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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方常委的发言:推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2018-11-3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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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的形式和独特优势。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要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就必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不断提高协商实效。

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汪洋主席高度重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工作,全国政协10月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首次开展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达到了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效果,在全国政协系统产生了深远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湖南省政协在这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通过湖南“政协云”平台搭建起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新平台。但是对照汪洋主席关于提高政协工作质量的要求,要实现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制度化、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努力。为此,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全国政协系统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组建专门班子,明确牵头人员,统筹全国政协系统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工作。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在开展试点、加强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出台推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制度化、常态化的规定或办法,为各级政协组织做好这项工作提供指导和示范。湖南愿意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制定统一标准。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

二、明确工作内容,加快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制度化。一是明确应用范围。除因保密不宜公开的活动外,均可采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要按照协商会议、调研监督活动等履职类别,结合工作内容的敏感度和公众相关度,来决定网络直播、远程协商的具体形式。二是明确工作主体。从实施主体看,建议分层次确定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技术保障部门和舆情管控部门。从参与主体看,结合协商内容和协商对象,灵活确定政协组织和委员、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主体。三是规范工作程序。

三、创新工作形式,拓宽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空间。当前,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实践中有网络直播、远程会议和图文直播等常规形式,还可充分利用政协移动履职APP系统,开设创新性栏目,拓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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