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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白色污染 建设美丽中国——全国政协“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9-09-17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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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台盟辽宁省主委,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总工程师胡军:完善地膜残留及防控体系建设 提升农村“白色污染”防治水平

台盟中央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加大白色污染防治”确定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并聚焦农村地膜污染问题。调研中发现,农村地区地膜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农村“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应当引起重视,加速治理。

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在我国多种作物种植上广泛应用,在保水保肥、抑制杂草生长、减轻病虫害、增产增收等方面表现出显著优势,覆膜面积逐年扩大。形象地说,“过去是耕地之中看地膜,现在是扒开残膜找耕地”,地表30厘米土层里都存在不可降解的白色地膜残留。为此建议:

一、强化农业地膜标准的执行体系建设。国标规定,地膜厚度不得小于0.010毫米,意在杜绝超薄地膜的泛滥,推动地膜回收利用,但执行效果不甚理想,原因是农民普遍在使用买种子、化肥等其他农资搭赠的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地膜,导致符合标准的地膜难以推广。建议:一是要在生产源头上提高地膜生产企业的门槛,严厉查处超薄地膜生产小作坊,加大违规生产和市场流通的执法检查,在地膜生产源头做好标准的执行。二是适度提高地膜市场价格,用市场手段推动农民学习地膜减量使用、重复使用的新园艺技术,实现地膜总量控制。

二、加强地膜回收处置以及代替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一方面,加大地膜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的链条体系建设,推动废旧残膜的生态化处理。另一方面,加大基础科研的支撑力度,加大新的替代产品研究,在降解可控性、作物生长周期适应性等方面进一步优化。

河南省政协委员、濮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李莉荣:大力扶持生物基材料产业发展

我在南乐县国家生物基材料产业园参加连线。南乐县是河南省首个发出“禁塑令”的县区,也是全国仅有的两个生物基材料产业集群之一。

生物基产业链是以中原大地产量非常高的玉米和它的秸秆为原料,生成一系列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这个产业经过几年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发展快、链条全。园区形成以玉米秸秆或淀粉为原料的完整产业链条。二是产品多、技术新。主要产品涉及生活生产各个领域,可全面替代石油基料塑料。部分可降解材料产品已获欧盟认证。三是效益优、前景好。产品远销欧美、日本等地,在国内十几个大中城市推广。

目前“禁塑”及生物基材料发展遇到了瓶颈。一是产品成本较高,市场占有率较低。二是刚性约束小,推广难度大。大量使用石油基塑料袋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污染企业、落后技术挤占绿色产业发展空间。三是缺乏行业标准及扶持政策,企业发展难。

治理白色污染和发展生态产业,迫切需要国家层面大力支持。一是尽快制定国家标准。选择技术条件好、产品质量高的企业作为起草单位,尽快出台国家标准。二是从国家层面以立法形式推行“禁塑令”,在行业内分步实施。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减免企业税费。制定国家层面产业阶段性的财政补贴专项政策。设立国家层面产业基金,制定贷款贴息政策,放低企业贷款门槛,提供更好融资支持。设立研究专题,整合研发力量,降低技术成本,把技术和产品在全国推广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所长、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康乐:狠抓四个环节加强白色污染综合治理

按照全国政协关于开展协同调研的要求,河北省政协将“白色污染治理专题调研”列为2019年度重点工作,采取省、市、县政协三级联动的方式同步开展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河北省在治理“白色污染”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白色污染”防治没有形成共识。二是“白色污染”底数没有摸清。三是“白色污染”监管和执法力度偏软。针对以上问题,应当在生产、消费、回收和科学技术研究等环节精准发力:

在生产环节,重点抓研发和监管。一是对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研制绿色可降解材料并推向市场。二是制定白色污染防治专门法规,将“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重点监管生产企业,坚决取缔不合格塑料袋、农膜的生产和销售黑窝点。

在消费环节,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绿色消费氛围。树立白色污染治理“一盘棋”理念,推动“白色污染”防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建议以超市为试点,对使用布袋、可降解塑料袋或一袋重复利用的消费者,视情纳入个人诚信征信记录查询系统,鼓励消费者改变消费方式。

在回收环节,建立完备的回收系统。建议结合垃圾分类的实施,加强对塑料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实现塑料制品的重复利用,带动居民垃圾分类减量行为。同时,政府要合理规划垃圾投放场地,减少塑料垃圾的社会存量。

