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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全国政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9-05-28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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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4年大运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今年中办、国办又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全社会文物保护和生态保护的意识空前提高,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迎来历史最好时期。同时,大运河保护传承中遗产保护压力较大、传承利用质量不高、生态空间挤占严重、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保护优先的理念需进一步强化。5月24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建言资政。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奇葆作主题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迎来历史最好时期。结合几次调研,就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建设的是大文化,包含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文化”两字的深刻含义,这里的“文化”,不是小文化,也不是中文化,是大文化,具有“文明”概念的内涵。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应树立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保护、传承、利用等各项工作,我们要建设的既是一条璀璨文化带,也是一条绿色生态带,还是一条特色旅游带。

第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文化是主线是灵魂,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求。与多数文化遗产不同,大运河文化遗产有其特殊性:一是大运河是流淌的、活态的,不是静态的文化遗产;二是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分布不是一个点、一个面,而是由点、线、面共同构成的巨型带状大遗产;三是大运河文化遗产今天总体上仍在使用,并不断被注入新的内涵。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是守成的静态保护,而应该是积极的活态保护。这种活态保护,既包含科学保护,也包含有效功能延续和合理利用,是对文化遗产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通过活态保护,一方面维护遗产的价值内涵和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另一方面按照适度、合理、可持续等要求,充分发挥其文化传播、水利航运、旅游休憩等功能。

第三,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水是命脉是基础,实现主要河段有水和生态改善是当前焦点,也是沿线群众的热切期盼。在保护各类文化遗产、人文景观风貌真实性、完整性基础上,应着力推进运河河道治理。河道治理应以恢复整体河道的基本属性为主,属于自然河道要注重保持其自然性,是人工河道要保护其科学性、生态性。要把运河治理同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全线关联的主要江河湖溪治理统筹起来,尽可能恢复运河水系的自然属性,产生泽润中华半壁河山的生态效果及其他多种效果。

第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人是中心是根本,古镇活化、旅游开发、产业发展等都应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让人民群众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把大运河还给人民。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涉及城乡建设、水利交通、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非遗传承、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传统与现代、文化与旅游、文化遗产属性与水利航运功能、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等关系,增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当前,沿线各地都在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应及时对标对接国家《规划纲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根据流经运河的实际特点、资源禀赋等情况,统筹考虑遗产保护、文化传承、水利水运、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制定充分体现当地区位特点优势的实施规划。同时,还要注意搞好与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和地方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刘佳义:让古老的大运河向世界亮出金名片

2018年9月和今年4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三次到大运河沿线8省市40多个市区县、50余处大运河遗址和40多个古镇及文化遗产项目,通过实地走访、遗存探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划纲要》,极大调动了运河沿线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保护传承大运河遗产的积极性。调研了解到的矛盾和问题是:保护力度不够、内涵挖掘不深;生态环境治理薄弱亟待改善;开发建设缺乏统筹、盲目过度,同质化明显;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健全。

为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创新性发展,建议:

一、抓住《规划纲要》颁布契机,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尽快开展国家《规划纲要》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大运河文化保护和利用评价标准体系;细化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国家重大战略的衔接。

二、完善大运河保护法规体系。参照《长城保护条例》模式,尽快研究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推动沿线各省市出台《大运河保护管理办法》。对标《规划纲要》,对以往地方法规及规章进行清理或修订。广泛开展依法守法教育。

三、加强河道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各级河道形成“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水质和大气质量达标要求,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指导各地分地域、分阶段、分标准实现有水、通水、通航。

四、加强文旅融合和村镇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开展文旅融合项目。在“文化+旅游+互联网”方面下功夫。加强规划,鼓励沿线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博物馆、展览馆。

五、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分类指导。成立国家大运河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引导形成五级领导保护管理体系;尽快启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机制;组建“大运河文化发展联盟”,深挖文化价值;建立国家大运河遗产保护中心。

六、加强相关学术研究,讲好“运河故事”。组建国家大运河文化研究和建设咨询机构,创立运河学;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等专题研究;加强智库人才培养和基层文保队伍建设;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孙庆聚:认真做好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的开篇文章

《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保护修复优化大运河岸线自然生态、建设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的战略任务,并就加强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作出统一规划部署,为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提供了政策性权威依据。建设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是一篇大文章,当务之急和首要之举是认真组织好《规划纲要》的传达学习宣传,在用《规划纲要》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下够功夫。建议:

