育一批专业能源服务商,整合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能源公司力量,为地方和企业提供方案设计、建设运营、效益优化的全链条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常委夏先鹏: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落实“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抓手。“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

近年来,全国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建设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顶层设计精准发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绿色发展底色更加厚实、绿色生产体系加速构建,产业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绿色供给体系支撑力不足、绿色需求牵引作用偏弱、制度协同治理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建议:

一、强化产业绿色转型,夯实绿色生产供给基础。一是系统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为钢铁、有色等重点传统产业制定转型方案,普及节能环保技术,推动传统产业全链条绿色提质升级。二是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集群。聚焦新能源、绿色海洋产业等领域布局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壮大绿色产业规模。三是强化绿色技术创新与落地转化。构建全国统一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攻坚低碳核心技术,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实现技术规模化应用。四是健全全国统一绿色市场激励机制。健全碳汇交易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领域。

二、培育全民绿色生活,激活绿色消费需求牵引。一是常态化开展绿色生态理念宣传教育。依托各类平台普及低碳生活知识,将其融入各类教学体系,打造生态科普与实践基地。二是丰富绿色产品供给与多元消费场景。落实以旧换新、消费积分等激励政策,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示范作用。三是推动低碳生活行为常态化普及。

三、深化制度创新赋能,构建全链条绿色治理体系。一是完善顶层统筹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衔接,整合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生态保护等领域政策,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夯实全域覆盖的绿色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快清洁能源、储能等设施布局,升级绿色建筑与低碳交通网络。三是健全智能精准的绿色监管闭环机制。搭建一体化监测与大数据平台,实现智能预警。

四、推进示范引领突破,打造全国梯度转型发展格局。一是构建多层级全域绿色示范体系。推进低碳、零碳城市与园区试点,打造零碳工厂、车间,树立基层治理样板。二是打造多领域特色绿色转型标杆。结合区域优势打造各类绿色产业示范品牌,探索生态共治、低碳共建新模式。三是推广全国通用的绿色治理模式。

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李家杰:夯实能源安全与系统韧性 构建绿色低碳和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当前,我国油气进口仍具有一定对外依存度,光伏、风电、动力电池、特高压等新能源领域虽已形成全球领先优势,但在新型储能、智能电网、跨区域输电通道等方面仍有短板,新能源高比例接入下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调峰、调频、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亟须加强。围绕加快非化石能源替代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议:

一、完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利用制度框架。加快完善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和修订退役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等设备在分类收集、残值评估、拆解流程、污染防控、再生材料质量分级、再利用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规范,并推动银、锂、钴、镍等高价值材料回收提取工艺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大力发展虚拟电厂,启动供给侧资源。进一步明确虚拟电厂新型经营主体地位,推动其依法依规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需求响应以及容量补偿等相关市场化机制,建立与其资源聚合特征相适应的注册、调度、计量、结算和考核制度。完善激励和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利用需求响应补偿、辅助服务收益等政策工具,支持虚拟电厂平台建设、分散式资源智能化改造和示范项目运营。对参与虚拟电厂的工商业用户、充换电运营商、楼宇园区和储能资产持有者,可探索峰谷电价优化、需求响应补贴等激励方式,逐步从“政策补贴驱动”转向“市场收益驱动”。

三、加强能源系统气候韧性水平。开展全国能源基础设施气候脆弱性评估,将气候风险识别纳入能源规划、重大工程可研、设计标准和运行管理全过程,形成覆盖发电、输电、配电、储能、油气管网和终端用能设施的风险地图。针对高风险区域、重要通道、关键枢纽和薄弱环节,分类制定差异化适应策略,推进防灾、抗灾、减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加快老旧设施技术改造和韧性升级。建立能源战略储备机制,统筹建设快速调节电源、新型储能、可中断负荷、需求响应资源和跨区支援能力,形成“常态市场化运行、极端情况下统一调度启用”的多层次应急资源池。

四、加快能源系统数智化升级。聚焦电网智慧调度、设备运维管理、需求侧响应优化、新能源功率预测、储能协同控制以及能源市场智慧交易等重点方向,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云边协同和先进通信技术在源网荷储各环节深度融合应用。推动算力中心与清洁能源基地、枢纽电网和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支持人工智能在电网调度优化、设备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需求侧资源聚合控制、交易策略辅助决策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场景示范。

全国政协常委、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发挥制度优势 加快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既承载着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承担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各族人民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决扛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在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的同时,受高寒自然条件、主体功能区管控、产业发展限制等多重因素影响,青海长期面临生态保护任务繁重、发展空间受限、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困境。为此建议:

一、聚焦生态共建共享,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深化中央纵向财政补偿。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实行差异化分配。二是进一步健全黄河、长江等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调下游受益省份通过多种方式,反哺源头保护地区。三是构建市场化补偿机制。建立跨区域碳汇交易机制,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林业碳汇、草原碳汇、湿地碳汇等纳入全国碳市场,将生态固碳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可增收的绿色资产。

二、深化产业协同赋能,培育绿色产业动能。一是做强生态有机农牧业,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基地。全面推广“东部企业﹢西部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模式,推动产品从初级原料售卖向品牌化增值转型。二是做优生态文旅产业,打造生态旅游目的地。共同开发生态观光、高原康养、民俗体验、研学实践、户外探秘等绿色文旅新业态。借助东部客源市场优势,开通旅游专列、文旅包机,开展联合文旅推介,打造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同时引入东部景区运营、民宿管理、服务标准化经验,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品质。三是做大清洁能源产业,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三、强化要素协同,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一是协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作帮扶资金和项目资源,重点投向县乡公路、产业路、旅游路等领域,完善县域绿色发展硬件支撑,持续改善高原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强化人才智力帮扶。深化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推动东部党政干部、农业技术等专业人才下沉帮扶,培育本土专业化人才队伍。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引入东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补齐基层民生短板。

四、健全市场化双向共赢机制,推动深度区域合作与融合发展。一是协同培育龙头企业。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市帮助受援地区引进农业产业化优势企业,共同培育有特色、有影响的龙头企业及联农带农联合体。二是推进共建产业园。利用各县现有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引进东部全产业链项目入驻。三是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大力发展“东部企业﹢西部资源”“东部市场﹢西部产品”“东部研发﹢西部制造”等多种协作方式,推动产业有序转移。

全国政协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持续推进美丽新疆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党中央赋予的“五大战略定位”,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美丽新疆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美丽新疆建设任务艰巨。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压力依然较大。新疆作为国家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化石能源仍需在未来一段时间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二是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大气环境治理传统领域末端减排潜力收窄,天山北坡部分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南疆城市空气质量受沙尘影响较大。部分河湖受自然因素和水资源调配等多重因素影响保护修复难度较大。三是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还有欠缺。兵地、部门、区域之间的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存在短板。部分地方对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关系的认识不够深刻,对一些项目把关不严、刚性约束不够,对症治理的精准性、科学性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动美丽新疆建设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结合调研情况,提两点建议:

一、塔里木河全长2486公里,流域面积102万平方公里,覆盖南疆5个地州,灌溉农田4500万亩,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南疆生态与发展的绝对生命线。建议国家协调生态环境部在2027年及后续年度,支持新疆南疆每年单独增加1个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名额,专项用于塔里木河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务。

二、博斯腾湖、开都河、孔雀河、塔里木河等河湖,是南疆地区水资源调配、生态安全保障与民生发展的核心载体,生态战略地位极为特殊。但受干旱气候、流域特征及经济发展条件约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仍面临诸多瓶颈。建议国家给予政策、资金与技术方面的支持。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