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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五)

2025-08-2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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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界:

促进特殊需要信托规范化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特殊需要信托发展,解决千万特殊需要家庭面临的困境,建议——

一、将特殊需要信托作为未来民生金融工程开展研究,为将其纳入“十五五”相关工作部署做前期准备。

二、根据老年、残疾、失独家庭等特殊人群的需求,配套出台与特殊需要信托相关的业务规范、扶持政策和必要的社会监护规范等政策。

三、制定出台特殊需要信托试行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特殊需要信托监管机制,促进特殊需要信托业务的稳定发展。

四、在构建特殊需要信托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强引导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公益慈善信托设立,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信托困难。

全国青联: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赋能青年成长

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赋能青年成长,建议——

一、结合青年就业创业需要,探索“金融﹢教育”合作等新模式。加强对青年创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金融产品灵活精准服务不同领域青年个性化发展的水平。

二、持续深化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推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积极应用新技术全面改进金融服务与产品,匹配青年科技创新。开拓金融对青年科技创新的支持路径,重点面向青年科技领域建立完善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

三、针对青年普遍面临的住房、子女养育等“后顾之忧”,提高普惠金融对青年群体的关注度,研发面向青年群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庄振文:

加快构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体系

为加快构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体系,建议——

一、对标国际规则,结合我国实际,大力推广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充分发挥其评价标准与市场导向作用,加快形成权威、科学、公允、兼容国际的统一评价标准,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国际化接轨。

二、加快建设权威公正的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价平台,明确平台在数据采集、使用权限、安全管理、数据产权归属等方面的职责。

三、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在京沪深等地,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构建“双碳”转型信息披露监管试点与跨部门协同机制。

四、加快推广企业转型与绿色年报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张娣芳:

金融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期货、保险等金融资源在保障农民稳收增收、推动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

一、银行系统探索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普惠金融政策贷款业务。

二、充分运用保险交易所的全国大平台优势及功能,鼓励保险公司注册参与保险交易所招投标功能,推动再保险产品开展市场竞价机制系统建设,公开化、市场化、标准化流程招投标。

三、各期货交易所适时鼓励市场参与度,对参与期货市场风险管理业务的企业及涉农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减免手续费等补贴。

四、探索金融市场全要素综合服务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罗卫:

完善法律责任 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

当前惩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建议——

一、单独制定配合上市公司(发行人)财务造假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条款。借鉴刑事领域将帮助犯、从犯单独入罪的做法,将第三方配合发行人、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

二、新增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强化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适用条件,强化刑事打击力度。

三、新增对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背承诺行为的行政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陈清霞:

推进国民财富教育体系建设

随着经济进入回暖周期,要将投资者教育上升至更为广泛的国民财富教育,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建议——

一、组建国民财富教育全国委员会,完善顶层设计。立足学校教育,全面普及不同阶段的财富教育。组织编写高水平国民财富教育系列教材,重视财富价值观教育。加快培养国民财富教育师资队伍。

二、深化投教工作,扩展为全社会范围内的广泛教育。做好社会人群分层分级投教,加强公益性投教服务,强化金融机构投教工作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国民财富教育中的专业化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王均金:

制定系列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短期内需要制定系列金融等方案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建议——

一、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通过“贴息﹢REITs”模式盘活沉淀资产,形成良性循环。

二、地方政府建立城市公共住房基金,合理盘活存量房产。设立住房金融互助机构支持新市民购买住房。

三、保障金融机构的权益促进贷款积极性。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保障,引入市场化机制,使监管资金不能被统筹用于开发商在本地的其他项目。

四、抓好“一城一策”供需土地与房源规划管理。排查存量房源和已供土地、未来开发量以及市场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付刚峰:

更好发挥私募股权基金 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

私募股权基金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力量,但核心能力和发展水平仍存在差距,建议——

一、系统谋划私募股权基金服务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发展路径,引导推动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和薄弱环节投资布局。

二、加快建设以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要目标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体系。按照审慎包容导向,推动私募股权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深入落实国家战略。

三、加快培育中国本土世界一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探索形成可持续投资、长期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有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梁满红:

制定支持金融机构给予 中小微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供应相关政策

为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议——

一、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及时制定、出台给予中小微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的相关政策,切实稳定和发展我国经济社会。

二、优化续贷展期条件及手续。

三、谨慎使用拒绝续贷权。

四、续贷展期时慎用信用记录。

五、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信用类经营性贷款,可以增加3年期、5年期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产品;资产抵押类的经营性贷款可以增设5年期、10年期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产品。

六、续贷展期时的授信额度应当稳定。

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

畅通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中国私募股权行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针对退出问题,建议——

一、应以3%为警戒线,促进股票和债券外资持有占比逐步进入5%—10%的安全舒适区间。参考香港、新加坡等成熟资本市场经验,积极研究放宽并购基金控股的公司在A股上市的可行路径。

二、拓宽鼓励和支持开展并购重组的行业范围。适当放宽业绩承诺标准,进一步明确除“采用未来收益预期等评估方法的大股东注资型收购要求设置业绩承诺”外,其他类型重组的交易双方可自主协商是否约定业绩承诺,并尽快引导更多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吴良好:

打造香港“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平台

发债和其他融资渠道是“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重要内容。当前,香港发行的绿债在亚洲占据的比例颇大。建议——

一、在香港设立“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债券计划,以特设通道集中安排和审核沿线各国来港发行绿色债券申请,同时提供税项优惠,鼓励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等大型基金组织,利用香港金融平台参与绿色金融项目。

二、在香港设立绿色发展与金融评估的专门人才库,推动共建国家建立“一带一路”投资环境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绿色项目投资环境。

三、设立香港“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数据库,加强绿色金融与绿色发展需求对接,健全“一带一路”绿色合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

发挥金融业在治理电信诈骗中的积极作用

金融业作为防范电信诈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发挥良好的堵截和宣教作用。建议——

一、持续开展存量账户排查,稳妥实施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二、强化科技赋能,做好账户精准动态监测,引入专家规则、机器学习、关联图谱等数据模型,精确识别可疑交易,部署针对性管控措施。

三、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在金融网点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彩页、滚动播放视频、动画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手法及防范技巧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在开户、大额转账等交易时,对客户进行温馨提醒。

四、建立配套解决机制,做好警银和监管联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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