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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二)

2025-07-21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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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康城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军萍:

加强基层民主协商 激发群众自治活力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民主协商与群众自治能够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多元主体联动机制尚不完善,部门间职责交叉、沟通不畅;群众参与主动性不足,参与形式单一、深度有限;社区工作者和自治力量能力亟待提升。为此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根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网格化治理为基础,科学划分多级网格,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党组织对各治理主体的指导与监督职责,通过制定履职清单、工作规范等方式,确保各方有序开展工作。推动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力量下沉,更好赋能基层基础。

二、鼓励基层通过自治协商形式解决治理难题。上海康城社区针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组织居民参与协商,并自主研发“电子签核系统”,实现维修审批流程的数字化升级,使每一个维修事项、每一笔资金流向都清晰可查、公开透明,切实管好业主的“钱袋子”。现今许多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问题,相关部门应研究出台政策,鼓励各社区通过自治协商的方式进行绿化面积等规划调整,以最大程度解决停车难问题。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治理专业能力。一方面,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积极探索与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机制。另一方面,持续壮大与培育社区自治队伍,通过社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途径,广泛招募社区自治人才,特别是注意引导青年力量参与其中,开展分类培训和特色活动,培育居民从“旁观者”到“参与者”再到“当家人”的角色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应急管理研究院(中欧应急管理学院)院长 马宝成: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基层应急管理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以高水平的基层应急管理保障人民平安。为此建议:

一、优化体制机制,构建分工明确、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大安全大应急体系。当前,迫切需要地方党政一把手从大安全大应急的高度,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充分利用已有渠道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同时,通过高级别干部兼任应急管理负责人提升协调层级,加强常态化的联席会议机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专业素质,确保各类应急信息在多部门间互通有无,补足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协调乏力、专业能力弱的短板。

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不断强化基层应急力量。要创造条件开展常态化安全应急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队伍的专业水平。进一步简化对基层的考核,集中整治“基层减负”异化的问题。同时,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手段和设备创新应急管理方式,为基层工作提供科技保障。

三、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程式化、便捷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非常具体,亟需一套可操作化的流程来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切实让基层尤其是社区干部掌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同时,加强预案演练专业指导,增加基层应急模拟演练频次,提高应急演练质量,提升基层应急处突能力。

四、大力推进安全应急“七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推动安全应急知识进社会、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建设群众喜闻乐见的数字化应急教育平台,提升社区居民安全应急意识、知识和能力。通过情景体验、预案演练等,以更加鲜活、真实的宣传教育模式塑造和改进社会安全文化。要切实加强有关经营者、劳动者安全应急培训,增强全社会自我防护和应急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王芳:

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家庭是社会最小单元,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然而,宣传引导不足、制度衔接不畅、家教家风建设转化为治理工具乏力、专业人才缺口较大、社会组织参与不充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此建议:

一、构建“全链条”家庭服务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在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过程中,研究制定《家庭发展促进条例》作为进一步深化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推动家庭教育与家庭发展有机结合,自治与法治有效融合。打造“智慧家﹢”线上平台,链接政法系统、社工部、群团等数据资源,构建智能家庭服务和风险预警系统,依托“妇联执委﹢网格员”双向互兼机制,完善家庭矛盾化解机制。

二、构建“三维联动”家校社促进机制,激活基层治理主体效能。升级“家校社”协同,推广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联动模式,推动家庭美德转化为基层治理规范。强化多部门联动,完善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培育“家校社同频”的治理生态。增进代际融合,依托社区(村)家长学校开设“祖孙学堂”,激活代际共生可持续动力,夯实中国式家校社综合施策基层治理伦理的价值取向。

三、构建“四心共促”家风建设机制,厚植基层治理文化根基。开展润心家风共造行动,社工部、妇联等部门组织修订包含移风易俗条款的村规民约,建设开发“家风AI评估模型”,培育家庭治理创新项目。开展匠心家风传承行动,打造“家艺家风”示范基地。开展暖心家风促进行动,实施“当廉洁自律好干部、做廉洁家风贤内助”系列行动。形成以家风涵养公序良俗、以家庭文明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格局。

四、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社工部、群团等部门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加大培育“三家”社工、志愿者力度,有效发挥不同主体的力量和优势,实现基层治理效能最大化。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 何秉群:

