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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提升两岸文化交流质效
案由: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强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重要途径。随着交流不断拓展深化,传统的“线下面对面”交流方式已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也无法适应社会环境的变迁,创新两岸的文化交流合作形式变得尤为重要。
建议:一、创新交流形式,增强吸引力。结合目前两岸民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兴趣,设计互动性强、体验感丰富的文化交流活动,确保活动内容和形式能满足广泛群体的期望。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为传统艺术表演和文化展览提供全新体验。鼓励两岸民众共创文化内容,搭建展示平台宣传优秀作品,激发两岸民众参与热情,使其成为交流的关键主体,也可进一步提升台湾民众对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的关注度。
二、优化受众参与,均衡覆盖面。策划活动时充分考虑不同年龄层次、职业类型和文化背景民众的需求,运用新的媒体平台、技术手段拓宽传播渠道,采取青年群体听得懂、愿意听的语言和形式,接地气、润人心,激发青少年群体参与两岸文化交流的积极性。统筹线上传播与线下体验,注重将文化交流活动向台湾基层、大陆偏远地区延伸,定期举办小型文化活动并在线上直播,让更多基层群众能够亲身体验中华文化的魅力,把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动,实现两岸文化交流地域上的广泛和均衡覆盖。
三、深入挖掘内涵,提升融合度。构建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新格局,运用现场讲解、宣传资料、多媒体展示等多种形式,深度剖析活动所蕴含的历史渊源和价值观念。利用科技赋予文化新活力,借助商业拓展文化传播路径,依靠旅游丰富文化体验方式,创造更多新颖独特的文化产品和体验形式。
四、优化数字化应用,扩大影响力。两岸相关部门与专业机构整合历史文献、艺术作品、民俗资料等文化数据库,联合开发功能完善、互动性好、资源丰富的综合性线上交流平台。加强对新媒体应用的培训和支持,提升文化机构和组织的操作能力,提高线上文化展览、直播演出、学术讲座等的质量和效果。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林伦伟:“三位一体”推动澳门与深合区文化联动
提升澳门特区与深合区之间文化联动的层次与频率,可增进澳琴联动的密度与广度,有利于增强两地交流的多层次、多维度深化发展。建议——
一、以社会组织为核心的文化发展模式。以澳门传统社会组织优势,在深合区提供文化社会组织活动开展的机遇。透过澳门文化社会组织在横琴设立驻场艺术家模式,为横琴居民提供常规性的文化生活,开办各式各样文化课堂及工作坊。
二、以政府机构为辅助的文化推广模式。以大型文艺节庆活动的双城模式,增强以横琴为核心,辐射珠三角地区的澳门品牌文化活动的投放;以澳门艺穗节为实验模式,使以民间活力为依归的文化活动增强横琴市民参与文化活动的弹性。
三、以企业营商为突破口的文化产品模式。让企业开展的大型文娱活动延伸到横琴进行首发,以双城联动作为试点,深化澳门“演艺之都”的作用,将国际知名的艺术家在深合区以试点方式推动。
全国政协委员鄂崇荣:支持青海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发展提升
多年来,青海不断提升本地特色文化产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但仍存在品牌打造有待强化、创新发展动力不足、设施服务有待加强等困难。建议——
一、支持青海持续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新型产业,打造青海特色乡村旅游品牌。
二、支持青海积极引进布局高质量的新业态新应用新场景项目,积极培育非遗特色品牌。
三、支持青海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青海特色文化产业新品培育、名品提升、精品打造等中。
全国政协委员赵素卿:支持山西低级别文物保护
数量庞大、类型多样、点多面广、价值突出是山西文物资源的特点,也是保护利用的难点。目前大量的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状况堪忧。建议——
相关部门充分考虑山西低级别文物数量庞大、财力有限、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通过因素法分配的方式,在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指定低级别文物抢救性保护和充分利用为具体支出用途之一,并明确一定的支出比例,尽可能把低级别文物中央转移支付和政府一般债券的“蛋糕”做大,确保山西每年在低级别文物抢救性保护方面的总投入不低于20亿元,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蹚出一条新路。
全国政协委员李兴钢:保护京津冀铁路遗产廊道体系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和现代化交通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京津冀铁路遗产缺乏跨区域的系统性规划造成整体性保护不足,廊道网络被割裂为孤立节点,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建议——
一、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多元联动的运营平台,探索跨区域协同机制,明确产权主体,创新多方共管模式,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同时,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二、加强多项规划协同,构建铁路遗产保护利用实施体系。加紧研究铁路遗产保护规划与区域空间发展规划、市(域)郊铁路规划、文化与旅游规划等多个规划工作的协同。
三、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保护利用方法,建立专项数据库。
四、整合线形空间聚合力,构建铁路遗产廊道网络文旅共同体。
全国政协委员毛万春: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当前,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还存在诸多瓶颈。建议——
