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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 以能源体系之“新”驱动发展方式之“绿”

2025-12-09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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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并将其与“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紧密联系,形成了从供需两端发力,系统性、根本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战略支点。当前,我国正处在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战略部署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深刻把握并充分发挥新型能源体系与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内在关联与协同作用。两者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同一转型进程的一体两面,理解其辩证统一、相互塑造的关系,是推动政策落地、释放系统效能的认识前提与实践基础。

新型能源体系与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内在统一、互促共进。新型能源体系核心特征在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其“新”体现在能源结构深刻调整、能源系统智慧化、柔性化升级、能源产业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其构建过程本身就是对高耗能、高排放传统生产模式的颠覆,为绿色生产方式提供了清洁、低成本的电力和燃料基础。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新型能源体系价值实现的关键场域和持续动力。生产端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艺流程电气化、循环经济模式推广,生活端的绿色建筑、低碳交通、节约型消费,不仅直接减少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更创造了稳定且不断增长的绿色能源需求,为新型能源体系与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牵引着技术创新的商业模式迭代升级。

把握关键环节,以系统思维推动协同落地。推动二者协同发展,需着力破解几大关键问题。一是能源系统灵活性与稳定性挑战。电力系统平衡调节压力的增大需加快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提升煤电灵活性,并积极发展需求侧响应,将工业生产、楼宇空调、电动汽车充电等可调节负荷资源纳入电网调度,变被动负荷为主动调节资源。二是能源成本与产业竞争力的平衡。需通过技术创新、规模效应和政策设计,降低短期内绿色转型可能带来的成本压力,通过碳市场、绿电交易等机制,将环境效益内部化,提升绿色产品市场竞争力,防止“绿色溢价”过度传导。三是标准、认证与市场体系亟待完善。要准确衡量“绿色”价值,促进交易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绿色积极性,建立全国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标准、认证、标识体系至关重要。四是社会认知与行为引导有待加强。需要更有效的宣传教育、更便捷的绿色基础设施以及合理的价格信号,引导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转变,促进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活风尚。

前瞻布局与务实举措,激发协同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型能源体系与绿色生活方式深度协同,需在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首先是让绿色电力消费成为市场主流选择。核心在于强化激励与可信度,在实现绿证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绿证成为核算企业碳排放的权威凭证。鼓励将绿电消费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从消费端形成稳定需求,形成“以消纳促建设”的良性循环。

其次是推动工业生产流程深度变革。聚焦于支持以绿电、绿氢为核心的生产线深度改造,支持重点行业工艺路线革新,生产“绿色溢价”产品,实现能源转型与产业升级协同共进。

再次是依靠精细化市场设计释放系统潜力。应加快推广完善分时电价,积极培育“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设计出让用户主动参与并能从中获益的市场机制,实现“源荷互动”。

最后是为市场参与者建立清晰可靠的规则基础。亟须建立全国统一、透明可溯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并逐步将其纳入政府采购和大型项目招标要求,为绿色低碳产品划定清晰赛道,同时提供更多与碳绩效挂钩的信贷产品,通过标准界定“绿色”,通过金融引导“流向”,构筑支撑绿色转型的坚实制度基础。

综上所述,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与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同一场深刻变革的两个方面。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打通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方能以能源体系之“新”驱动发展方式之“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强劲的绿色动能。

(作者方洁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北省委会副主委、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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