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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城市人民建 人民城市为人民

2025-08-07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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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载体。通过城市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向往转化为城市建设的生动现实。近期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定位,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我国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系统谋划,推动城市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我国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城市发展能级、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宜业宜居水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基于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人民城市理念,进一步强调人民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人民城市理念不仅关注城市的物质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城市的品质提升、功能完善以及历史文化传承,更加关注人的价值实现与全面发展,是由“见物不见人”到“见物又见人”的城市发展理念的升华,从而实现了党的城市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

人民城市理念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深刻回答了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性问题,对于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主要体现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坚持发挥人民作用的治理导向以及坚持人民满意与否的评价标准等方面。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人民城市理念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这深刻体现了我们党推动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初心使命。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决定了城市建设必须始终以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将民生福祉摆在首位。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居住、工作、休闲、教育、医疗等多方面需求,合理布局城市空间,实现功能区域的协调配置。同时,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好坏,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必须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牢牢兜住民生底线。

坚持发挥人民作用的治理导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城市建设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城市治理领域的生动体现和实践。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城市建设与治理中来,才能汇聚起推动城市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此,就需要完善民主参与、协商、决策、监督机制,通过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吸收人民群众的智慧,为城市规划、发展和治理提供更多创新思路和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人民满意与否的评价标准。城市建设得好与坏,人民最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人民满意与否是衡量城市建设与治理成效的最高标准,体现了人民城市理念的实践归宿。人民满意与否的评价标准,要求城市建设与治理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住房难、就业难、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依法治市,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用好市民服务热线等机制,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推动智慧化、精细化治理,建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高效城市治理体系,以群众诉求驱动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通过发挥人民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真正让人民群众评判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实效。

(作者杨抗抗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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