在科学研究方面,积极支持和推动生物降解塑料的技术研究,争取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服务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秘书长,河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张广东:加大医疗卫生系统白色污染防治力度

就加大医疗卫生系统白色污染防治力度提几点建议:

一、完善医疗废物管理体制。一要加大政府投入。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多点布局、统筹建设、依法管理。按照补偿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合理制定医废收费政策,保证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要建立健全医废管理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三要将医疗服务合法处置纳入绩效考核,与管理人员收入挂钩。

二、多措并举减少医疗废物总量。拓宽可降解“绿色”替代品的引入渠道,禁止医院在药房、餐厅、超市等地使用、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偿提供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减少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量,提倡使用通过洗消可复用的产品。引导患者对病房生活垃圾分类放置,由专职人员挑拣有重复利用价值的进行回购。

三、提高医疗废物科学化处置水平。加强医废安全处置管理,分类别采用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包装收集医废,交由具有医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提高医废处置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引导其规范化、标准化推广使用。加大医疗废物处置无害化科研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依法对医废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转让、买卖医废或向环境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回收的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主席江泽林:治理白色污染的三个维度

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白色污染主要源于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农用地膜。为防治白色污染,2015年1月在全国率先实行“禁塑令”,取得积极成效。

但在推进白色污染治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具体问题:一是法律法规支撑不够。因国家层面没有相应法律,吉林省没有专门地方性法规,对各类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回收利用等环节进行责任界定、责任追究的边界模糊。二是监管执法难度很大。通过物流、网上销售等方式流入吉林的白色污染物难以管控,对小市场、小商贩违规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处罚力度远低于违法收益和执法成本。三是产品技术有待提升。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成本高,“叫好不叫座”。个别小作坊、小企业生产的不达标塑料袋、非标农用地膜充斥市场,加剧了白色污染。

建议:一是在法律层面,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由国家出台法律法规,完善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强制性标准,分领域、分品类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政策。二是在治理层面,加大限塑、禁塑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循环利用。严厉打击不符合标准产品和相关生产、销售、使用行为,特别要把非标农用地膜作为治理重点,坚决杜绝进入市场、铺进农田。三是在研发层面,加大财政、税收等政策激励。鼓励生产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对使用一次性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及再生资源回收给予政策倾斜,扶持生物可降解行业中小型创新企业,提高替代产品供给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分析中心主任李景虹:关于微塑料污染防治的建议

我所在的清华大学分析中心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就是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发展的分析方法,研究和揭示微塑料的环境污染状况,及评价其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相关工作我们联合清华大学水质水生态研究中心共同开展。

微塑料是指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碎片,主要源自于各类生产活动(原生微塑料)及进入环境塑料废物的自然风化(次生微塑料)。形态各异的微塑料遍布于全球范围内的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中,甚至通过空中运输,出现在人迹罕至的北极海域。经口(食品饮料)、鼻腔(呼吸空气)等渠道摄入人体。为此,建议:

一、加大科研投入,尽早深入开展微塑料污染及其对人类健康影响的相关研究。目前,这方面国际上也是刚刚起步,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需要在科学上研究清楚微塑料污染的危害,为政策的制定和污染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大生物易降解的产品代替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支持力度,通过发展塑料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塑料的使用量,减缓微塑料的积累速度。

三、通过物理清理和生物修复对已经形成的塑料污染进行修复,降低人类及其它生物暴露风险,建立可靠的塑料废弃物的处理方案,降低其环境纳入量。

四、加强科普宣传,使人们对微塑料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威胁有更深入的认识,提倡少使用塑料制品,做到人人有责,保护绿色家园。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海南省主委侯茂丰:支持海南加快推进白色污染防治的建议

当前,海南出台了“全面禁塑实施方案”,争取到2020年底,在全省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虽然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但面临的压力不小,特别是白色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据不完全统计,海南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年使用量约为12万吨,其中本省生产的占一半以上,白色污染已经成为海南优良环境的重要污染源,若能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消除白色污染,将为海南争创世界一流的生态环境打下基础。

海南在加快推进白色污染防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一是源头治理任务艰巨,二是廉价适用的生物降解材料替代品供应不足,三是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溯源认证制度不尽完善。为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海南先行先试,为加快推进白色污染防治探索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具体建议:

一、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海南建立国家级生物降解材料制品产业示范基地,探索减免或降低进口环节税,使海南成为全国生物降解原材料或制品进口最便利、最快捷的地方,加快海南廉价适用替代品的供应。

