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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论述①

2022-10-21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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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从本期开始,我们邀请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庄聪生进行解读,全文共梳理了十个方面的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从战略全局上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规划和部署,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擘画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报告中还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民营经济产生和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制度保障。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18年11月,针对社会上有的人发表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持续冲击下,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平台经济和教培行业规范的整顿以及房地产行业调控,一些政策效应同向叠加等,造成许多民营企业家在思想上存在着各种迷茫、困惑和疑虑,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受到严重影响。在这一情况下,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表明了党的一贯立场和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的呼声期盼,及时给民营企业家送来一颗“定心丸”。

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9月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超过1.57亿,其中私营企业4740.8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税收贡献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那里的就业就比较充分,那里的市场发育就比较成熟,那里的经济就充满生机活力,人民生活就比较富裕,社会就比较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经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但是,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和所有制歧视的影响,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遭遇各种非议、限制甚至打击。比如,2018年,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2021年下半年以来,社会上一些自媒体利用少数企业出现的个别问题,对民营经济进行贬损和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被“污名化”。这些,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产生很大的思想冲击。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力地驳斥了社会上各种否定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宣示了我们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这将大大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这一重要论述,对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坚定市场主体信心、提振市场主体精神,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继续把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国民营经济是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最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坚持市场化改革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创新,市场化改革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广泛推开,特别是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要素市场、商品流通市场的快速发展,推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强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凡是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都要坚决制止。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旗帜鲜明地重申了我们党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必将有力地推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推动资源配置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继续破除各种不平等待遇,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清除各种隐性壁垒,最大限度地放开市场、放宽政策、放活人才,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潜力、活力和创造力。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 庄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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