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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9-04-02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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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同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不完善、法治保障不健全、养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3月29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第三次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13位委员在全国政协机关和福建、河南、四川、青海等5个会场以及通过手机连线方式发了言,300多位委员通过移动履职平台发表意见。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副主席杨传堂作主旨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对农村公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既要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这次全国政协专门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议题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是人民政协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为组织好这次议政、协商,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今年1月,我带队赴福建、江西开展了专题调研。结合我工作实际和调研情况,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多方共同努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五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农村公路通村畅乡,二是运输服务提质增效,三是管理养护稳步提升,四是脱贫攻坚效果显著。

通过实践和调研,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我们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要深刻地认识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农村交通发展的根本遵循,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农村公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这样才能真正做好以公路促发展、以发展聚民心。三是必须着力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上升为政府行为,压实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这样才能强化资源整合,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四是必须坚持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四者有机统一,这样才能构建农村发展的“大交通”。

二、清醒认识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农”是现代化体系建设中的最大短板,“四好农村路”建设距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条件的向往、距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还难以落实,二是建设上仍存在短板,三是管理养护方面的问题依旧存在,四是运输服务的供给还不到位。

三、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是推动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完善法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农村公路的立法进程,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以“路长制”为抓手,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技术指导体系,提高建设质量,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二是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创新发展,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协调发展,实现建、管、护、运统筹发展、齐头并进;推动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推动开放发展,通过“交通+”的模式创造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共享发展,让农民出行更安全、更便捷。

三是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加强中长期发展规划引领,高质量完成“两通”兜底任务,实现服务脱贫攻坚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衔接。更好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有序提档升级,发挥好“先行官”作用,服务好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村路网覆盖广度和深度,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罗志军对网络议政期间委员意见建议进行综述

从2月21日网络议政平台开通以来,委员们围绕着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踊跃发言,互动氛围好,建言质量高。截至3月28日晚8点,网络议政平台累计登录委员1922人,发言委员共324人,其中中共党员委员128人,占39.5%。这次网络议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发表文字8.3万字,还有图片、附件、小视频等。全国政协34个界别均有委员发言。

委员们在讨论中一致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农村公路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四好农村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综合网络议政和调研情况,委员们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方面

一是做好农村公路发展顶层设计。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做好规划衔接。尽快修订《公路法》、出台《农村公路条例》,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大较大人口撤并村、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指导地方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推进村内道路、通林牧场道路等建设。三是严把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农村公路技术保障体系,出台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办法》,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对施工单位要有质量追溯期,坚决守住质量底线。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加大窄路基路面拓宽工程实施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四是持续增加资金投入。除政府公共财政加大投入外,可探索建立建设、管理、修补、养护基金,构建公开透明、适应“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新型补贴政策体系和考评奖励办法。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修路到自然村的资金投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解决一部分,其他可通过对口帮扶、社会捐助、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有偿抵价、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五是加大农村公路拓改用地支持,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提升所需的用地、用林、用海专列指标给予倾斜,并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分类简化前期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缩短项目立项时间、降低前期成本。

二、管理养护方面

一是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实施“路长制”,建立中央对省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养考核机制,健全县对乡、乡对村考核体系,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二是探索政府与农村各类组织共同养护农村公路机制,推进多元化养护模式,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可动员沿路村民通过“以工代赈”“分段承包”等方式,参与道路清洁、看护、绿化、险情上报等工作。三是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四是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出台《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五是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推进农村公路净化、硬化、绿化、美化。

三、运营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构建县级快速客运网络,推动农村客运片区经营等多种灵活的经营模式。二是因地制宜,探索偏远建制村通客车模式,支持客运企业长期经营,确保农村客运“留得住、有效益、可持续”。三是推进交通、物流、邮政、快递、电商等多方设施同步配套,互相搭载,加快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政协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雷

1月下旬,我随全国政协调研组到福建、江西实地调研,看到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听到贫困地区群众发自内心对党和政府的感谢;感受到农村公路不仅是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致富路”,更是将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传递到基层、连同党心民心的“连心路”。

在调研中也了解到农村公路建设中亟待破解的难题,特别是管理和养护问题。对此,建议:

一、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农村公路概念和边界,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制定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权力和责任清单;省、地市级人民政府要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创造有利条件。