一、优先部署文化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在音视频等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二、支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支持建设音视频全球研发中心,发展“优质内容﹢自主标准﹢国产设备”模式的音视频产业。支持建设国家数智出版产业中心、出版内容语料中心。实施“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扶持计划。
三、支持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打造头部数智超级平台,建设互联网内容安全智能风控平台、主流价值语料库。
四、支持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推动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文化行业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支持文化领域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开展薪酬激励机制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陈寅:以旅游产业推动乡村振兴
近年来,旅游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发展迅速,但在产业协同、收益分配、土地流转、融资渠道、人才储备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建议——
一、坚持守正创新,探索“政府﹢企业﹢村民”新型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乡村旅游的合作方式、利益分配机制与业务发展模式,调动多方积极性。
二、坚持提质增效,破除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顽瘴痼疾,探索新型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建立多元化的乡村旅游投融资机制,优化乡村旅游人才发展环境。
三、推动形成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让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全国政协委员钱家盛:深入研究徽文化 传播江南好故事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徽文化,让徽州优秀传统文化从徽学研究中走出来、活起来,不断提升徽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建议——
一、组建国家级学术研究机构,深入挖掘徽文化内涵,提炼徽文化精神,为江南地区文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加强徽文化保护、传承、开发转化,开发徽文化旅游产品,鼓励徽文化与现代科技、创意设计等领域相结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对徽文化传承人的扶持和培养。
三、创新徽文化传播方式,提升徽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将徽文化纳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开发徽文化教材和课程,培养青少年对徽文化的认识和热爱。
全国政协委员段青英:促进研学旅游向“优”发展
作为“文化﹢教育﹢旅游”的创新形式,近年来研学旅游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下蓬勃发展,然而,我国的研学旅游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建议——
一、高水平加强协同共治。一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培育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另一方面,开展定期检查,重点加强对研学消费领域广告宣传、经营资质等方面的监管。
二、高标准打造研学产品。完善研学活动承接机构标准,出台研学课程开发标准,明确课程大纲的教育属性。
三、高质量建强人才队伍。推动校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通过研学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持续培养人才。
四、高站位推进东西协作。重点开发经济欠发达地区研学项目,探索将交叉研学纳入区域帮扶。
全国政协委员蒋齐:充分发挥文博场馆阵地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当前,文博场馆存在文化资源挖掘研究不够深入、主题展览数量不足、展览展示缺乏创新、与学校教育衔接不畅等问题。建议——
一、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文博场馆各项工作的主线,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加强宣传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加强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
二、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藏资源挖掘与研究。积极推动国家重大文化工程《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成果应用转化。
三、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点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藏精品展览展陈。通过政府补贴或项目支持,推动文博场馆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沉浸式、互动式和移动式教育项目和文创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周超男: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
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对北京、张家口两地乃至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建议——
一、把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纳入新一轮京张对口帮扶工作。
二、推动全国高端赛事活动向张家口市布局。积极争取现有的各类国际性赛事、活动和国家层面的赛事、节庆、会展、论坛等活动向张家口集中布局,将张家口市打造成国际会展、节庆赛事重要举办地。
三、开展体育旅游试点示范和平台载体建设。将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列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张家口布局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科技园区;支持在张家口建设一批体育文旅特色小镇。
