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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8-10-12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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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0月10日至11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交流中共十八大以来政协提案工作的经验,研究讨论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制定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出席会议的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15个副省级城市政协副主席以及提案机构负责同志,15家政协参加单位的提案工作机构负责同志,30家提案承办单位的部门负责同志,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委员、课题组成员。部分与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我们对此次座谈会发言内容予以摘登,敬请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王锋的发言:做好人民团体提案工作

人民团体是我国政治生活中重要的参政议政力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设计。现就做好人民团体提案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大局来把握人民团体提案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开展协商,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有效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依托政协的制度化平台,通过提案工作来“代言”群众诉求,是人民团体的政治责任,也是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

二是立足当前的群团改革不断深化人民团体提案工作。当前,各人民团体正在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入推进群团改革,普遍建立了线上线下直接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和多种形式覆盖群众的组织机制。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人民团体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各种方式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了解他们的意愿诉求,从而真切反映社情民意,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是协助政协加强界别建设,发挥整体合力、提高履职效能。人民团体在政协中一般都有相应的界别,这是人民团体参与政协建设、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载体。应当加大对界别建设的指导,帮助委员提高界别意识,鼓励更多的委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所在团体、界别、政协专委会集体提案的调研、撰写,紧扣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注重围绕所联系群体履行代言职责。

四是充分依托组织机制,突出提案答复办理,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人民团体在党和国家工作格局中拥有一席之地,有着执政党赋予的政治资源,有着和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我们要发挥组织优势,把所联系群众的整体效应、人民团体的组织效应、政协平台的政治表达效应叠加起来,提高人民团体提案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的发言:从凝聚共识高度看建言资政绩效

政协委员作为建言资政生力军,要一切从凝聚共识出发,商以求同,协以成事,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重政治、谋大局、识民情、接地气。

建言资政要先当学生、后当先生。建言资政是一门综合性学问,政协委员可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但不可能一开始就是议政领域的“全能专家”。政协委员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行使“话语权”,一方面要向实践学习,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学习。

建言体现专业性,资政体现人民性。建言资政的重心与目的在于资政,不在于“我说你听,说完就完”。建言资政的“绩效”取决于“五性”:即参政理性、问政韧性、议政创新性、言政建设性、资政人民性。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央关心、社会关切、百姓关注、个人研究关联的选题,注重把经济与民生深度融合议题列入建言方向。

建言资政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要把“懂政协”的前提和基础、“会协商”的理念和本领,体现在“善议政”的实践和绩效中。以言建功,专业报国。“为一身谋则愚,而为天下谋则智。”政协委员作为凝聚共识的“黏合剂”,要努力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想得深一些、谋得实一些,建言建在共识上、议政议在管用处。

以新作为展现新形象,以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决定事业成败。我们提出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就是着眼于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的同心圆。”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人心”的凝聚和“力量”的汇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南。我作为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深深感受到:投身改革洪流、聚焦发展大局、秉承专业精神、把握务实宗旨,展现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家国情怀的理想所在是:让建言更精准,让资政更有效!

程红代表北京市政协的发言:坚持质量导向强化协商意识

一、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党委统筹、政协推动、各方合作的提案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中共北京市委在提案全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突出市委的引领和统筹作用。北京市委召开的第四次政协工作会议,在提案工作方面推出了“一个制度、四项机制”,即“建立党政领导领衔办理提案制度、提办双方互评机制、办理答复意见公开机制、党政部门提供选题参考机制和完善提案办理督查机制”。二是突出“联”字,合力推进提案工作,建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两院联系会制度。

二、坚持质量导向,在提升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以公开促质量。市政协年度提案的70%实现了提案原件、答复意见的“双公开”。今年8月,市政府、市政协联合举办“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电视网络直播节目,由提案者直接对话政府部门一把手。二是以评优促质量。健全提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对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量化评价。三是以服务促质量。更新完善提案工作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与市委、市政府等承办单位的实时对接。

三、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用协商凝聚共识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以制度化形式强化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实践,为此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意见》。二是聚焦中心工作,以重点提案为抓手,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政协主席会议每年都要精选办理集中、市民关注、事关大局的重点提案,由政协各位领导分别领衔开展办理协商。

黄道伟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的发言:多措并举提质增效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夯实基础,着力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持续开展提案质量年活动,每年向党政部门征集提案线索并实现常态化。二是加强集体提案征集,每年全会前邀请党派团体、各专委会和界别召集人研究集体提案的选题和撰写。三是深入地市开展重点提案征集调研,将事关地方发展大局的提案列为自治区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四是完善提案“三审”制度,从严立案。五是建立提案质量评优机制,以提案建议采纳率作为评优标准。

二、服务大局,运用重点提案助推广西发展

每年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大事要事,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提案调研。

三、党政重视,自治区领导亲自督办提案

一是建立“书记点题、政协调研、部门配合、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二是自治区党政领导亲自督办重点提案,党委书记、政府主席每年都阅批一至两件重点提案,党委、政府督查室发文件进行专项督办。

四、创新机制,丰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

一是建立党政领导督办、政协领导督办、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督办、政协各专委会督办、提案委领导和委员督办、承办单位领导督办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力度,每年全会期间都召开两场专题提案办理协商会。三是集体提案上门办理协商,推动承办大户主动到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现场办理提案。四是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提案者和主办、会办、分办单位“一会办理,一次解决”。五是开展“百姓提案”二次办理协商,推行“办理—协商—调研—再协商—再办理”的新模式。六是开展“四方民主评议”,由提案委、提案者、承办单位、社会各界代表组成民主评议组进行检查评比。