二、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健全“群众参与、专兼结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应急抢修,推行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化施工,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建立中央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中央相关投资挂钩,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绩效管理。

四、健全农村公路管护资金保障体系。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继续执行省级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标准,探索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海军

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下乡,深切感到路对老乡脱贫的重要作用。过去条件差,有的地方还要骑马去县城买东西,牧民的商品运出大草原也很费劲。这些年农牧区修路速度很快,农牧民因为道路畅通得到了实惠,青海省今年有望全面脱贫。老百姓感恩国家的同时,还对部分地区农村公路的质量是否经得起考验有一些担忧。比如,看到有些路面只有薄薄的一层沥青,担心没用多久就烂了,民心路质量不过关容易变成闹心路,这个负面作用比没有路还要大。为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建议:

一、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县里也要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监督单位,对本县范围内建设质量抽检应当全覆盖。

二、县级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应当设立实验室,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试验设备配备,提高管理能力。

三、加强在建工程质量检测,重点加强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抽检,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

四川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局原局长雷雨

我曾长期在基层交通系统工作,我想着重讲一下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的问题。当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西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一是养护能力偏弱,二是市场机制难发挥,三是公共财政保障不力。对此,建议:

一、加强管养能力建设。培养一支知道“养什么、怎么养、养得好”的本土养护队伍,加强县级机械化养护中心建设,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

二、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差异,指导地方分类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养护技术及其养护管理模式。对养护工程,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加强市场培育,对日常养护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这样既可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也可使其实现就业。

三、精打细算过日子。大力推行经济适用性养护技术,树立全生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积极实施预防性养护,防止小病不治变大病。同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证养护资金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范社岭

涉县采取“群众为骨干、党员为先锋,村庄为主体、乡镇为主导,县里为奖补、有工优先干”的公路建设新模式,仅用一年多时间,修建道路4000多公里,人均修路5米、人均投资3000元以上,创造了筑路史上的奇迹。

“四好农村路”畅通了城乡协同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一路带七兴”,带动了党建示范、精准扶贫、旅游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兴旺。乡亲们都说,这些农村路不仅是旅游路、文化路、景观路,更是民心路、致富路、幸福路、小康路。

提两点建议:

一、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坚持人民公路人民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好地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大力推进“路长制”。涉县是推行县委书记、县长为双总路长,主管副县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分别任县、乡、村道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这个经验非常好,建议进一步总结推广,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夯实县、乡、村主体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许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有15万公里,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实现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目标,有力助推了四川从“蜀道难”向“蜀道通”“蜀道畅”过渡。但是,与农民群众对美好出行愿望的需求相比,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随着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的逐步完成,农民群众提出了通自然村、通村民小组、通村集体产业园、通一些旅游景区以及村与村互联互通等一些新的建设需求。因此,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愿望非常强烈。

二、大规模的农村公路已经进入养护高峰期,一些早期建设的硬化路,已经出现了“油返砂”“油返土”等现象,亟须整治。这都需要大量的建设和养护资金。

为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长效投入机制,着眼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持续稳定增加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燃油税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发展的资金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以政府公共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发展基本的资金需求。

二、拓宽农村公路发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投融资办法,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公路领域创造条件。

三、增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要用好项目审计与稽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同时着重把好几道关口,项目筛选关、建设验收关和资金拨付关,提高资金投放精准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和资金沉淀的现象,确保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全国政协常委、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副州长胡国珍

我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龙山镇的一条公路上,通过我身后这条农村公路,当地的特色农产品等得以走出大山,老百姓实现了脱贫致富。

近年来,贵州始终把“四好农村路”的建设与农村产业、乡村旅游发展结合起来,既解决了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效带动了农村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有力助推了农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老百姓对脚下的路有深厚的感情,他们纷纷把爱路护路写入了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2018年,麻江县专门聘请贫困户100余人负责清扫公路、清理边沟等养护工作,月工资800元左右。

目前农村公路养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公路灾毁的重建机制不健全;二是一线养护人员少、收入低。对此,建议:

一、针对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尤其是基层财力弱的实际情况,国家统筹加大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的投入,专门用于农村损毁公路的维修及日常护路保洁人员的开支,形成维护管理的常态化,确保农村公路为当地群众提供高质量便捷的服务。

