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委员建言

建言“十四五” 为建设美丽中国“划重点”

2020-08-06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在国家“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启之际,全国政协密集召开各类会议,借助委员们的真知灼见,为编制“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

近日,在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上,与会委员们围绕“十四五”规划中人口、资源、环境有关问题交流建言——

坚定不移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国家重大战略

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诞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欧美国家,是对“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发展道路的颠覆性修正,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线型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是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颁布有关循环经济国家专项规划的国家、世界上第三个颁布有关循环经济国家专门法规的国家。经过十几年的推动发展,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发展理念逐步树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循环型生产方式得以推行,循环型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渐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不断壮大,绿色消费模式逐步形成。

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几个不容乐观的问题:

第一,虽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模式,但还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和普及,大部分囿于试点示范企业或部分先进企业中,还没有形成大部分企业自觉行为。

循环经济虽然能够产生经济、资源、环境效益的统一,但需要新技术和一定投入的支撑,需要管理理念和知识的更新,许多企业缺乏人才,不愿投入;再加上长期形成的企业内部环保成本外部化的现象,使得一些企业得过且过,长期依赖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不思进取,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在环保管理过程中,简单一关了事,企业又丧失了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转型的机会。

第二,我国虽然初步形成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框架,但还不完善,过于宏观,针对性和精细化程度不够,再加上部门分割的体制性问题,政策的协调性、连续性不够,激励和约束机制没有完整形成。

例如,在生猪养殖领域,一方面大量养殖场因为粪便污水处理没有按资源化无害化要求进行对环境造成污染而被环保部门大量关闭;另一方面,我国有机肥供应远远满足不了生态种植的需要,有机肥是化肥价格的一倍多。如果政策协调有力,可以在养殖场大力推广循环经济模式,粪便污水通过沼气化和有机肥生产,既不污染环境又能增加有机肥供应。

第三,一些部门和地方领导的战略定力不够坚定。一些领导同志把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看成是政治任务,以所谓的政治风向决定推进的力度,没有持之以恒的战略定力。

目前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人均资源消耗量为25吨以上,发展中国家人均消耗在5吨左右,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接近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现有地球的资源无法满足人类的发展需要。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是未来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更好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建议:

第一,“十四五”时期要把在生产领域全面推广循环经济模式作为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的主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循环经济一头连着生产和经济一头连着环境,是绿色发展的具体实现形式。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循环经济模式,按照改造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对传统产业和存量经济进行循环化改造,对新建项目和增量经济要按循环经济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并组织生产,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产业体系。

第二,加强政策的精细化和针对性、协调性,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十四五”时期,要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基础上,强化部门协调性和部际合作,发挥国务院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作用。

第三,坚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内外经验证明了的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社会协同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各级干部要保持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作者解振华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春平系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室主任)

全国政协常委印红:补短板 全面系统推进草原生态建设

“总体看,草原仍是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明显短板。我认为,‘十四五’期间,应将草原生态建设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全面系统推进草原生态建设。”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印红建议。

草原,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2%,草原牧区承担着全国1/3牛羊肉和1/4奶类产品消费量的供给重任,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产资料来源。

近年来,我国草原生态建设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依旧存在许多问题。据印红调研了解,目前仍有约30%的天然草原处于中度和重度退化状态,超过9亿亩草原面临鼠虫害威胁。草原的发展现状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促进边疆稳定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撑能力没有得到充分提升和发挥。

为此,印红建议,在“十四五”期间,首先要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目标,将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作为资源环境约束性考核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写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

第二,要围绕依法全面系统推进草原生态建设,抓好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和草原法的修改工作,形成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健全南方草地管理权责,推进地方林草管理机构整合,明确草地执法职能。

第三,继续加大草原保护补奖力度,优化补奖机制,实现资金投入存量保民生促社会稳定、增量促生态经济发展。

印红还特别强调了强化草原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建议设立草原科学研究重大专项,建立草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长期科研机构完善现代草业育种体系及草类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强机械设备研发生产,构建全国统一的草原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立草原技术成果发现、筛选、转化和推广机制,推动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第四,启动国家牧草植物保护工程。对牧草植物中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的4科5属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9科14属16种,以及珍稀濒危植物的28科27属41种和中国牧草特有种等,实施野生植物物种就地保护工程,保护其野外生境和自然种群。

全国政协委员谷树忠: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地位和占比

“‘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的约束作用将进一步增强,社会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将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拓展。”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忠这样判断“十四五”期间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领域的发展趋势。

在他看来,伴随人民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环境信息传播和环境意识增强,“十四五”期间,社会各界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将与日俱增,对环境污染行为和现象的容忍度将与日递减。人们将更加尊重自然、崇尚自然、亲近自然、回归自然;加之疫情促使人们反思生产、生活方式,会更加追求生态保育型的发展;并且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人心,“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广度、深度、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美丽中国”将初具形态。

基于这样的判断,谷树忠认为,“十四五”期间,资源环境生态领域规划,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突出资源、环境、生态与经济、社会协同治理、系统治理。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统领资源、环境、生态规划,消除相互间的割裂、脱节现象,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必要时,可考虑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

