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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大会书面发言摘登(三)

2025-06-3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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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6月23日—25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围绕“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协商议政。本报将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方面,摘编部分大会书面发言。今天摘编的发言围绕的专题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敬请关注。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建军:扎实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以青海为例

近期,调研组深入青海部分乡镇、村社、农户、企业,重点围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县域经济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进行了调研,了解到随着乡村振兴等一系列政策实施,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乡融合程度不断加深,迫切需要树立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协调发展、互促共赢,让乡村有产业、城镇有就业、乡村有人气、城区有活力。建议:

一、着力实现理念融合。城乡融合是要把城镇和乡村、工业和农业有机联系起来,绝不能忽视农村的发展潜力和价值,城与乡在互动融合中方能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实现规划融合。需对县城及其所在城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为城镇相关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预留充足空间。

三、着力实现身份融合。鼓励城乡文化交流互鉴,培育包容、开放、现代的城乡共同体文化。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并创新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及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四、着力实现市场融合。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就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

五、着力实现治理融合。坚持城乡生态保护协同、污染联防联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城乡治理体系相衔接。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张桃林: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强化“三农”发展要素保障

当前,发展农业农村新质生产力潜力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建议:

一、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一方面,针对粮食等农产品产业链条薄弱环节,加强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推动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性合作社或合作社公司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集体财产管理、治理机制和成员权利义务,完善产业增值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二、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要素流动壁垒,引导各类要素和政策资源更多向乡村倾斜。强化县域城乡一体规划设计,统筹推进县城、中心镇(村)建设以及特色村镇和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收益分配和产业投向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县域医疗、教育、养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医保、社保城乡统筹力度,促进更多优质资源和服务下沉。

三、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强现代生物育种、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研究应用,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聚焦新兴产业领域的种质资源、生产机具等短板弱项,加强跨学科跨行业的科技协同攻关。加强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校和涉农企业等主体力量整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姚爱兴: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不断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农村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直指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痛点与堵点。建议:

一、统筹推进土地、户籍、财政等关键领域改革,消除体制性障碍。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税收制度等,逐步形成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二、纵向延伸产业链,支持县域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横向拓展功能价值,通过农文旅融合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新模式,实现“乡村产业﹢城乡空间﹢多元主体”的深度融合。发展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等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大力扶持平台开展涉农电商业务。

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通过联合经营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四、探索土地制度创新,盘活土地资源,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权入股合作社,加快推进土地入股、托管等规模化经营模式。创新集体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五、完善政策保障,加大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探索农村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等绿色增收渠道。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实用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商运营、农机操作等培训。

 

全国政协常委、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增强国内大循环韧性和可靠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实质步伐,但仍面临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建议:

一、以整体规划统筹改革,汇聚城乡融合发展更强合力。制定《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明确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及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的政策导向。推动各省(区、市)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及城乡生产力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二、以扩大试点引导改革,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创新。立足东中西部发展差距,结合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推进共同富裕,选择部分具有区域代表性、具备先行突破条件的省(区、市)开展整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创建。

三、以做强两端牵引改革,强化城乡融合发展破题突围。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赋予县域更充分的政策自主权和资源整合权。以乡村为关键着力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树立一批改革和发展的新标杆。

四、以畅通梗阻抓实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纵深推进。统筹做好农民进城和人才下乡工作,尽快出台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制度规定。实施“聚才兴乡”工程,出台人才回引下乡指导性意见。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提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金融下乡激励政策,引导耐心资本赋能城乡融合。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和平: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议:

一、加强政策指导。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共性问题,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编印各地延包政策标准、规范程序、典型案例,明晰解决二轮未承包农户、册外地的确权及收益分配等延包问题的具体办法,制定延包工作负面清单,完善国家网签系统。进一步完善延包工作经费支持兜底政策,同步建立经费使用监督和审计机制。进一步降低土地规模化经营制度成本,促进二轮延包合同签订与土地流转合同有效衔接。

二、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延包隐患排查、社会面风险评估,提前制定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妥善处置二轮延包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业务指导、答疑解惑、纠正偏差。