二、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养护技能可靠的农村公路养护人员队伍。同时,加大对农村群众护路爱路的宣传教育,调动激发群众自觉爱路护路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行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赖应辉

农村交通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福建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的“百乡千村”路网提升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用地落实难。受国家对用地、用林等指标管控力度加大和审批上收等影响,农村公路改扩建所需的土地、林地、用海等审批周期延长,涉及基本农田、生态林等红线的改扩建项目基本无法获批建设。二是前期工作繁琐费用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小,但从选址红线确定到施工许可,和其他建设项目一样,一项也不能少。对此,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公路改扩建用地的支持力度。对农村公路改扩建所需的用地、用林、用海单列指标并给予倾斜;对利用原有线路提级改造涉及用地的,路基宽度8.0米以内按农用地办理,不再重新办理。同时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以便基层规范操作。

二、简化审批程序。分类简化前期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缩短项目立项时间,降低前期成本。同时建议出台扶持政策,对农村公路建设涉及的森林资源补偿、水土保持补偿、植被恢复、耕地开垦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实行减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军

过去我们到农村调研,发现有些村民把猪养肥了,还要靠人背出去。而今,农民群众已从“出行难”的困境中走出来了,实现了“走得畅”。农村公路不仅为农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很多方便,更提高了农村群众的经济水平、生活水平,拉近了城乡差距。

不过,目前,农村公路法制保障不完善、村道管理无法可依、县级政府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依然存在。国家部委虽然出台了一些行业管理规定,但从各地实践看,其适用范围有限、约束力不够,急需建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对此,建议:

一、尽快修订完善《公路法》。增加关于农村公路的有关规定,同时作为上位法,为《农村公路条例》的制定提供依据。将村道纳入《公路法》的调整范围,明确农村公路工作责任主体,对村道规定管理进行原则性规定。

二、加快《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重点确定村道范围、支持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农村公路职责分工、构建资金保障体系、细化落实土地使用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政策,依法实行“路长制”,建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治理体系,明确农村公路执法主体,构建农村公路法律责任追究体系。

三、完善农村公路配套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对已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加大落实督导力度。同时,加快指导推动农村公路地方立法修订和制定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海西州德令哈市副市长金花

青海虽然地处西部欠发达省份,但是在农村公路建设这项工作上没有掉队。目前,已经实现98.6%的乡镇和100%的建制村通了硬化路。农村公路的快速建设,带动了特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农牧民的收入逐年增加,脱贫攻坚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因为青海地广人稀,自然环境恶劣,地方财力比较薄弱,农牧区的交通运输方式比较单一,“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还非常艰巨。

主要问题有:一是贫困农牧区对通自然村道路和牧场转场道路的需求非常大,二是青海农村公路建设的养护成本比较大,三是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的能力不强。目前全省没有通公路的4个乡镇都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老百姓对通农村公路的呼声强烈。对此,建议:

一、加大对青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与农村公路网规模增长和技术等级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二、自然保护区内的交通项目,既服务于当地的老百姓也服务于自然区自身的公益设施,对此类公益性设施应该出台差别化的政策,在加大前期影响生态专项评估论证、完善建设项目生态恢复方案的前提下,批准建设,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现代服务业的惠民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王红玲

我现在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我在的这条路几年前只有3.5米宽,稍大的货车进出很不方便,当地的小龙虾因为不能及时运出而出现滞销的情况。近年来,潜江市绝大多数农村公路都拓宽到了6米,大货车可以直接开到田间地头,小龙虾可以鲜活地运往全国各地,甚至出国门。去年在俄罗斯世界杯上风靡一时的小龙虾就是从潜江运出去的。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我们广泛开展了美丽公路的创建,对路域环境进行了绿化、净化和美化,将家门口的农村路建成了国际马拉松赛道,不仅改善了居住环境,丰富了农民的生活,还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我曾在农业部门工作12年,深刻地感受到近几年湖北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在调研过程中,我还是感到有缺憾,首先是还有部分农村公路“通而不畅,畅而不美”,其次是部分农村公路服务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还有一些欠缺。对此,建议:

一、由各地政府牵头,加强统筹协调,聚集各方面的资源,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建议由交通部门对公路路面进行黑化,水利部门对河道进行净化,农业部门安装路灯进行亮化,林业部门栽种行道树进行绿化,镇村整治路域环境进行美化,共同建设美丽公路的经济带,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综合治理水平。