刘润华代表深圳市政协的发言:提案办理结果清单的探索与思考

提案是委员履职的重要方式,但办理的效果往往不太理想。去年开始,深圳探索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借鉴会计工作中的“记账”和“对账”方式,形成办理结果清单。

具体做法分为六个环节:一是填报清单。由办理单位填报结果清单,按照“当年已完成事项”“当年已开展工作”和“明年待落实事项”三个栏目分别填报。二是审核清单。提案委对结果清单进行审核,并发还办理单位征求意见,进行核改。三是抽查监督。通过网络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随机抽查,验证结果清单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四是成果运用。将结果清单分别通报办理单位和提案人,并作为办理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以及优秀提案和先进办理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五是结果公开。将结果清单与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一同公开,引导媒体和公众关注和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分析评价。委托第三方对结果清单进行量化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作为改进提案撰写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有效提高了提案工作水平:

一是较好解决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要求办理单位对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把落实的事项逐一列举出来,倒逼办理单位认真办理提案。二是有效解决提案工作“空转”和“被满意”问题。清单制度将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一一对应,直观地展示了提案及其办理情况。三是完善提案工作评价体系。通过结果清单,提案写得好不好、办得行不行,一目了然。四是有利于引导公众参与提案工作。通过结果清单,仅需要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浏览近600件提案的办理结果,媒体和公众可以非常便利地从中找到感兴趣的问题。五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提案委的作用。提案委作为提案工作平台的搭建者、规则的制定者和结果的发布者,把提案人、办理单位和社会公众都吸引进来。

孙敏奇代表民建中央的发言:提高提案质量履职建言新时代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体现界别特色

民建中央坚持聚焦中共中央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充分体现民建界别特色的优势领域提出提案,注重在促进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金融工作等特色优势领域提出提案。

二、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打牢提案基础

民建中央每年围绕多个重点专题进行有计划地调研。一是坚持精心选题。抓住涉及全局工作及改革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立足点高、切入点细、落脚点准”。二是注重发挥优势。积极邀请地方组织、专门委员会、会外专家等参与到调研中来。三是认真组织策划。做到调研方案切实可行,调研过程扎实深入,调研问题精准到位,调研建议务实管用。四是不断完善机制。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信息收集及建议反馈机制、集体讨论和科学论证机制、工作保障和奖励激励机制等。

三、规范提案工作程序,确保提案转化质量

民建中央探索建立了“八步工作法”,促进提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一是确定方向。每年4月,根据全国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议题、中共中央统战部重点考察调研选题等,拟定年度课题参考目录,请省级组织、专门委员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调研。二是课题调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三是成果收集。10月左右开始收集各方面课题研究成果,汇总形成提案基础素材。四是筛选转化。通过对提案素材进行多轮转化和修改,形成提案论证稿。五是提案论证。每年1月召开提案论证会,邀请全国政协提案委及有关专家对提案进行论证,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六是会议审议。提交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七是发布报送。每年两会前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发布两会前瞻和提案情况。八是办理反馈。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及有关部委召开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及联合调研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

黄瑞雪代表公安部的发言:提高质量增强实效狠抓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办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每年全国政协交办会一结束,公安部即召开部机关提案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办理工作启动后,分管部领导还定期召集专门会议,对重点难点提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办理工作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交办制度。公安部由办公厅负责提案分办、督办、协调和复文审核,部机关各单位负责提案的具体办理、沟通联络和答复工作。二是审核制度。答复文稿由承办单位、办公厅、分管部领导逐级审核把关。三是督办制度。建立办理台账,定期催问进展,通报进度。四是表彰制度。每年都要评选提案办理工作“先进承办单位”和“优秀答复文稿”,并在部机关范围内通报表扬。

三、加强分析研究,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每年收到全国政协交办的提案后,公安部第一时间对提案内容开展分析研究,梳理归纳提案涉及的类别和数量,重点找出委员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多年反复提出的难点卡点问题,做到胸有全局、有条不紊,找准关键、精准办理。对时效性强的提案,快事快办、及时解决。

四、加强沟通联系,直接听取政协委员的工作意见

公安部高度重视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明确要求:凡是由我部主办的提案,承办单位必须与委员本人取得联系,并尽可能当面沟通;凡是在提案答复中作出承诺的,取得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委员本人和全国政协提案委进行反馈。

五、加强办理实效,努力在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公安部始终将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公安工作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委员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委员,取信于群众。

张洪远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发言: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沟通协商

工业和信息化部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始终把提案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动、同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部长苗圩同志任组长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厅统筹协调、各司局承办落实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是深入沟通协商,虚心听取意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部相关领导分别带队拜访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商定在各环节建立多层次的沟通渠道。坚持勤沟通,落实办前主动联系、办中密切沟通、办后回访交流的“三步工作法”,对不同类型的提案,分别明确出面沟通的干部职级,确保沟通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办理,提高办理实效。近几年,通过重点办理,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落实。今年,在办理推进5G发展相关提案时,罗文副部长邀请童国华委员面对面座谈交流,积极推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坚持考核评价。将提案办理列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通过督查保进度、提质量、促成效。每年两会后即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并通过《督查情况月报》通报、发放催办函、提醒单等形式加快办理进度。采取“司局三级审核+办公厅三级审核”的方式,严审规范性、严把内容关。将重点提案办理纳入部考核计划,开展B类复文承诺事项专项督查,推动承诺事项落实落地。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始终坚持“质量优先、进度托底”的原则,以按时办结率、沟通协商率、委员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为工作目标,努力把每一件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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