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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担当 作示范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

2025-08-11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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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强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感恩奋进、实干奋斗,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重要贡献。新征程上,希望大家勇担时代重任,增强发展信心,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新征程上“强担当、作示范”。此次大会的召开,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民营企业家群体的深切关怀与时代厚望。

一、胸怀报国志,筑牢同心奋斗的思想根基

“在胸怀报国志上强担当、作示范”,是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否定、怀疑民营经济发展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旗帜鲜明地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核心定位,非公有制经济才能在面对外部环境的风云变幻和内部发展的艰难险阻时保持强大的战略定力,始终坚定发展信心,不为一时一事所惑,不为噪音杂音所扰。

“胸怀报国志”,清晰地指明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根”与“魂”。民营企业家不能仅仅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人”,更要成为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担当者”。这意味着必须超越对个体财富和企业利润的单纯追求,树立与时代同频共振、与国家同向同行的远大志向;要把企业的成长置于国家发展的宏大坐标系中去考量,将企业的创新、生产、经营活动,视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当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紧密相连,企业家的奋斗就拥有了超越商业本身的磅礴力量和崇高价值。

“始终同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是对“胸怀报国志”最真挚、最坚定的回应。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发展道路选择上,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这种思想上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是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也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现政企同心协力谋发展的基石。

二、一心谋发展,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

“在一心谋发展上强担当、作示范”,就是要在直面挑战中寻找机遇,在破解难题中实现突破。当前,部分民营企业正面临多重挑战。从外部看,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保护主义抬头,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构压力;从内部看,一些企业仍受困于“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是部分企业自身内生动力不足,需要在创新、转型、现代化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

以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民营企业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同时,注重强化企业自身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科技人才,努力在“卡脖子”领域实现突破,将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以数字化转型为“关键增量”。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潮,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企业在生产、管理、营销等全链条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数字化转型,不仅可以降本增效,更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坚实保障”。一个健康、高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是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抵御外部风险的保障,要摆脱传统家族式管理的局限,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在优化决策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人才发展机制方面,提升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各级党委和政府也需要协同发力,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一心谋发展”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外部条件。

三、守法善经营,共建亲清和谐的政商关系

“在守法善经营上强担当、作示范”,深刻揭示了法治与诚信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民营企业家要做守法经营的典范。

“守法”是底线,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民营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遵纪守法办企业,不仅是对企业家自身的保护,更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意味着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规范管理体系,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企业决策、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善经营”则是在守法基础上的更高追求。“善经营”包含了多重意涵:一是指经营策略的高效,能够洞察市场趋势,科学决策,精准管理;二是指经营理念要光明正大,坚守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用,维护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三是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企业家要洁身自好,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坚决抵制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生态。

守法与善经营,二者相辅相成。一个不守法的企业,无论其经营手段多么“高明”,终将是昙花一现;一个不善于经营的企业,即使严格守法,也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真正赢得市场、赢得尊重、赢得未来。

四、先富促共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时代价值

“在先富促共富上强担当、作示范”,是将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富而思源,富而思进”,为民营企业家指明了实现个人价值、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价值路径,鼓励民营企业家不仅要做财富的创造者,更要做共同富裕的促进者,积极履行“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的社会责任。

“富而有责”是企业家的基本责任。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事业,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缴纳更多税收。这是企业对社会最直接、最重要的贡献。

“富而有义”是企业家精神的升华。企业家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积极投身民生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近年来,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捐资助学等各个领域,都活跃着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身影,特别是在“万企帮万村”行动及其后续的“万企兴万村”行动中,民营企业更是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成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力量。

“富而有爱”是企业家情怀的体现。这种“爱”,首先是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次是对社会的关爱,关注弱势群体,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最后是对国家的大爱,将企业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紧相连,在关键时刻能够为国分忧、为民造福。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必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始终坚定发展信心、决心和定力,以“强担当、作示范”的实际行动,共同谱写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徐晓明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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