二、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引领,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美丽公路+特色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修好一条路、发展一片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花亚伟

我在郑州市区工作,老家在山里面。以前,回老家很不方便,没有路,最后的几公里要靠步行;后来,村里有了路,开着私家车就能到家门口,方便了很多;现在,县里到乡里、乡里到村里都通了客车,不用开私家车也能回老家,更方便了。

不过,我发现农村客运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建制村通客车的频率比较低,尽管有一些村已经开通了客车,但是班次比较少,还有些村需要预约才能搭上客车,一些自然村到目前还没有客车。另一方面,农村客运线路开得通,但留不住,安全运营压力比较大,客运公司经营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为此,建议:一、站在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高度,从更高层面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系统地加快建设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完善农村客运网络规划,不断增加农村客运运力供给,探索灵活多样的运营模式。二、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客运支持力度。尤其是在立法层面,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把农村客运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让客运企业有动力、有能力把农村客运做好。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丰强

近年来,农村公路的巨变深得民心。我在调研中了解到,如今农村公路变好了,但农村物流也需要发展。农村物流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一边连着城乡市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另一边连着广大农民的“钱袋子”,是个重大的民生工程。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业人口大省。近几年,河南省农村物流取得很大进步,但仍不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物流发展缺乏多部门协调联动,物流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资源优势未得到很好发挥。二是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用地难以落实,建设资金缺乏,导致设施网络体系不完善。三是农村物流经营业户小散弱,市场竞争力较弱,服务水平较低,缺少能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四是农村物流设施设备简陋,信息化水平较低,缺乏资金投入,缺少政策支持。

为此,建议:一、建立由政府牵头,交通、农业、商务、供销、发改、邮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农村物流发展资源。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支持政策,为农村物流发展提供政策资金保障。三、县级政府编制农村物流发展规划,建设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依托乡镇农村客运站、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和基层邮政所、农资站等进行功能整合,升级改造建设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利用行政村内的农家站、综合服务社、村邮网点等,建设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完善末端物流网络,实现县乡村物流全覆盖,从而使“四好农村路”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副市长严可仕

农村公路为农村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两低一大”问题: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普遍等级低。农村公路多为四级单车道公路,且安保设施不完善,农村交通管理基础又很薄弱,导致运行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二是抗灾防毁能力低。山区路填挖方比较多,容易发生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福建地处沿海地区,台风、暴雨、洪水等灾害频发,损毁灾毁比较频繁严重。三是灾毁公路抢通和重建投入大。

为此,建议:一、加大安保工程投入。尤其是加大乡村道路安保工程实施,新改建工程要确保安保、排水防护等设施同步建设。二、设立农村公路重大灾毁抢通和重建专项补贴资金,对农村公路灾毁抢通重建予以支持。三、加强驾驶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教育,强化农村公路交通管理。

■部委回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

赞成委员对于农村物流发展的有关意见建议。发展农村物流是运营好“四好农村路”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支撑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农村电商发展迅猛,城乡物资交流越来越密切,对农村物流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农村公路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的不断提高,为发展农村物流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农村地区收投快件量超过120亿件,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92.4%,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率达98.9%,2019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

下一步,农村物流发展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统筹构建城乡融合的一体化物流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物流的效率和质量。一是要加强规划引导,把农村物流体系发展纳入到全国物流体系中统筹规划部署。二是要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和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加快设施完善。三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邮政、快递、交通、电商、供销等各方面的资源进行整合,进一步提升农村物流发展的集约程度,更好支撑农业生产、服务农民生活。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

赞成李志军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农村公路的建设确实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现在建制村基本上已经通了硬化路,路确实好多了,但是法治保障还有欠缺,需要尽快地完善法律和法规。路修了这么多年已经有了实践的基础,有了实践的基础就有了立法的基础。我们将会同交通运输部抓紧进行修订《公路法》、制定《农村公路条例》的工作。

交通运输部已经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对《农村公路条例》的意见。在《公路法》和《农村公路条例》里,我们努力明确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执法主体、法律责任,研究建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资金保障的体制机制。在立法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会认真研究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

