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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深刻回答了“权力为谁而用、政绩为谁而树、事业为谁而干”的重大命题,为全党高质量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宪法清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些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中国表达,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理论逻辑和实践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指导,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紧紧依靠人民,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根本价值取向,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政绩观是权力观在治理实践的具体延伸和表现,是事业观的鲜活呈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脚于清正廉洁的从政底线和始终如一的对党忠诚。事业观变质、政绩观错位与权力观扭曲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有什么样的事业观就有什么样的权力观、政绩观: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没有为党和人民事业甘之如饴的忘我奉献,事业观难免弱化;权力观扭曲,政绩观必然跑偏。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形式主义、好大喜功,违背规律、盲目蛮干,推责甩锅、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躺平”不为、投机取巧等政绩观错位的种种表现,都是权力观扭曲、权力滥用、为官不为的直接结果,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反对、摒弃。
“十五五”开局起步,面对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切实树牢权为民赋、必为民用的权力观,为民造福、为党尽责的政绩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事业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奋力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征程中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戴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