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家庭学校教育主体责任有待夯实、网络生态治理有待深化、重点场所监管有待加强、专门教育推进有待加力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强化家校合力,落实主体责任。要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对于陷入监护困境、监护能力不足的父母,提供相应的指导支持;对于监护失职的父母,根据情节轻重完善有层次性的监督措施。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中小学教育帮助制度,对有学习困难、行为异常、不良行为的学生,严禁以长期停课、劝退、签署协议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强化网络治理,夯实网络保护。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有益网络活动,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种类、范围、判定标准和提示处置办法。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既要加强用户管理和内容审核,及时删除、屏蔽涉未成年人违法和不良信息,又要通过合理方式,对有不良导向的社区氛围进行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平台应设置更合理、更严密的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加强网络环境的日常监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要依法严肃追责。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升综合实效。应明确党委政法委或政府某个部门一体化统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改善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减少违法犯罪诱因。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要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进一步理顺治安处罚、刑罚与教育矫治措施的关系,制定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实施细则,明确办理程序和实施标准。修订监狱法,改进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帮助他们回归正途。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 赵泽良:

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建设 切实维护网络生态安全

随着互联网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网络越来越复杂,网络综合治理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理念、方法、能力的全面创新提升。为此建议:

一、建立平台舆情信息自动报告制度,通过主动报告提升发现力。要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把平台和企业的责任落实到平台技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维中,把平台和企业的作用体现在信息组织、搜索、推送过程中。更多地通过平台技术系统自动监测、自动报告来提高发现力。依据网络安全法,制定国家网络安全强制性标准,明确当平台上文章、视频等的阅读量、转发量、跟评量达到一定阈值,或者阅读量、转发量、跟评量的增长速率达到一定阈值时,平台必须自动、在线、主动报告;明确平台技术系统应该在线接收国家指令,自动按指令要求对指定文章、指定视频等采取限转、限评、撤销等措施。

二、建设网络舆情态势感知调控系统,实现“人盯屏”到“机盯网”的提升。应建设全国统一的网络舆情分析中心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利用现有算力资源和存储设施,在线接收保存平台发来的舆情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实时计算分析,及时掌握和预测全国舆情热点;对于机器判断需要调控的舆情,经人工核验后,在线通知相关平台自动处置;必要时在网站上公开揭穿虚假有害信息。

三、事后处罚与事中调控处置相结合,降低管理成本,防范安全风险。对违规平台不仅是事后行政处罚,还必须加强事前引导、适时事中调控。为此要具备事前震慑、事中限制访问的技术能力,指导电信运营商在各地互联网与骨干网接入点部署必要技术措施,监测分析网站域名解析和网站流量,及早发现有组织信息操纵、大规模网络事件苗头,及时送至网络舆情分析中心汇总分析;根据国家要求,限制或禁止指定地区对指定平台的访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副主任 丁光宏:

以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就目前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的过程而言,我国数据资源整合与利用还有较大发展空间,数据价值挖掘不够,共享动力机制不足。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呈现“碎片化”特征,各类基础设施之间尚未形成功能互补的互动关系。为此建议:

一、发挥政府顶层设计主导作用,搭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的治理生态。一方面,政府部门应依托即将施行的《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精准打通人工智能、大数据与基层治理的对接通道,实现从“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的量变到质变,推动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以制度创新激活企业参与动能,通过设立数字治理专项基金、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推行“揭榜挂帅”动态准入机制,引导科技企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运用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框架下获取数据,形成政府统筹规划、企业技术赋能、数据安全有序的协同治理新格局。

二、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激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新活力与系统效能。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公益组织等深度参与数字治理标准制定、政策评估、数字素养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通过数据开放和公民科学项目,鼓励公众利用开放数据进行创新,参与解决社会问题。要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允许在合规前提下,企业与研究机构等主体进行数据共享与融合应用,催生更多创新治理模式。提升全民对数字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确保数字红利普惠共享。

三、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智慧社会运行的泛在智联与融通底座。要加快构建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部署覆盖城乡的传感网络体系,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自然环境变化、社会安全态势的实时感知。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宝安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副主任 费英英:

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破形式主义之弊、减基层负担之重。基层放权赋能效果逐步显现,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治理根基进一步夯实。期盼能进一步从根源上下功夫,把减负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推进、一项“良政工程”来落实、一项“民心工程”来守护,真正为基层干部减出时间、减出力量、减出活力。为此建议:

一、做好“课题分离”,厘清权责边界,让基层的“边界感”更加明确。一方面,科学合理划分条块事权、厘清基层政府的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和村级自治职责任务清单,巩固村(社区)“牌子多”问题整治成果。另一方面,基层减负不减责任,上级部门既交任务、也教方法,赋予基层单位一定的“呼叫权”,上下协同、难题共答,共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推动系统“瘦身”,坚持务实管用,让基层信息化治理更加高效。推动政务信息化紧扣“技术赋能治理”初衷,让数字化技术真正做到“帮忙不添乱”,不再把接待参观、展示留痕作为政务数字化的终点,不再让空转的电子政务项目成为形式主义的“温床”。让真正实用便捷的数字化创新举措得以推广,让基层干部“用得了、愿意用、用得好”,用数字技术减出实效、减出时间、减出空间。

三、突出正向激励,科学精简考核,让基层时间精力更加聚焦。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整合重复考核项目,统筹优化考核频率,让基层干部从频繁迎考迎检中解脱出来。推动更多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提振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打好容错纠错、关心关爱“组合拳”,让愿做事、敢扛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巩富文:

完善和创新基层执法

随着行政执法权下放改革深入推进,街道执法的基层执法主体地位已经确立。最近,我开展了一些调研,发现街道执法存在“职责不清、协同不畅、能力不强、保障不足”4个突出问题。为此建议:

一、建立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建立权力清单。结合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建议省级层面统一制定《街道执法权指导目录》,明确执法主体、范畴及法律依据,杜绝“放权任性、接权无力”。明晰责任边界。出台《街道执法协作细则》,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的事项,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明确街道履行日常巡查检查、接受投诉举报、移送案件线索、现场协管执法职责。务实动态调适。“年度评估、需求响应”,对专业性强、街道无力承接的事项,及时收回或增配资源;对基层亟需的事项,依法扩容。

二、协同发力,打通堵点卡点。推广“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将区上派驻力量交由街道统一调度,确保部门及时响应并提供专业支撑。试点“街道评价部门”制度。将部门响应效率和支持力度纳入绩效考评,街道评分占比不低于30%。探索“区属街管街用街评”模式,下沉人员考核晋升应当听取街道意见。

三、提高能力,筑牢执法根基。队伍专业化,实施资格认证,推行持证上岗。实行全员轮训,采取案例教学、随队实战等方式,注重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执法数字化,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壁垒。推广“非现场执法﹢移动终端”模式,提升执法效率。标准规范化,制定《街道执法标准手册》,杜绝“随意执法”。

四、长效保障,激发内生动力。落实执法经费“人均标准高于其他行政机关”,让执法人员安心扎根一线。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替代处罚,实现执法成本与治理效能双优化。推行职务晋升向执法骨干倾斜、考核奖励向执法一线倾斜、容错免责向主动担当者倾斜,激发执法人员内生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副主席 王平:

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为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

志愿服务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虽已取得显著进展,但依然需要有效破解长期存在的“愿参与”“易参与”“常参与”而不得的难题。为此建议:

一、强化精神激励,夯实动力根基。在激励机制方面,应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等其他激励为辅的原则。如何平衡利己与利他、自私与无私,这是志愿服务的一个重要导向问题。应通过大力开展各层级志愿服务表彰、宣传志愿服务感人事迹、营造志愿服务光荣氛围、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等方式,持续强化对志愿服务的精神激励。

二、完善供需匹配,提升服务效能。当前,志愿服务在不同领域存在供需失衡的现象。失能老人照护机构是最需要长期关爱和帮扶的场所,但志愿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如果能够在这些地方提供持续的志愿服务,既能传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优秀传统文化,又能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意识,使其成为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此外,当前社会心理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在青少年群体中,化解疏导的需求巨大,但相关志愿服务供给却存在较大缺口。应明确志愿服务不同领域的牵头部门及承办机构,摸清供需状况,搭建对接平台;同时要特别注重依托相关公益机构提供志愿服务,更好地提升服务效果。

三、优化制度供给,凝聚活力合力。应尽快启动《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并推动制定志愿服务法。修订与立法工作应重点强化党建引领下志愿队伍的自我管理机制,激发志愿队伍活力,同时对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服务规范、支持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改变目前部分部委直接对接各类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的模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独特优势,构建以枢纽性群团组织带动相关专业领域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新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韩保江: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