二、国家相关部门授权海南设立国家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溯源检测认证中心,支持在海南率先建立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溯源检测认证体系,为省内外禁塑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秦皇岛市委主委刘志新:关于治理城市白色污染的建议

就城市而言,白色污染主要来自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杂店、快餐供应店等场所的塑料袋、一次性碗筷、塑料水杯、餐盒等塑料制品。快递包装胶带也是一大污染源。城市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率很低。回收再利用废旧塑料制品需进行分类、清理清洗等,回收成本高、经济价值低,造成回收难。特别是塑料袋回收率更低,居民用塑料袋装垃圾后,扔进垃圾箱,这样的塑料袋很难回收。为此,建议:

一、增强“限塑令”的约束力。评估“限塑令”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政策。如: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强制性推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对违规生产或销售塑料制品的企业追究责任;对违规使用塑料包装制品的商场、消费场所和个人进行处罚或处理等等。

二、加大对替代品生产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发明和使用非石油产品为原料的环保包装物生产,支持企业生产出环保、质优、价格合理的产品,以满足“限塑”“禁塑”后的消费需要。

三、加大对零售业商家的正向激励。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塑料包装制品,鼓励零售商推广使用环保型包装袋。有关部门可组织评定环保节约零售商,授予治理白色污染“模范超市”等荣誉称号,培树环保典型。

四、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河南分会场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防治白色污染亟待加强法治建设

“限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不是很理想。现从法律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法律位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修改,一并把白色污染防治纳入该法的调整范围,取代“限塑令”,既提升了白色污染防治立法的位阶,又能增强法治的权威性。

二、扩大限塑范围。不仅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关键是要尽快制定塑料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技术标准。特别是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易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包装物以及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在防治措施上不能仅仅采用“限塑令”规定的收费办法,应当多策并举。在塑料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各个环节采取必要措施,特别是加大研发和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支持力度。

四、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权,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既解决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必要的执法措施问题,又让违法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

五、开展全民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改变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陋习,提倡使用纸质、棉麻、竹藤等可替代制品,养成良好的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手机连线(吉林扶余)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航空大学航空作战勤务学院电子侦察教研室教授杨承志:关于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建议

我国覆盖地膜的耕地有3亿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0%左右,如果回收利用解决不好,地膜覆盖的增产区域就会变成地膜污染的重灾区。经过调研发现,农膜回收利用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回收企业受市场波动出现亏损,企业生存艰难;二是不良厂商生产的超薄地膜充斥市场,超薄地膜回收率低、残膜污染严重。为此,建议:

一、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确保回收利用企业能正常运转。各级政府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回收利用企业,在用电、用水、用贷、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政策,鉴于回收加工企业处理的是农业白色垃圾,建议对回收企业执行工业电价调整为农业电价,减轻企业的负担。

二、加强对超薄地膜的市场监管,让国家农膜强制性标准“长上牙”“带上电”,对于超薄地膜,让不良厂商由之前“偷着生产”“偷着卖”到“不敢生产”“不敢卖”,控住源头。

三、建立一套农膜回收机制,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农民三位一体的可追溯回收机制,并且采用责任绑定、奖罚分明的方法,积极鼓励农民回收农膜。

■吉林分会场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副总工程师李和跃:关于加大可降解农膜扶持力度的建议

2012-2016年,国家实施了“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投资380亿,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57万亩,其中膜下滴灌面积1835万亩。在此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新建膜下滴灌面积630万亩;通辽市还将建设膜下滴灌360万亩。东北地区膜下滴灌面积总规模将超过2800万亩,目前基本都是使用非降解农膜。非降解农膜的使用对我国土壤污染影响深远,如果改用可降解农膜,基本会消除对土壤的不利影响。目前,可降解农膜技术还不够完善,与非降解农膜相比价格较高。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科技投入。我国农用地膜需求量巨大,建议国家加大科技投入,着重支持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自己掌握核心技术的研究单位和企业,突破生物降解地膜在寒区旱区使用的保温保墒、长覆膜寿命等难题,突破生物降解地膜的性价比瓶颈,不断壮大生物降解地膜的应用推广。

二、加大对非降解农膜的监管力度,严格禁止生产销售使用10微米以下非降解农膜。

三、加大对生产可降解农用地膜企业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形成规模效应,扩大产能,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海南分会场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过建春:借鉴国际经验 运用循环经济

