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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原部长粟斌在调研中与外卖骑手交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十四五”规划指出,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新就业形态应运而生,凭借其工作形式灵活、工作时间弹性大等优势,迅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但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也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发展痛点日益突出。
如何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劳动权益保障难题?如何进一步支持新就业形态的规范和长期发展?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华全国总工会界(以下简称“总工会界”)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该提案分析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的短板,提出了“建立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建议,不仅被列入当年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同时还入选“全国政协2023年度好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原部长粟斌见证并参与了这件好提案的形成。
粟斌表示,这是总工会界连续多年聚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这一内容提交界别提案,这一系列提案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一步步深化、健全,成为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生动记录。
2023年,粟斌成为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无论是坚守全国总工会本职工作,还是以政协委员身份履职,粟斌都把自己当作快递员、骑手们的“娘家人”。为了解大家的诉求和期盼,粟斌常常到一些工会驿站、大街小巷走访调研。
“跟这些外卖小哥、工人师傅聊天时,有的人有顾虑,不愿意说心里话。所以我首先要认真听,把听放在第一位,把他们的诉求记在脑子里,回来之后一条一条记在本子上。”粟斌的笔记本上记录了调研期间的所见所感和一线劳动者的急难愁盼。
调研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权益保障难题。例如,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难以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群体常面临“去劳动关系化”困境;平台企业通过协议规避雇主责任,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平台企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普遍存在,等等。
这些也是总工会界致力解决的问题。结合调研以及广泛征求的意见,提案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科学认定劳动关系,厘清多元主体权责利关系;提升职能水平,培育可持续发展就业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拓宽权益维护渠道。
该提案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提案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对持续完善社保制度、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研究劳动关系认定、建立新业态领域协商协调机制等作出认真回应。
2023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引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回顾近年来国家着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少政策红利已经转化为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有益实践。例如,各地、各平台企业积极探索创新,2022年7月,北京、上海等7省市的7家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4年年底,参保人数达1038万人;2024年1月,全国首个“骑手友好社区”落地北京昌平;今年2月,多平台宣布为符合条件的外卖骑手缴纳社保。各地逐步建立新就业形态一站式纠纷调解中心,工会联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多元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粟斌说:“这些实实在在的利好举措,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扎实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持续关注和完善,我们将持续为相关问题的推动解决加强研究。”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部门同志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总工会界还将继续瞄准新就业形态人员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新提案,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刘彤 见习记者 曾宇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