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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爱群委员: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2024-05-24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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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发展格局中,我国城市治理共同体体系建设面临新要求。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这一论述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是建设城市治理共同体体系的根本遵循。为此,要在深入剖析其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明确城市治理共同体体系建设的主要领域和相关机制,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四个人人”城市治理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城市治理的方向,旨在在推进过程中形成一整套框架体系和核心机制,为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样板和经验。

从理念上看,需要深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逻辑,是新时代城市治理的价值原点。以人民为中心,既要考虑原住民,也要考虑新市民、新青年和国际人员;既要满足人民基本需要,也要提供高品质服务;既要提供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和路径,也要使人民能够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从程序上看,需要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也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打造城市治理共同体是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每个人都享有参与治理的机会,不同利益相关者均能够通过遵循相应规则,按照特定的渠道和程序,参与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

从运行方式上看,需要活力和秩序相统一。城市治理要在确保秩序的前提下,推动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经济社会活力绽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从落点上看,需要打造高品质生活。“四个人人”城市治理共同体,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一脉相承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人民提供高品质生活。因此,要在落实目标、理念、方式、运行、支撑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城市的宜居程度。

打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需要从五方面发力。

推动从功能、资源、责任的“碎片化治理”向联动、协同、共融的“整体性治理”转变。立足社会流动快速化、经济数字化融合化发展趋势,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协同城市治理各主体、运用城市治理新技术、联动城市治理各领域,切实推进整体性治理。

进一步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将人民民主贯穿于城市设计、规划、管理、运行、更新等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和操作办法,打造“人民城市”新典范。深化重大决策、重大制度、重大政策的市民咨询制度与规范,全方位听取民意、汇聚民智。逐年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制定出台专门制度政策和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激发市民参与议政的热情,完善提出建议、办理和反馈的闭环机制。

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包括社区资源建设长效机制、社区全人群参与机制、社区资源和居民需求对接机制等。要继续深化基层社区“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等各类议事平台建设,组织群众围绕社区公共事务说事、议事、主事,提高人民协商能力和民主水平。

加强科技赋能治理,分层分级开发数字化应用场景。科技要为城市治理服务,不能为了科技而科技,谨防出现“科技钳制”效应。要针对城市治理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流程再造,强化科技支撑。省(市)级层面聚焦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解决“铁路警察各管一摊”的问题;市(区)级层面围绕区重点领域开展处置流程的梳理、优化、再造,打造闭环处置机制;街镇层面,高效率、低成本地建设一些“轻应用”和小程序。

深化城市公共服务多元高效供给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构筑均衡、普惠、平等、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扩大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开放范围和程度,引进集聚或培育一批知名生活服务品牌。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治理千头万绪,只要以“四个人人”为遵循,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必定能让城市真正成为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来源。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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