一、大运河沿线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涉河事务部门和单位,要抓住《规划纲要》颁布契机,适时普遍地开展一次《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学习宣传中要针对问题,有的放矢,学懂弄通。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学习《规划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努力营造学习贯彻《规划纲要》的浓厚学习氛围和良好学习环境,真正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划纲要》的热潮,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规划纲要》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中来。

二、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由牵头部委统一组织协调,抓紧组建《规划纲要》学习报告团,分赴大运河沿线各省市作巡回宣讲。宣讲应针对目前已知和可见问题,回应地方关切和诉求,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三、建立健全大运河沿线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局长朱程清: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做好水的文章

调研中,我们看到运河水的现实情况是:黄河以北运河除城区景观河段外,有河皆干、有水皆污;黄河以南运河河段水质普遍较差;运河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环境、生态等多功能的冲突不断出现;运河水工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在力度深度广度上都不够。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首先要做好水这篇文章,为此建议:

一、加快提升南水北调东线输水能力,实现有水的运河。针对北方水资源严重匮乏和华北地下水严重超采的现实,靠当地水资源黄河以北运河无法实现《规划纲要》目标,依靠外调水是必然选择。

二、优先保护水资源,实现清水的运河。要充分发挥运河沿线河湖长的作用,实施河道清理整治和管护,保持河段的清洁畅通;要实现运河全线截污导流,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治,提升长江以南运河水质标准,对目前兼具供水和航运功能的淮扬运河、中运河河段率先实行绿色航运;在实施外调水时坚持先治污后调水、先环保后用水,加强南四湖等湖泊入湖河道水质的管控,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实现运河清水廊道的目标。

三、统筹发挥水功能,实现有价值的运河。大运河的生命力在于其“有用”,要坚持因地施策,规划好大运河在当代的使用价值。

四、保护利用水工遗产,实现有文化内涵的运河。要加强遗产本体的修缮,坚持活化保护,在使用的要维护好,能利用的尽量恢复其使用价值;要开展古代水利技术的保护研究;要充分挖掘和弘扬大运河的文化内涵,将水工文化与航运文化、历史文化等深度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阎晶明:落实《规划纲要》做好统筹协调

这次赴山东、江苏调研,切实感受到各地党委政府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很有成效的工作。各地为保护传承利用好大运河遗产,在人力、财力上给予切实投入。调研中尤为突出的感受,是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过程中,亟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使《规划纲要》目标高效实现。

《规划纲要》已经分析了这方面存在的问题,“碎片化保护现象突出”,“合作机制亟待加强”,“顶层设计明显不足”,“部门间协调配合还不够”,“区域间资源整合、生态利益调节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跨区域协作的有效平台,难以形成大运河各类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的合力”。调研中也看到,在连“珠”成“串”,即“珠”的擦亮与“串”的衔接方面,还有许多因缺少协调造成的不平衡现象。沿线各地方文化意识普遍增强,但“带”的意识还存在明显不足。

调研中还感到,为了做好保护传承利用,沿线已建、在建、筹建的大运河主题博物馆数量可谓不少,但这些博物馆一是普遍缺乏实物用以支撑“博物”概念,二是分工并不明确,特色难以体现,亟须统筹协调。

《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本规划纲要实施”,“增强大运河文化传承保护利用的系统性”。建议从国家层面上尽快做好顶层设计,建立高效务实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工作,使沿线各地合作联动,分工负责,突出特色,连“珠”成“串”。

全国政协常委、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震宇:科学合理界定大运河生态管控区域

《规划纲要》提出生态管控区域体现了国家对大运河生态保护的鲜明导向,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调研中了解到,运河沿线地区对生态管控认识存在偏差,对此建议:

一、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委及运河沿线省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大运河生态管控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让涉及大运河生态管控的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行为主体有遵循、有预期。

二、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允许各地根据其地理环境条件,在生态总量控制好、环境保护好的基础上,有一些弹性安排的空间。

三、处理好生态控制与生态补偿的关系,支持各地加强统筹、因地制宜,既对《规划纲要》明确的自然条件良好、状态功能突出的重点区域,适当扩大生态空间,也允许实施生态补偿。同时,建议将运河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金永伟:运河古镇古村保护要让原住民唱主角

在调研中发现,运河沿线地方政府在古镇古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影响当地百姓主人翁作用的发挥。表现在几个方面:

规划设计重“物”轻“人”。调研中看到运河沿线古镇古村和历史街区的近期及远期保护利用方案,大多关注建筑广场道路绿化等物质载体的改造修缮,过于追求整齐划一,缺少人文关怀。