白色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在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方面比我国起步早,在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等方面已经探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特别是在循环经济实践探索方面成效显著,值得我们借鉴。其中,德国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代表,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法制先行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及循环经济体系建立;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行为;科技支撑,让“变废为宝”成为现实;建立强大的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的社会支持体系。

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提几点建议: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针对塑料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并严格实施;

二、培育塑料垃圾回收利用的产业经济主体,完善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储运系统、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再循环利用系统;

三、加强塑料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四、完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机制,加大激励和处罚力度,为循环经济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河北分会场

河北省政协委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孙世友:关于加强地膜污染防治的几点建议

我国地膜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地膜新产品研发力度和科技投入不足,目前国内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研发成本高、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难以满足市场需要。

二、地膜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单一,缺少先进技术和装备,导致残膜回收质量和效率低,加工再利用效益差。

三、缺少资金支持,仅在小规模、小范围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点示范,难以有效替代传统地膜;普通残膜易破碎、难捡拾、杂质多,利用价值低,没有政府补贴,农民和企业缺乏回收加工的积极性。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科技创新,研发推广环保新材料、新技术,实现源头减量。鼓励产学研结合,研发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和新型产品,推广使用性能达标、安全可控、符合标准的创新地膜产品和替代产品等,实现源头减量。

二、加快推进地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加大农田残膜机械化回收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力度,强化支持在新疆开展的耐厚地膜机械化回收技术示范推广;大力支持地膜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研发,开拓地膜资源化利用新出路。

三、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提高企业和农民回收地膜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标准地膜使用回收利用的奖励补贴机制,可参照农田深松补贴政策,重点补贴农田残膜机械化回收作业费及回收残膜后处理综合利用成本。以推进标准地膜使用、加快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开展废旧地膜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在不同区域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

■手机连线(海南三亚)

海南省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李松海:关于加强我国海洋白色污染防治建议

海洋正成为塑料废弃物的垃圾场,据统计,每平方海里海面上平均可以找到约6.1万块塑料。我国海域的白色污染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海洋白色污染会带来多种危害,海洋白色污染每年导致数以百万计的海鸟、海洋哺乳动物及其它海洋生物受伤或死亡,大量海洋生物的死亡最终会导致海洋生态系统失衡;海洋微塑料或塑料碎片可通过饮用水和海产品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危害;造成视觉污染,影响海洋自然景观;威胁航行安全。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监管。通过监管从源头上减少或者杜绝塑料垃圾进入海洋。

二、加强监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海洋白色污染监测网络,加强海洋塑料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来源监测,定期评估其变化趋势。

三、加强合作。海洋白色污染防治不能仅靠单边行动,需要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通过区域间或国家间的紧密合作,获得更好的防治效果。

四、加强研究。目前,国际上对于海洋白色污染影响的成因、机制、程度及范围仍然缺乏系统的科学认识。加强相关研究有助于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具体的防治方案。

五、加强示范区建设。海南四面环海,是海洋大省,也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应加强海洋白色污染防治,以及相应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将海南建成全国海洋白色污染防治示范区。

部委回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

塑料给人类带来生产生活的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烦恼,塑料污染问题进一步凸显,治理污染工作形势严峻。原有的“限塑令”是2007年制定的,实行了12年,效果有所衰减。尽管各个部门也在不断采取措施,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菜市场、超市等场所,依然存在大量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特别是超薄塑料袋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大白色污染治理工作,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意见》总结了“限塑令”的实施情况,为解决以往治理相对单一、措施相对单一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每一项内容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落实。我们将认真按照中央要求,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把这个工作组织好、协调好、推动好,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向前推进。

治理塑料污染是个复杂的问题,塑料已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细小空间。所以,要解决塑料污染问题,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又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还要发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既要解决“堵”的问题,也要解决“通”的问题,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把工作做好。

塑料污染治理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宣传引导。治理白色污染需要全社会人民群众作为参与者,投入到实际行动中来。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唤起人们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各方共同努力,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

感谢过建春委员提出的建议。发展循环经济是减少白色污染的重要途径,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近年来废塑料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提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也在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废塑料回收利用量约1600万吨,回收总值超过1000亿元。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针对性、约束性不强,尚没有建立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二是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对于低值废弃塑料尚未实现市场化、可持续的有效商业模式;三是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大多是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标准不够完善;四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协同不足。