在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方面,中央财政这几年的支持力度是大的。2016年到2018年在农村公路建设上的补助达到2797亿元。在农村公路的养护方面,这三年的资金投入也超过2160亿元。但是由于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速度不断加快、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公路的养护任务也在迅速加大,地方养护资金需求也呈快速增加的态势。虽然,按照财政事权划分的原则,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属于地方事权,应当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但一直以来,中央财政对农村公路工作是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的,特别是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关于各位委员提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同时,我们还想提几点建议,供各位委员和同事参考。一是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工作思路,在农村公路的建设规划上,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科学论证、认真规划,防止出现片面追求高投入、高标准的不良现象,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和盲目攀比,避免加重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和当地老百姓的投工投劳负担。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工作方法,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在建设方案的选择上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这样既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还可以在养护上提升当地老百姓的参与度,提升农村公路的养护能力。三是要坚持“奖优罚劣、绩效导向”的工作原则,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安排建设和养护资金时,一定要考虑资金的绩效,养得好、管得好应当增加资金安排,欠养、失养、以建代养、弃养待建等现象突出的地区应当扣减相关资金。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

关于用地审批问题。自然资源部正在按照“放管服”要求,加快推进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今后,除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用地由国家审批外,其他一般耕地由省里来审。这项改革涉及修法,已纳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二是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至自然资源部后,我们正在研究合并规划和用地的同类审批事项,初步计划由5项合并为2项。三是简化报批材料,凡能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平台共享的,不再需要相对人提供。

关于自然保护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问题。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还是要坚持从严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是不能进行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任何生产设施建设的,实验区要建设,也须经过严格批准。核心区内和缓冲区内原住居民,可引导逐步退出;暂时不能退出的,可以有个过渡期,允许开展必要的、基本的生产活动,但不能再扩大发展。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今天的会上,委员们很客观地指出了现阶段农村公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部照单全收,回去以后将进行系统整理,认真研究,并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改进完善“四好农村路”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质保量完成中央确定的交通运输涉农任务,咬定“两通”兜底目标不放松,即“2019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这两个兜底性目标。

二、完善法规政策。我们将积极和有关部门合力推动《公路法》修订,加快《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争取尽快出台《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意见、政策和技术标准,并且抓好贯彻落实。

三、夯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加大“路长制”的推广力度,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全力推进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好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作用,让爱路护路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多站合一、一站多场”,引导农村客运与邮政、物流业协同发展;完善乡镇农村物流节点,不断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

四、重点实施“八大工程”。通过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乡村振兴促发展工程、凝聚民心助增收工程、统筹城乡提服务工程、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工程、现代治理夯基础工程,以及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保安全工程等“八大工程”,着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

我部将推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把“四好农村路”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有效衔接,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促进多规合一,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村庄布局规划。具体可以从四方面推进落实:一是在建设好路的环节,不仅要增加政府投资,还要把政府投资与调动社会力量、农民积极性更好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以更大的力量推动乡村公路建设,真正把路建成农民的幸福路。二是在管好路的环节,进一步依法治路、依规治路,还要调动乡村的积极性,把路管好。三是在护好路的环节,更多地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实现农村路的长久使用和发展。四是在运营好路的环节,不仅要进一步推动线下修好路,还要在线上,通过信息化把产业带动起来,真正把路转化为农民增加收入的关键举措。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

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贫困老百姓脱贫致富创造了良好条件。以发言委员所在的贵州为例,贵州这几年交通基础设施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既为产业发展迎来了机遇,也为下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得不断加大,目前大部分贫困村通村路都已修通,老百姓对交通基础设施的需求开始向村内道路转变。但各地在修建村组路、入户路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统筹做好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正如委员们所讲,农村道路,特别是贫困地区道路在养护方面确实还存在薄弱环节。如何在修好路的同时,把路用好、护好,也是我们下一步要配合交通部门、财政部门指导各地重点解决的问题。希望能更好总结云南怒江等地的经验做法,把贫困家庭劳动力组织起来,组成养路队、护路队参与到道路养护过程中,既增加贫困户收入,又提升他们的内生动力。在养护资金方面,我们将与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协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我们将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把资金用好,用出效益,特别是在加强基础设施的后期管护方面,通过资金合理投入和监管,充分发挥贫困地区道路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让老百姓真正走上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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