功能业态重“客”轻“主”。重游客轻居民成为通病,在功能布局上注重旅游功能的开发,商业业态上过度迎合游客趣味,没有很好地考虑当地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

文化挖掘重“硬”轻“软”。古镇古村对重点文物建筑、遗址、河道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正在积极进行,但村镇的历史源流、民风民俗、运河传说故事、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严重滞后,百姓的运河文化记忆逐渐模糊,与运河的情感联系日渐淡漠。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让决策者的思路彻底地改过来。运河古村镇是农耕文明的重要产物,保护中必须尊重传统业态,保障原住民利益。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抓住地方实施规划编制的这一关键环节,从规划设计环节坚决遏制住借运河古镇古村保护展示工程实施之机,搞大拆大建大开发的经济冲动,确保《规划纲要》在地方落实过程中不走偏。

二是要让古村镇的居民愉快地留下来。古村镇的保护展示要充分尊重当地居民意愿,建立居民有效参与的决策机制。

三是要让大运河的民俗自发地活起来。下大力气挖掘整理沿线的民风民俗,传统技艺,搭建好运河文化展示平台,让沿线百姓自发地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牛克成:大运河保护法制化建设和大运河文化创意产品的有关问题

一、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保护立法亟待完善

从当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协调大运河宏观决策、规划建设、多部门协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不能满足保护管理需求。现有涉及运河的相关法律,也是各管一事,都不能完全覆盖大运河的整体保护。2012年文化部颁布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属部门规章性质,法律效力较低,且仅适用于文化、文物领域。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对大运河工作的高度重视不相匹配,与大运河涉及多省市、多部门的特点不相适应。亟须尽快启动专项保护立法,加快出台“大运河保护条例”。

二、大运河文化创意产品整体水平亟待提高

大运河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超小。目前,运河沿线虽散布大大小小的创意园,但真正以“大运河”为主题并充分融入运河元素进行产品设计研发的文化创意公司寥若晨星。

产品研创尚未形成运河文明整体形象及统一品牌。大运河遗址、遗迹丰富,散点过多,不便形成聚焦式的观照;各地运河文创产业开发主体复杂,各表一支而缺乏运河总体意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运河文化品牌来统领以各景点、遗址为题材的文创产品。

文创产品形态缺乏运河沿线特色。目前的运河文化创意产品制作多采用现代技术、材质等,未能充分借用运河沿线特色技艺,导致与其他文创产品的外观及品质差异性不强。

产品营销渠道单一。主要是在博物馆出口、入口处的创意产品店摆放式的销售,单一的销售渠道制约了运河文创产品推广,当然也就制约了运河文化传播。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郭媛媛:文旅融合发展需解决基础问题

2017年,大运河沿线八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全国超过52.71%,占比八省市GDP达到5.1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个百分点;沿线有98个5A级景区,1073个4A级景区,旅游总收入超过5万亿元,游客达到44亿人次。大运河沿线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战略脊梁带。

《规划纲要》将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但调研中发现,作为国家战略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文化与旅游产业要实现融合发展,还存在不少基础性问题需要解决:

一、《规划纲要》是我们国家第一部以文化引领为核心的区域发展规划,目前为止,还缺乏对大运河文化做系统的研究和广泛宣讲、深入传播。大运河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内涵建设有待开展,运河文旅融合影响力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声名不相匹配。

二、对大运河文化资源利用认识缺乏深度、广度;历史挖掘和遗产考证做得不够,存在城市间争抢名号以资发展的现象。区域间项目与产品缺整合、少亮点,存在重复、同质化建设;众多运河博物馆体验性、互动性、科技感普遍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质量旅游新需求;文旅产业发展较好城市缺少专门以大运河命名的项目。

三、缺少明确界定和详细标准、要求,文旅工程某些重点项目的条件和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文物出版社社长张自成: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全面系统的收集整理

调研中发现,运河文物展品和文创产品匮乏,展览内容单调重复、缺少吸引力的现象比较突出。究其原因,源于对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收集整理和研究不够。主要是底数不清,且没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底数不清具体体现在:

一、文化遗迹遗物底数不清。一方面,运河流经区域大部分未进行过系统考古调查发掘,地下文物遗存分布情况不清。另一方面,地上文物遗存情况底数也不清楚,大量低级别和近现代文物遗存在很多地区没纳入保护视野。