三、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利用延包契机加快推动土地功能分区改革,在村社集体统筹下整合地方政府治理资源的同时发挥自治组织动员能力,可将整合的农田划分为自营区和流转区,实现农户层面的“一户一块田”和有自耕意愿农户承包地区域相对集中。加快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青海省委会主委刘同德: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基本途径,是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主体能力水平。实施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专项培育及规范提升行动,采取“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引导有实力的服务组织向全链条服务集成商转型。加快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技能培训与鉴定制度,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和滞后区域的服务供给。推动服务领域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服务环节从产前、产中向产后延伸,搭建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培育西部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特别是重点加强西部草原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建设,规范乡镇农技部门的职能职责。应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支持建设区域性畜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搭建全国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服务资源的大整合。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保障。优化农业生产发展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方式,把财政支持由补主体、补生产、补设备逐步向补服务转变。落实各类服务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

 

全国政协常委、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孙继业: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依然突出。建议:

一、完善规划融合机制,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加强县域城乡一体规划,统筹考虑城镇、片区、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系统构建县域规划体系。

二、完善要素融合机制,推进城乡要素配置高效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持续落实好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政策。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深化农村“三块地”管理机制改革。健全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鼓励退休人员返乡创业。

三、完善产业融合机制,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协同化。深化县域城乡产业协作,以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产业集群、特色小镇为平台载体,引导县域工业配套产业向乡村转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培育壮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

四、完善城乡建设融合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推行城乡燃气、供水、污水等“一网通管”,实现县乡村一体建设、一体运营、一体管护。

五、完善资源融合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乡村教育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医保基金支付政策。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全国政协常委、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王飚:率先突破县域内城乡二元结构 加快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关键切入点。以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民族地区受发展条件限制,整体推进相对滞后。建议:

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完善回乡人才创业、住房等扶持政策,提高村干部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经营等方面能力,支持民族地区围绕县域富民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村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齐资金要素短板,增强城乡融合动能。鼓励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商业银行在乡村增设分支机构,依法开展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等担保融资。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合理延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款期限、增加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

三、健全富民产业体系,推动城乡深度融合。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一二三产融合等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鼓励发达地区龙头企业到民族地区创办产业基地,推动民族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增强县域生产力。

四、落实政策保障措施,提升社会治理质效。在发展较好和发展薄弱县域分类建立试点,探索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支持试点地区将稳定就业生活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医疗、教育以及社会保障政策范围,试点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主席葛慧君: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更好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任务,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建议:

一、聚力“进得来”,畅通落户渠道,让进城更“安心”。优化户口迁徙政策,合理分配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技能水平等指标权重,重点向技术工人、高学历人才等倾斜。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挂钩激励政策。

二、聚力“留得住”,拓展就业空间,让工作更“放心”。推行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城市主导产业集群,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三、聚力“过得好”,提升公共服务,让生活更“顺心”。开发由政府和购房者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住房,优先分配农业转移人口,降低新市民购房门槛。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持续落实好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政策。统筹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

四、聚力“融得进”,构建身份认同,让环境更“舒心”。加强新市民关爱服务,引导社区积极组织文艺汇演、便民服务、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等社区活动。完善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制度,将社区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融入指标纳入积分体系。在城市宣传中更多强调新市民贡献,打造展现新市民文化特征的地标建筑,不断提高对新市民的接纳程度。

五、加大公共设施投入,缩小城乡环境差距。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增强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深化对口协作的持续性,在乡村建设项目上向民族地区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雍: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当前,我国亟须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缩小城乡差距,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议:

一、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富民产业提质增效。深入挖掘乡村特色资源,既可因村施策,也可联村开发,实现错位发展、各展其长。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补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短板。推动种养结合,并与工业、物流业、休闲旅游业、服务业等多元化业态深度融合发展。

二、巩固农村改革成果,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推进集体“三资”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和会计机构委托代理模式。健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上农村饮水、道路、住房、取暖等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优化乡村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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