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论研究

以实干出政绩

2026-05-25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各级党员干部只有坚持以实干出政绩,才能真正实现为人民出政绩,使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实干出政绩要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党员干部要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真正把实际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规律探明。对于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必须建立在扎实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党员干部要将尊重规律、科学决策的要求融入制度设计。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规范性、透明度和责任追溯。特别是要改革和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GDP”倾向,更加注重考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的实效、创新驱动和风险防控的能力,树立起鼓励实干、注重长远的鲜明导向,从制度上抑制违背规律的冲动。

以实干出政绩要理好“旧账”

保持战略规划的延续性与执行力,是衡量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关键维度。这一要求深刻体现了执政过程中“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襟和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为官一方,为政一时,当然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同时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实践中,许多干部履新后希望迅速打开局面、创造显著业绩,这是事业心和担当精神的体现。然而,倘若片面追求“铺新摊子”,忽视甚至回避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会使原有矛盾深化、积压以致难以解决,最终也会拖累新阶段工作的推进步伐。正确处理和化解“旧账”,是领导干部不容回避的政治责任和岗位职责。这本质上要求一种基于实干的全面担当,而真正的“实干”,并非仅指开创全新局面,同样包含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心与能力。因此,能否科学统筹“开拓新篇”与“理清旧账”的关系,是对领导干部政绩观和实干精神的现实检验。唯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夯实群众基础、赢得人民信任,从而为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根基。

以实干出政绩必须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是在错误的政绩观驱使下干出来的,违背了为人民出政绩的初衷,损害了一个地方长远发展的基础,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决杜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并指出,“我们这些年驰而不息纠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没有根治,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新变种。”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有较为明显的“政绩冲动”。他们中,有的脱离现实条件与客观需求,不计成本地进行盲目负债建设,导致地方发展资源被过度消耗;有的热衷于打造标新立异的“新政工程”,为追求短期内可见的所谓成效而不惜违背客观发展规律;有的片面以数据指标衡量工作成果的“数字政绩”现象,甚至出现为迎合考核而采取虚假开工、统计数据造假等行为;还有少数干部存在明显的“晋升焦虑”,其行为导向并非以群众满意度为依归,而是倾向于在上级易于观察的范围内着力打造“亮点项目”。这些偏离正确方向的政绩表现,不仅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更将直接阻碍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福祉的切实提升。

以实干出政绩归根结底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完成“十五五”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必须要求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党善作善成,党员干部应该坚决杜绝盲目提口号,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具体说来,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工作。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就是柴米油盐、三餐四季。党员干部要把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政策资源与工作精力倾注于解决好收入分配调节、稳定与扩大就业、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一老一小”照护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要事上。同时,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地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真正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庄严承诺,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不仅是正确的政绩导向,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这一根本政治立场的生动体现。近几年,各地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行政改革,着力破解办事难、流程繁的问题,为的就是不断提升民众日常办事的便利度与满意度。因为只有将政绩的坐标牢牢锚定于人民福祉,发展的方向才不会偏离,工作的成效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是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工作重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新阶段,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核心使命与战略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一重要论断,从根本上明确了发展评价的新标尺与政绩衡量的新维度。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理解对于“为什么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什么是高质量发展”“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些根本问题,自觉树立并努力践行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内核的政绩观。各地的资源禀赋不同、产业基础各异、历史传统有别,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要结合这些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化发展路径,努力走出一条既顺应国家整体发展大势、又能充分彰显自身比较优势的独特道路。

三是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能否创造真实良好的业绩,还依赖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与制度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凝聚民心民力,就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正能量。”这明确揭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干事创业的基础性保障。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净化政治生态,系统性地清除影响干部积极性、损害党群关系的顽瘴痼疾,从而为党员干部队伍“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开辟道路、扫清障碍。

(作者洪向华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教授;李娜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