二、文献档案资料底数不清。大运河历史文献档案资料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历代治水思想、工程、河务、漕运、运河区域社会发展状况等。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古籍文献,二是档案资料,三是民间文献。这三类文献档案资料,除个别地方和机构,如山东聊城大学等进行了局部收集整理外,全面系统的收集整理工作尚未展开。

全国政协常委,杭州师范大学原校长杜卫:以特色小镇为载体促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有机融合

从目前具体工作来看,在大运河的保护传承利用上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从保护来看,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活态存续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从传承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运河沿线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受到冲击而逐渐消逝;从利用来看,大运河文化“金名片”效应尚未发挥。

为此,建议进一步发挥特色小镇的作用,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融合。

以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为载体,推进运河沿线的中华“老字号”保护传承。充分发挥运河沿线历史经典产业集聚优势,以传统技艺、中医药、美食等非遗领域为核心,加强运河沿线“老字号”品牌保护。

以时尚文创类特色小镇为载体,发展以运河文化为特色的文化产业。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继承和创新运河文化内涵,做大服装、皮革、家具等时尚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文化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业态的集聚,打造运河文化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

开发运河精品旅游线路,构建“大运河特色小镇联盟”。加强旅游资源与线路的跨区域整合,重点打造丝绸之路、诗画之路、古镇之路、曲艺之路等一批国际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把运河文化内涵和运河文化元素融入文化旅游开发全过程,依托特色小镇着力培育大运河沿线综合旅游景区和特色精品景区。

■部委情况介绍及现场回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

根据会议要求,我就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总体情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于今年2月份正式印发了《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突出了以下重点内容:明确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思路;明确了“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的功能定位;构建了“一条主轴、五大片区、六大高地、多点联动”的空间格局;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出了6方面重点任务和4大工程、2项行动。

二、实施进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沿线省(市)的积极推动下,《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积极推进。

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优先的理念需进一步强化,一些地方城乡建设活动挤占了河湖生态空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文化引领作用不够,各类文化和生态资源活化利用的形式、途径较为单一,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程度较低;落实空间管控的力度需要加强,《规划纲要》关于河道两岸的管控要求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深入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并加强实施监管,确保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汪洋主席讲话精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突出保护优先的理念,切实保护滨河生态系统、各类文化和自然遗产、人文景观风貌的原真性、完整性,推动严格执法监管;加强规划的深化落实,抓紧完成4个准向规划和8个尽快形成4大工程和2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论证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的论证和实施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研究,发挥省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印发实施年度工作要点,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做好宣传解读和人员培训,通过政策辅导、现场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和沿线省(市)人员进行交流研讨和集中培训;抓好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适时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

委员们提到的水污染防治问题非常重要,建设水清岸绿的大运河是做好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基础条件。

数据表明,当前大运河水环境质量状况堪忧,大运河文化带核心区、拓展区内水质优良断面占比仅58.1%,且主要在南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大运河干流沿岸化工、造纸等企业仍然较多,工业污染较重;二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尤其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三是一些省份养殖、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还很突出;四是运河来往的船只众多,危化品运输存在环境风险隐患,船舶污染也很严重;五是大运河部分河道连通性差,成为区域污水的主要受纳水体。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好。规划将细化《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要求,提出打造大运河绿色生态带的具体举措。在大运河两岸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划定核心监控区十分重要,不仅是绿化两岸、扩展生态空间,对提升大运河水质也非常关键。除点源污染外,广大农村地区的面源污染对水质影响很大,如果有一个生态缓冲带,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就会大大减少。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将充分采纳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在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方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大运河沿线八省(市)都有明确部署,对水环境质量改善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将推动指导沿岸省市抓好落实。

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

关于大运河黄河以北段通水通航问题,单纯靠本地水是很难实现全线通水的,所以需要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来统筹解决。我特别想讲一下,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南水北调中线和引黄工程,对河北滏阳河、南拒马河、滹沱河做了补水试点,效果还是比较好的。近期又准备通过加快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进行补水试点。通过外调水,实现通水是可能的。

关于通航,除了水源条件以外,还存在大量桥梁、闸、水工遗存等涉河建筑物,对通航制约比较大。另外穿黄要考虑通航和防洪,这是需要深入论证的。黄河以北局部河段通航有可能,全线通航代价较大。