全国政协委员焦兴涛:促进长江经济带文旅高质量发展
从现有规划与实践效果来看,长江文化与旅游资源未形成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建议——
一、打造“长江生态艺术走廊”,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实施“长江生态艺术走廊”主题驻留计划,建设长江生态艺术走廊“生态艺术村”示范项目,开发生态体验与艺术互动融合的“长江艺术生态走廊”特色旅游产品。
二、创作长江生态文化题材优秀文艺作品,打造文旅标杆项目。推出生态文化主题精品,建设生态文化主题地标。
三、推动长江生态艺术国际传播,提升文化软实力。打造长江生态艺术国际化品牌,促进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构建数字化国际传播矩阵。以“生态﹢艺术”赋能长江经济带文旅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董园园:加快建设中国戏曲博物馆
中国戏曲在千年历史传承中形成了大量的戏曲文物、文献资料、经典剧目,建设一座集中保存、维护戏曲文物,展示、传播戏曲文化的国家级戏曲博物馆势在必行。建议——
一、由北京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建立联席会议或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动中国戏曲博物馆立项和建设,吸收社会力量参与,以北京市为主办理立项报批。
二、迅速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建馆具体方案。
三、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广电总局,依托中国艺术研究院的中国戏曲剧种音像数据库,申请立项建立“中国戏曲剧目影像资料库”,形成与全国各省市文化广电部门联手的协作机制,为中国戏曲的永续传承传播提供资源基础,同时也作为中国戏曲博物馆的馆藏资源。
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民盟中央:加强媒体融合进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我国媒体融合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发展失衡、主流媒体舆论融入新兴媒体渠道缺乏、自媒体及平台型媒体泛娱乐化现象严重、融媒体市场化收益不足等现实问题。为此,建议——
一、打造传统媒体IP,提高主流媒介引导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传统媒体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需要坚定文化自信、守正创新,深化传播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强化传统媒体原创内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激励主流媒介新质生产力的持续产出和传播。
二、惩治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保障主流舆论传播力。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严格行政执法,从立法层面加强法律政策顶层设计,针对新兴媒体存在的“洗稿”“标题党”等行为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明确设置侵权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条款,从司法层面出台相关典型案例指导实践。
三、推动融媒体知识产权运营,提升媒体融合公信力。运用政策驱动方式,推动主流媒体与县级融媒体资源融通,逐步建立“数字﹢内容﹢知识产权”融媒体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在此运营模式下,县级融媒体能够借助主流媒体的数字技术手段,将主流舆论向基层群众广泛传播;通过知识产权确权路径,激励县级融媒体创新充实传播内容;运用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渠道,兼顾县级融媒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国政协委员吕涛:免除文物艺术品进口(境)税收
免除文物艺术品进口税收,不仅能够促进海外流失文物的回归,也是实现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议——
一、免除文物艺术品进口税收,降低海外文物回归的成本,鼓励私人和机构收藏者将文物艺术品带回国内。
二、打造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吸引全球买家和卖家参与,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
三、加大对文物艺术品的科学研究和保护力度,提升我国在国际文化艺术品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鼓励文物艺术品的合法交易和流通,打击非法贩卖和走私。
五、加强与国际文化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完善网络直播管理制度 加大优质主播扶持力度
网络直播行业已成为我国文化消费、电商经济和社会互动的重要载体。然而,行业在高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内容乱象频发、商业模式单一、监管机制滞后等问题。建议——
一、加快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明确权责边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管理条例专项立法,细化主播行为规范、平台责任清单及用户权益保护条款。
二、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压实平台审核义务,要求平台采用“人工﹢AI”双审核机制,对直播内容实时监测。
三、整治数据造假,重塑行业诚信体系。推行“流量透明化”工程,接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查,严惩刷单刷量行为。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筑牢安全防线。落实“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双验证,未成年人账号禁止打赏、充值。
五、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模式升级。鼓励AI技术赋能内容审核,支持平台研发智能识别系统。探索“直播﹢”多元化业态,打造知识付费、非遗传承等正能量内容赛道。