据民政部数据,2024年末,我国约有10万多家行业协会商会,拥有企业会员总数超过770万家。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市场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例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头监管和法律滞后、服务能力弱、行业代表性不足等。为此建议:

一、加强党建引领与内部治理优化。通过“单建﹢联建”“实体﹢功能”等灵活形式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推行管理层与党组织“双向进入”,提升决策民主性。

二、深入脱钩,促进公开透明运行。禁止公务员兼职,强化法人自治,避免协会依赖行政资源垄断服务并强制收入、隐形敛财。通过购买服务、竞争性项目激发活力。推行年度报告制度和实施第三方评估,确保协会商会认真履职和提高服务能力。

三、大力提高监管法治化水平。明确行业协会权责清单,完善对新兴领域(如跨境电商、数字经济)的制度规范,制定收费合规指南,禁止强制服务收费。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健全退出机制,开展对“僵尸协会”的集中清理。

四、强化服务能力。建立与政府部门的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渠道,系统收集、整理、反映行业诉求和政策建议,提高政策倡导的有效性和影响力。积极组织高质量的行业展会、论坛、对接会、采购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之间的协同合作,宣传行业品牌和整体形象,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国别市场信息、风险预警、渠道对接等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北京市委会副主委 陈伟:

加强社区治理赋能“微更新” 筑牢社会和谐根基

在当前推进城市更新、提升治理效能的背景下,以精细化、人本化为导向的社区“微更新”,日益成为优化人居环境、激发基层活力、巩固和谐根基的重要抓手。为此建议:

一、以“微更新”凝聚社区共识,夯实和谐根基。一是构建全周期参与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征集“需求清单”和“问题清单”,组织居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核心议题。实施过程邀请居民代表参与监督,竣工后组织居民评议验收。二是突出重点人群服务。“微更新”设计和实施中,应特别关注对社区内老年人、婴幼儿、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等的权益保障。三是突出培育志愿精神。依托更新后的公共空间,培育壮大平安志愿者、社会组织,进行常态化的治安巡逻、邻里守望、各类生活服务等活动。

二、以“微更新”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一是推广“平安细胞”创建。将“微更新”项目与创建“平安楼栋”“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细胞”紧密结合。二是深化法治德治融合。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围绕更新中常见的物权、相邻权、物业管理等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咨询。三是推广“微更新﹢网格化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社区“微更新”智慧管理平台。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微更新”成果可持续、促和谐。一是活化公共空间治理。鼓励居民自主管理和使用公共空间,支持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轻度商业运营。二是构建利益协调与矛盾预防机制。高度关注不同群体的利益关切,建立快速响应和协商调解机制,将风险化解在萌芽。三是建立科学评价与反馈机制。将居民满意度、参与度、自治能力提升度等作为评价“微更新”成效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 齐向东:

重视网络安全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与作用

当前,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全链条,治理效能大大提升。但同时,安全风险也大规模向社会传导,数据泄露、业务中断、网络诈骗等事件频发。没有稳固的安全底座,社会治理数字化创新就像沙上筑塔,不仅难以立稳根基,更可能侵蚀公众信任、冲击社会稳定。为此建议:

一、将网络安全纳入社会治理核心架构,从根本上破解“重发展轻安全”困局。当前,智能化驱动社会飞速运转,安全风险毫无疑问成为高频威胁,投入不足将直接放大风险、阻碍可持续发展。打造刚性制度,明确部署大模型的关基单位在网络和数据安全上的投入不低于信息化建设的15%。推动政府的数字化治理项目实行安全预算单列。

二、加快推动网络安全体系化建设,从根本上解除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复杂安全威胁。鼓励政企机构加快落地适配大模型场景的安全体系,加强城市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实现从单点到全域的体系化联防联控,整体提升防护效能。

三、持续完善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习的常态化机制,从根本上为全社会兜牢安全“底线”。扩大参演范围,纳入更多芯片设计与制造、无人机、人工智能等企业机构;主管部门牵头坚持开展常态化的国家级、省级、行业级攻防演习,定期巡检安全建设整改情况;广泛引入人工智能“军队”,增强各领域应对新兴攻击的防御能力,实现攻防能力双向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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