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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全力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

2022-11-16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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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绘制了蓝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今后“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日,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召开2022年度“三农”工作对口协商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议题,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提出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

据了解,这是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十三届政协以来连续第5年召开“三农”工作对口协商座谈会,得到中央农办等协商单位的高度认可,为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提供了重要参考,部分意见建议被吸纳转化为政策举措,惠及千万农户。现将本次座谈会发言作摘登,敬请关注:

 

陈萌山委员谋划明年“三农”政策要立足“四个转型”

明年“三农”政策的谋划,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立足“四个转型”,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建议:一是政策主体要从支持农业向支持农业农村农民转型。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支持,加大农村道路、环境、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农民职业教育扶持力度。二是政策目标要从支撑全面小康、脱贫攻坚向共同富裕、全面现代化转型。要特别重视农民收入增速放缓问题,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构建农民收入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三是政策手段要从传统发展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转型。依靠现代科技和装备,大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四是政策着眼点要从产出来向产得稳定、供得稳定转型。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有效增强农业生产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聚焦城市菜篮子,完善保供机制,努力提高自给率和控制率。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

 

余欣荣委员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在我国人多地少的背景下,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建议: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和土壤培肥改良工程,开展酸化土地治理和盐碱地改造试点。探索制定绿色农田国家标准,建设节水、节肥、节药、节劳的绿色高标准农田。二是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探索开展整市建设设施蔬菜基地,加强设施养殖场、屠宰场和海洋牧场建设。建立健全设施农业标准化体系,开发新一代设施农业技术。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仓储物流建设。以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区域冷链物流基地为重点,建设规模化、通道化、网络化的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四是建立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行企业为实施主体、财政撬动金融社会资本的投融资模式。五是加强政策保障。中央层面出台一批创新性支持政策,建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陈百灵委员加速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农业科技的强有力支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推动解决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薄弱、关键性核心技术定位不够明确、引领性技术创新的举国机制有待完善、层级化研发体系和机制不清晰等问题,建议:一是启动“国家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大师工程”。出台专门推进机制,对重点人群重点培养,提供充足要素保障,努力促成与世界顶级科学家的交流合作,提升“发现问题、预知问题”能力。二是重新研判确定制约我国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核心技术”。急需在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效率、数量保障与质量提升协同、城乡一体化构思下的“三农”新发展格局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三是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培育机制。不断优化体制机制,使有创新思维的年轻学者在开放、包容、沉静的氛围里潜心科研,此类项目的申报可简化为“仅有一个题目或方向”。四是实施层级化创新支持方式。项目设计时预设创新的成果预期,从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引领性课题由引领性团队承担,实践性课题由实践性团队承担。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

 

宋洪远: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建议:一是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实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二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用好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工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要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三是健全主要农产品市场保险制度。扩大农业灾害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补助标准和保额标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四是多渠道增加种粮农民收入。通过“订单收购+分红”等方式,将粮食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种粮农民。五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房屋财产权,提高集体经营收益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的比重。六是带动低收入农民增收。国家安排的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要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有针对性地面向农村低收入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增收能力。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

 

刘永富委员关于促进木本油料加快发展的意见

据统计,我国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已达2.46亿亩,形成了一定的经济规模和生态效益。补食用油短板,向山上要油料,促进木本油料加快发展,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的重要措施,是充分有效利用资源、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是缓解耕地紧张、保障食用油安全的长远之策。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提出发展目标,出台支持政策,实现木本油料从林业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变。二是加快科研创新。因地制宜培育选用优良品种,加强科研技术攻关和实用技术培训,研究推广全产业链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增加科技含量和经济社会效益。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对重点种植企业和大型合作社基地建设、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财政和信贷、保险、上市融资等支持,对木本油料农机具和加工机械给予补贴,设立木本油料产业基金,引导社会投资。四是加速消费引导。适应多层次消费需求,扩大木本油料的公众认知,将木本油料认定为帮扶产品,结合东西部协作纳入消费帮扶。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党组书记)

 

周慕冰常委健全金融支持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从对农业银行金融服务种业产业调研情况看,当前种业贷款信贷规模总体较小,覆盖面较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种业企业普遍规模有限、科技含量不够,融资能力不足。二是当前金融产品不完全适应种业季节性资金需求,融资条件和服务模式针对性不足。三是种业融资的专用设备评估、专利权估值等配套服务不健全,行业抵押率较低,融资成本偏高。建议:一是建立金融支持种业发展专项政策工作。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应出台相关政策和融资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种业领域信贷投放,制定实施差异化信贷管理标准并保障匹配信贷规模。二是支持种业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创新种业供应链融资产品,开展全流程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获取种业企业大数据进行数字化融资创新。三是完善种业融资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种业融资的政策性担保、基金等风险分担机制,重点发展“政银企”三方共建种业基金,以市场机制提供信贷风险兜底,完善种业融资配套服务。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银行原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权委员赋能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和关键,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动力和关键手段。建议:一是开展土壤参量监测,服务耕地质量保护。全面摸清我国耕地土壤质量,进行土壤质量变化监测,开展耕地土壤年度体检,研究提出保质和污染防治对策,为农业种植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开展土地利用监测,服务耕地保护。对全国范围400平方米以上农用地用途变化开展监测,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助力遏制耕地“非农化”。三是开展农业种植监测,服务粮食安全。对农业种植种类、空间分布、农作物长势等定期进行监测评价和预警,助力防止“耕地撂荒”“只种不管”和“只种不收”等直接和间接农田“非粮化”。四是开展基础信息保障,赋能农业信息化。将国家投资建设的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平台接入服务,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主任)