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加强影视版权保护
当前,影视作品已成为传承文化基因、塑造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对青少年思想培育具有特殊影响力。建议——
一、制定针对青少年保护的版权政策,通过政策干预降低青少年接触盗版内容及不良信息的风险,构建健康、安全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
二、加强平台责任,建立与算法推荐技术相匹配的版权保护机制。强化侵权治理义务,构建“上传前审核﹢传播中监测﹢侵权后处置”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三、加强常态化行政监管,持续开展版权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授权销售盗版资源、传播他人作品以及教唆侵权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版权侵权黑名单”制度,加大版权赔偿力度和处罚力度,挤压盗版市场空间,构筑原创内容保护法治屏障。
民进中央:整治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商平台成为图书销售的重要渠道。尽管有关部门已采取多种措施打击盗版图书及销售盗版行为,但由于低成本高利润的驱动,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依然屡禁不止,并呈现“隐蔽化、跨境化、技术化”的新趋势,亟须构建更加有效的治理体系。为此,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商平台在打击盗版图书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平台实施严格的图书销售商家准入制度。要求平台构建盗版销售实时监测系统。要求平台建立和完善盗版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商家行为记录和信誉体系,限制有销售盗版行为记录的商家入驻。
二、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版权管理部门要针对平台销售盗版图书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有效的保证金制度,要求电商平台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赔偿因盗版图书销售给创作者和出版者造成的损失。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处理机制,缩短维权周期,提高侵权惩罚力度。
三、推动行业自律,加强公众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推动出版行业与电商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正版图书的销售。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版权知识及盗版图书鉴别技巧,提高公众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盗版。完善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的举报和反馈机制,共同维护图书市场秩序和版权秩序。
全国政协委员刘家成:更好应对舆情 推动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因为演员负面舆情导致作品下架的情况屡屡发生,给影视行业带来极大困扰,更给该领域的民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和困难。建议——
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处理演员负面舆情,充分保护影视剧创作者的合理利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对问题演员的处理,视情况,一般按照只封杀本人、不殃及剧组的原则进行。
二、如演员个人问题十分严重,政治立场存在问题,或者社会影响过于恶劣,除坚决封杀演员外,应采取换脸的方式,尽量保证其已完成作品能够上映。
全国政协委员吴义勤:加强AI背景下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写作工具的上线,网络文学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挑战、新争议,尤其是版权保护方面。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版权治理力度,建立有前瞻性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相关标准的研究与细化,发挥指导性甚至强制性作用。
二、发挥行业优势,提高版权保护的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建立规范的人工智能授权链条、付酬标准和版权纠纷溯源治理与调处机制。
三、完善技术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发更高效的数字指纹技术和使用区块链技术,保证人类原创作品和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版权。
四、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多方主体责任,营造版权保护良好生态。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加快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罗永章:强化网络暴力靶向治理
自媒体监管的滞后性导致虚假信息、网络暴力、恶意炒作等现象频发,严重危害社会和谐与科技人才创新生态。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强化自媒体平台内容审核责任制;建立学术争议快速核查机制;设立科技人才维权绿色通道。
二、成立24小时网暴举报与处理中心专班小组。建立重大科技项目舆情护航机制,实行“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完善国家级网络暴力智能防控平台,从源头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
三、完善科学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内外协同育人。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互联网平台,共同制定网络暴力防治标准,搭建常态化协作机制。将网络暴力治理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科技创新指数考核,建立持续评估与反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