其次,应该进一步提高资源环境生态领域在整个规划纲要中的地位和占比。进一步优化、加强资源环境生态领域约束性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地位、比例或权重,进一步加强这类指标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充分发挥约束规制作用。

第三,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开放性、主体性应进一步加强。规划制定既要充分吸收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也要充分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规划既要作用于各级政府,也要作用于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各行各业;既要成为指导约束国内机构资源环境生态行为的指南,也要成为指导约束外国机构在华资源环境生态行为的指南。

基于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谷树忠建议,“十四五”期间应重点推进资源、环境、生态、综合4个领域共10余项重点工作。

例如,在环境领域,他建议“十四五”期间要建立健全全国标准统一、信息互通和地区分层分步相结合的环境信用体系;将环境基础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加强重点生态空间、重点环境污染地区和流域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注意将农村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将环境健康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和领域,建立健全环境健康监测评价预警与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治理力度和乡村环境治理,将乡村环境设施纳入公共设施投入范畴,加大环境治理的陆海统筹和城乡统筹。必要时可开展海洋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在综合领域,建议加强生物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与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涵盖生物物种、生物生境、生物技术和生物产品等方面的国家生物安全监测、预警、保障体系;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双控”及“碳核算”管理,全面控制碳排放总量,提高单位碳排放量的经济产出效率;探索以(跨行政区的)典型区域、重点流域为单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拓展试验内容,协同推进制度创新与重点建设,充分彰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先进性和引领性。

全国政协委员凌振国:保持定力 提升“十四五”绿色底色成色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最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因此,建议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在全面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坚决防止污染防治可能出现的反弹回潮,明确提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指标,确保‘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底色成色有新的提高。”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凌振国表示。

在凌振国看来,“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要更加注重把绿色发展与转方式、调结构更好更深更实地结合起来,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张力、可持续性。例如,要更加注重打造绿色生产方式,加紧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环保产业做大做强做好,进一步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等。

他认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至关重要。建议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要对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作进一步完善,以严格落实企业及企业主要责任人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管协管责任为牵领,进一步加快构建新时代环境保护治理体系。细化落实中央提出的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将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的要求写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并适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生态补偿制度、公益诉讼机制等作出更明确的修订要求和指标性规范要求。

凌振国特别呼吁,将“建立健全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写入“十四五”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生态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国家生态安全重大问题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国家生态风险监测预警和危机管控制度。加强农业生物安全管理和安全预警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安全宣传教育。

他建议,“十四五”期间,制定实施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措施,紧盯“一核(核与辐射)、一废(医疗及危险废弃物)、一库(粮库、油库、尾矿库)、一物(生物安全)”高风险重点领域,设计专项研发、资金、物资、人才等规划编制,并构建一支忠诚可靠、专业的国家高层级生态安全人才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李原园: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

“可以说水格局决定着发展格局。国家的水安全具有基础性、控制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原园在为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言时提出,应将全面提升我国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作出战略性、全局性的安排。

据李原园介绍,虽然经过多年建设,我国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总体上基本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目前依然面临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灾害加剧等新老水问题。

例如,全国53%的国土面积处于水资源超载或临界超载区域。特别是北方地区,以占全国19%的水资源量,支撑64%的国土面积、60%的耕地、46%的人口和45%的GDP。

由于水资源短缺,这些地方长期超采地下水,透支生态环境用水,本地水资源面临着无水可供局面,更谈不上水源储备。即便南水北调东中线通水后,华北地区缺水虽有缓解,但是仍然难以弥补长期的欠账和生态累积性亏空。

即便在水源相对充足地区,如江淮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虽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但也面临着水流动力不足、河湖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问题突出等问题,过着“守着湖群没水喝”的日子。

近日,南方的洪涝灾害威胁依然严峻,更加凸显了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李原园指出,目前海河、辽河等部分大江大河堤防尚未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全国约有487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受山洪灾害威胁;但另一方面,调蓄工程对洪水和径流调节能力不足,保障防洪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李原园呼吁,在“十四五”期间,“首先要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作用。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

他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等均应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工作。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发展规模和人口上限。在水资源超载或者临界超载的地区,要停止和限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建立涉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限制和控制增量,控制人口增长和产业发展规模。

第二,要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建设。在国家层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体系顶层设计,建设集防洪排涝、水资源调配等功能的协调、共享的国家骨干水网;在区域层面,完善流域和省区、重要城市群、重要能源基地、粮食主产区的水源布局。

第三,要推进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区河湖及地下水生态修复治理,纳入国家重要生态系统治理修复保护计划。同时协调好水资源与国土开发、农业种植粮食指标等政策关系,适度调减北方水资源超载地区的高耗水粮食灌溉面积,降低粮食生产考核指标,并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政策、精准补贴引导种植面积和种植结构调整。

“今年的洪涝灾害影响面广和江河洪水位不断攀升的形势,暴露出我国防洪安全体系还存在突出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李原园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加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提标升级。

在全面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支流防洪治理的同时,加大中小河治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加强山洪沟、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要在开展防洪安全短板和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一般情况确保安全、超标情况大局不乱、突发情况能有效并适当留有余量”的要求,高标准推进防洪体系建设。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