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研讨会

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 真正做到“懂政协”
——甘肃省政协理论研究会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A- A+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0多次就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批示,并以独到的理论见解和深刻的思想内涵,鲜明的中国气派和宽阔的世界视野,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民革、台盟、台联委员联组会时指出:“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之后,在中共中央研究政协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对政协委员提出了“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既是对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政协工作者做好政协工作的政治指向和思想引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践行。

一、要学懂弄通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应有之义,更是政治规矩。人民政协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定。这一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它不同于西方的议会制和多党制,也不同于有些国家的一党制,是立足于我国国情、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因此,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才能真正把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政治主张转化成为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共识,才能真正有效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所以,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的重大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依章程履行职能,“关键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

二、要学懂弄通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是决策机构,也不是协商主体的性质定位

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应该说在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之前,是清晰的,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能,是权力机构。但之后,关于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一直有争论,加之五年一届的人员大换班,许多同志刚熟悉政协又离开了,要靠政协机关和政协工作人员自身研究廓清,由于所处工作时限和工作环境局限,很难做到位。这说明有些时候政协是在一种性质定位似清非清的环境中继承发展,又在不断加强学习、发展中不断探索实践,发挥优势,履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非权力机关,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首先,从人民政协的法律定位上来看,宪法和法律未赋予人民政协权力。宪法提及政协的,序言上只有一段话,仅讲了人民政协的历史地位、作用和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其次,从人民政协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和作用来看,不具有权力机关的职责和特点。政协的基本工作方法就是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搭建平台协商讨论,在不同群体或阶层群众之间畅通相互沟通和理解渠道,通过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对于一个具体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回复或不回复,政府采纳或不采纳,没有刚性要求。第三,从人民政协的参加组成来看,政协是一个有别于普通群团组织以国家基本制度为保障的统一战线政治组织。政协是一个发扬民主的平台,是政治协商的平台,也是统一战线的平台。从政治制度设计的角度而言,人民政协是党领导的一个制度化的组织,是引导各界别及公民有序参与协商民主或者说是一个协商对话交流的重要平台。目的就是商以求同,协以成事。党委、政府到政协来,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是“在”政协协商而不是“和”政协协商,因此人民政协不是协商的主体。

三、要学懂弄通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和基本工作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有效协商议政,多进诤言、多谋良策、多出实招,努力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民心民愿的最大同心圆,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可以说,政协的职能作用,规定了政协和政协委员的主要任务,同时也相应地明确了履职方式方法。协商、商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形态和主要工作方式,贯通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整个过程中。协商是方法,是方式,也是工作艺术,是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政协从事的视察调研、提案建议、议政建言等,都是以协商形式进行。政协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反映问题,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和批评。如果觉得提出之后没有落实到位,可以再提,没有采纳,也可以接着再提。政协一般原则上不对一些具体问题做出决议或提出抓落实的倒逼机制。这是由于政协不是权力机关性质内涵所决定的,同时也是充分体现政协工作协商性的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只有这样,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