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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强委员:夯实乡村振兴的治理根基

2019-05-3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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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写进了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就此强调,“乡村振兴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内容和精神,笔者认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其核心任务是加紧建设好“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为特征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让党建引领强起来。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农村强不强,还要看“领头羊”。这就要求在工作中要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大力选拔党性强、致富水平高、服务意识优、作风好的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促进他们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当好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将那些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书记全部改选配齐配强,注重把农村致富能人、优秀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在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向农村基层倾斜。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村党组织说话办事更有底气和分量,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振兴乡村的主心骨。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让自治基础厚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化推进村民自治实践。“事情办不办,让村民说了算”。要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制定完善并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注重汲取村民和农村社会乡贤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农村基层自治格局。此外,还要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建设,组织并引导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在完善民主选举的基础上,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通畅村民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沟通渠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

健全制度政策体系,让法治保障硬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乡村振兴,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提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这一任务,需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解决“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因病返贫”等乡村治理问题,为实现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在社会安全制度方面,习总书记提出“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调处工作机制,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法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让农村群众获得坚强的法治保护和持续的安全感。

聚发乡村文化力量,让德治水平高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此,要深入挖掘乡村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继承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的有益养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要求,将移风易俗的“力”与为民服务的“美”结合起来,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努力构建一个家庭和顺、邻里和睦、村庄和美、社会和谐的乡村社会。要积极繁荣乡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开展“四德模范”“最美村民”“文明家庭”“优秀乡贤”等评选活动,并大力表扬、宣传先进和榜样,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感化身边人,以人化人、以事激人,成风化俗、化人,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德治水平,加快提高乡村振兴的文化品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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