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问题,目前8省市涉及大运河的省市县乡已经有3330名河长,其中省级河长11名。去年水利部通过河长制,组织在全国河湖清“四乱”,对乱占、乱堆、乱采、乱挖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全国河湖一共排查出5.6万处“四乱”问题,其中大运河沿线8省市1.2万处,比例很高。这些问题近90%都落实了整改。

此外,水利部和交通部正在积极组织编制《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保护专项规划》,预计今年底基本完成。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

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为发挥部门职能、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方面,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这几年,我们注重加强对大运河沿线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在国务院公布的4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大运河沿线8省市约占三分之一;先后认定了5批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大运河沿线8省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16名。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大对沿线有关非遗项目的支持力度,带动扩大非遗传承人群,增强大运河沿线非遗项目的传承活力。下一步,还将统筹加强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特别是在大运河沿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沿线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等方面持续推进。

推进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文化和旅游部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工作,需要结合大运河沿线实际探索经验、总结规律,以业态融合、服务融合为重点,将更多大运河文化资源转化为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不断提高沿线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综合质量和效益。关于委员关注的大运河文创产品开发问题,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让文化文物活起来。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促进资源、创意、市场有效对接,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跨界融合,形成特色,提高品质。关于对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和研究,要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调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积极性,加强大运河文化的学术研究和阐发,促进公众对大运河文化价值的认知。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

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突出的问题主要还是理念方面的问题,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经济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以牺牲保护来促进开发建设的现象。为此,国家文物局已经启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并正在积极宣传、呼吁启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通过规划和立法为大运河“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同时,最近几年我们持续加大了对涉及大运河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尤其是对地方政府法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很大,并针对西沽南等尚未列为文保单位的大运河遗产保护问题,专门致函地方政府要求对其实施整体保护。

近年来,通过开展资源调查和规划编制,我们对大运河沿线的重要遗址、遗存做到了心中有底,对国有可移动文物,特别是由各级各类博物馆收藏的可移动文物情况也是清楚的。关于张自成委员提出的大运河文献保护研究问题,由于这些文献分散于多个部门、图书馆、大学以及专业机构,甚至一些个人手里,因此对这部分资料的保存情况是不清楚的。我们下一步会考虑在完善大运河沿线文物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将相关文献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上来。另外,对已经发现的或者由沿线博物馆收藏的文献、档案,如何更好地向社会开放,我们也会在研究、保存、展示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专业帮助。

■列席专家发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万金红: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航运部门在运河沿线进行了大量工程建设。这些工程建设在提升和改善运河水利航运功能的同时,也强化了其在区域灌溉、防洪和排涝中的作用。这些运河上新建的水利、航运工程也因此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代见证,是大运河“活着”特征在新时代的表现。如何保护这些现代运河水利航运遗产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引起文物、水利、交通部门的重视。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院长张廷皓:必须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

通过多次调研发现,大运河文化带沿线的各省市在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原则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对于文物保护的基础性作用认识还不足。

比如,京杭大运河北起苏锡交界,南至江浙两省交界的鸭子坝81.8公里投入50多亿,加固防洪堤,石化单位在运河河堤上建了川气东送的送气大楼,交通部门在世界遗产点宝带桥南修建苏州东环南下一期工程等,严重影响大运河的遗产本体和环境风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空间管控要求不统一,且无各层级的协调机制。

又比如,镇江宋元粮仓遗址完整发掘后,大部分遗存被住宅小区建设破坏,致使该处重要遗址无法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仪征宋代真州闸及明清时期仪扬运河的长江运口枢纽遗址群由于得不到保护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淮安发掘出大运河故道的明代初年板闸遗址由于不能列入世遗名录、也未纳入国保范围管理,4年来一直回填保护,无法建成考古遗址公园。由于历史以及其他原因,大运河遗产和文物的考古学认知比较薄弱,严重影响了综合研究的效果。

当前大运河保护方面的问题,大多是监测不落实、反应不灵敏、信息不通畅造成的。相关部门单位能不能推广嘉兴的经验,把大运河保护监测要求纳入航道和水环境管理的共享共用监测体系,保护信息做到适时、实时、及时。还可运用“天空地结合、星机人统筹”的现代信息采集技术和机制,建成见事迅速、反应灵敏的监测系统。

江苏省政协委员,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主席朱民阳:让中国大运河“走出去” 把世界运河文明“引进来”