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吸收委员的建议,尽快转化成政策措施,推动白色污染治理。

第一,着力推动完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激励与惩罚措施。

第二,大力推动创新发展,鼓励支持企业研发废塑料循环利用的技术装备、创新回收利用的商业模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同时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农用地膜等产品标准的执行力度,完善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强化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三,加强政策协调和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

回应张广东委员的建议。近年来,我国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现有20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是推进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为后续处置减轻压力;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约129万吨/年,比2015年底提高了45%;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

最近,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卫健委正在牵头制定医疗废弃物综合整治方案。委员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下一步会吸纳到具体方案中。

回应侯茂丰委员的问题。海洋白色污染是国际共同关注的问题。我国已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海洋垃圾包括微塑料的监测评估,目前我国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污染情况,总体处于中低水平;二是开展基础研究;三是开展依法严控垃圾进入海洋的工作;四是加强清理力度,开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综合治理示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五是积极参与国际相关立法和行动。

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从源头上加强控制;二是推进海洋垃圾清理,尤其是沿海城市;三是继续开展监测评估和科研工作;四是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合作,参与制定国际公约;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的生活方式。

回应李松海委员的建议。关于海南示范区建设提几点建议:第一,推动海南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意见的先行者或示范区;第二,将三沙建成海南先行示范区的先行者;第三,共同支持三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将来可全国推广应用。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

农用地膜补贴要算大账、算总账、算长远账,不仅算当前的经济效益,还要考虑长远生态社会效益,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要真正把农用地膜补贴政策纳入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特别是纳入绿色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全成本核算。同时,要将生产企业、农民使用者等各方面责任进一步明确。一要源头减量,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价,强化地膜使用控制;二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膜等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地膜回收捡拾机具等关键技术研发公关;三是通过政策和机制的建立,加强农用地膜的回收和治理。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做了许多工作。推动出台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强制性国家标准,印发了《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在新疆、甘肃等省份支持300个县进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包括支持网点的建设,支持回收利用企业发挥作用,探索“以旧换新”和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等。

关于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从2015到2019年,我们已经在全国13个省累计34个试点开展对比和适用性的示范研究。试验表明,全生物可降解农用地膜目前可以用于烤烟、马铃薯和设施蔬菜等生物期较短、经济效益较高的作物上。主要原因是全生物降解地膜成本较高,另外,与常规农膜相比较,在保墒增温功能方面也有一些差异,短期内对大田作物还难以大面积推广。未来应将继续加强研发。

关于农膜的机械化捡拾问题。我们通过农业行业科研计划,相继开发了一批残膜捡拾机、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等新机型,并开展了千亩机械化捡拾现场展示。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的范畴。今年我们还计划在新疆开展2万亩规模机械化捡拾现场展示。

目前农业农村部会同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能,从而构建一个全程监管体系,依法打击非标地膜生产销售,从源头上杜绝非标地膜流入市场、铺进农田。同时,推动特别是在用地、用电、税收、环评等方面加大对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的支持力度。总的来说,农膜再回收利用还是要坚持公益性,同时要充分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按照“一性三化”的思路进行推进,在农膜重点使用的地区,把这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

刘志新委员提的几点建议非常好,商务部下一步将针对性地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10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修订2008年颁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特别是把原来“限塑令”的要求进一步加严,增强“限塑令”的约束力。

第二,加大对零售业商家的正面激励。以开展绿色商场的创建作为抓手,争取到2022年全国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第三,在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方面,以绿色商场作为宣传平台和窗口,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指导相关行业和企业发挥限塑带头作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田世宏

白色污染治理需要从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展开。生产领域的监管执法是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根据委员的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重点做到“四个聚焦”:聚焦两类重点产品,也就是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强化对这两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聚焦产业集聚区,也就是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生产行为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监管,指导和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聚焦依法取缔黑窝点,对于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聚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通过强化监管、强化宣传,形成白色污染治理社会共治、人人有责的格局。

具体而言,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落实到位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四方面的措施:

第一,强化生产领域监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生产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生产,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从源头上保证强制性标准的执行。

第二,强化流通领域监管。加强对农资超市,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商场、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标准产品的流通销售。

第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宣传力度,畅通非标地膜质量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有标不依、执标不严的情况,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第四,强化标准宣传力度。面向地膜生产经营企业和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用膜企业,广泛宣传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让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知标准、懂标准、用标准,自觉自愿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违规的农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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