 

王一莉委员不断加强荒漠化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在此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当前,我国西北干旱地区的沙漠化,西南喀斯特地区的石质荒漠化,华北平原和西北地区次生盐渍化都很严重。建议:一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尤其是21个有荒漠化防治任务的省份,要着眼长远,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我国“碳达峰碳中和”之目标承诺。二是把荒漠化防治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格局中统筹施策。实践证明,“太阳能发电结合雨水收集、储存和利用被证明是解决水土流失有效的、对气候友好的方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将根除贫困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对抗荒漠化的根本,推动防治荒漠化策略创新的提升。三是实施荒漠化防治+绿色能源,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落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提供中国经验。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钱学森智库副主任委员)

 

宋建朝委员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几点建议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进移风易俗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地移风易俗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建议:一是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的规定,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以身作则为农民群众作表率。二是完善道德体系。指导开展制(修)订村规民约,总结提炼农民群众日常良好的风俗习惯,细化实化移风易俗内容,特别是要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三是推动机制落实。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村级群众组织的指导,督促落实移风易俗规定,规范婚庆、殡葬等服务机构行为。通过教育规劝批评等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执行。四是创新方法路径。指导婚俗改革实验区等探索革除陈规陋习新模式,推广文明积分、红黑榜等经验。加强包乡包村联户,发挥重点乡村示范作用。五是加强宣传工作。指导用好融媒体、村广播、传统曲艺演出等平台,宣讲政策举措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党组成员)

 

杨忠岐委员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改善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首要工作和任务。目前,各省区市、各地区之间的情况还不平衡。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有一定差距。建议:一方面,要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和改进。切实做好规划和引导,克服任意、随意设计,自由选择住房样式,任意加高房屋高度,坚决制止和摒弃农村中普遍存在的“要压人一头、我要比你强”的陈风陋习,以及任意侵占公共街道、空间的不良做法。另一方面,要解决好人畜粪便和污水处理问题。长期以来,农作物的肥料来源靠的是人畜粪便。我们绝不能因为现代工业能生产化肥而把人畜粪便看成是废物和包袱,把粮食和农产品生产只寄托在施用化肥上。在农村改厕中一定要兼顾和重视这一点,既要通过改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利用人畜粪便,把它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肥料来源。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

 

王林旭常委文风化雨灌溉希望的田野

乡村振兴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而文化就是乡村振兴之魂。建议:一是创新文化宣传形式,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通过接乡村地气、有农村温度的影视、戏曲、文艺作品等,播撒人文关怀,培育健康心态,强化责任意识,弘扬优良社会风尚。二是注重城乡融合发展,重塑乡村文化生态。积极促进城乡之间的文化交流。开发好传统民间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用品和表演艺术、口头文学、农民画等,有效对接乡村文化、旅游和其他产业,实现融合发展。三是增加公共文化供给,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发挥好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帮扶长效机制,多创作“三农”题材,特别是反映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四是建立文化人才队伍,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在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农村青少年文化传统教育,开展具有乡村特质的文化教育,培养爱乡村、有文化的优秀接班人。着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充满乡土情怀并致力于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教师队伍。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常委,民族文化宫文化总监、民族画院院长)

 

李成贵委员加快构建农村土地市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这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招,是深化改革的要务,蕴含着巨大的潜力和红利,需要扎实推进。建议:一是发育农用地市场。农地承包权可探索考虑永久化,在此基础上试点推行承包权交易。交易要农村社区内部优先并设定交易上限,要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且购入方要限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二是支持引导落户人口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三权”。建立农村土地交易中心,可允许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承包地、宅基地及建筑物。探索设立农村土地收储机构,收购和整理进城落户人口转让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是推动增量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实现整理出的增量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同时,考虑到土地要素具有显著的区位级差特征,因而应征收一定的附加税,用于支持偏远村庄。四是实行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开放试点。可探索城市居民在原集体成员同意的情况下,交纳一定溢价,成为新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院长)

 

王亚华: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建议:一是加大土地有偿退出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承包地退出改革试点,探索差异化、多样性的承包地退出模式。积极推动宅基地退出改革,严格管理超占多占宅基地,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综合试点,联动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二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人口互动交流。开展农村土地集体成员权退出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新集体成员进入、老集体成员退出机制。扩大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外开放通道,以土地为契机建立人口返乡、留乡的制度通道。三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抓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制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持续推进“三变”改革,建设综合性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大对“三变”改革的金融支持。强化村民与村集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村集体股份合作社采取控制、参股等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合股联营。

(发言人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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