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英文简称WCCO)是中国唯一的运河领域国际性社会组织,应中国大运河申遗而生。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520多条运河,分布在50多个国家,沿线3000多座城市和上万座古镇。运河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中外运河文明需要加强交流互鉴。一方面,中国大运河“走出去”不够。大运河沟通融合、开放共享的文化特质,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等还未得到广泛知晓和认同。另一方面,把世界运河文明“引进来”也不够。国际上运河保护和治理已探索出许多成功经验,“引进来”工作还需加强。为此,建议:

一、运用“世界语言”,讲好中国大运河故事。“讲什么”,重点是讲经典,即“千年运河”的物化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运河文化,包含漕运文化、水利文化、商事文化等等;讲案例,即当代运河治理保护的中国实践、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讲蓝图,即大运河统筹保护、传承、利用的目标和愿景。“怎么讲”,除运用文化传播、媒体宣传等柔性手段外,还要引导国内企业直接参与国外运河的治理和建设。“向谁讲”,注重面向运河国家和城市的民众,特别是占运河城市40%的“一带一路”国家运河城市的民众。“走出去讲”,在出国参会、交流的组团和审批上更便利化,支持国内国际性社会组织“走出去”。

二、借鉴“全球智慧”,促进世界运河文明“洋为中用”。借“理念”。关于水系统筹管理,世界知名运河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关于运河立法保护,有定位于区域社会文化发展规划的综合性立法;关于运河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拿大里多运河较早提出“缓冲区”概念,形成著名的“里多运河遗产旅游区”;关于社会力量参与,让国际性社会组织及其国际志愿者队伍发挥保护运河重要作用。借“力量”,可借助外国地方政府、企业和投融资机构等,在运河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源和技术力量;可借助国际组织,在运河遗产保护、水系治理等方面的专业力量;还可借助“世界运河城市论坛”等国际知名运河会议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倾听世界声音。

■列席委员发言摘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句法语义研究室主任王灿龙:

大运河是我们祖先创造和留下的宝贵财富。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大运河两岸及沿线地区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它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

我认为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及其日后的维护、管理等方面有必要做好几下几点:全面普查,摸清家底;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找准定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论证,精准实施;守土有责,赏罚分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委员会原委员张宏志:

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应注意保护其文化的活体性,为此,有三点看法和意见:

第一,分类施策、合理运用其经济功能。运河因水而生,以运而兴,保护运河的活体生命力,必须维持相应的经济功能。全河通水才十分必要,通航则因地制宜,视水资源条件和经济上的可行性而定取舍,不必强求。

第二,打造运河文化产业,为运河文化保护传承提供有力支撑。在运河文化产业的开发中,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注意区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突出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应设定目标,制定规划,杜绝金钱挂帅。

第三,鉴于大运河功能的多样性,建议结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探索,成立统筹管理运河各方面功能的跨省市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制定运河各河段的具体保护和利用规划并监督执行。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鲁迅博物馆副馆长安来顺:

大运河文化带语境下的文化,应该属于一个大文化的概念,其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也是丰富而多元的,既有古代遗迹、遗物,也有借鉴传统智慧和经验形成的近现代水文遗产,发挥着文化、历史、生态和科技的作用。应树立以多元价值为支撑的遗产保护利用理念,摆脱传统的单一领域的线性思维模式,从科学技术、历史人文、生态环境、完整性与真实性、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等维度进行多学科的谋划。这有利于进一步盘活遗产资源,使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沿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文化驱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副馆长陈红彦:

大运河作为至今还在使用的古代运河,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华先民奉献给人类的中国智慧、中国创造、中国骄傲,是中国文化的象征,运河在几千年的使用中也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中国故事。

历史上运河的开凿、使用以及运河沿线的资料留存在古籍文献、档案资料的记载中,应认真研究、深入挖掘这些档案中的记载、古籍中的故事,建设资料库,对运河文化的科学保护、永久传承、有效利用将起到重要作用,期待运河文化的挖掘成为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一个亮点,成为世界共同关注和保护的人类文化遗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篆刻艺术院院长骆芃芃:

大运河是世界上里程最长、工程最大、开发最古老的运河。她承载着中华儿女几千年的文明发展,流淌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血脉。如今,党中央颁布了《规划纲要》,我们倍感振奋!挖掘、保护、传承、利用好大运河这一人类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会上各位领导和专家讲得都很深入具体,很受启发。我想这个工作最要注重的是大运河的历史文化价值、自然生态价值、当下利用价值和未来发展价值,应分段处理:可修则修,可用则用,可通则通,均不可强行办理;可通航处应整体规划,不可通处可建博物馆、旅游文化景点。总之要统筹规划,不可分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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