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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政协在增进“五个认同”中的优势
——西藏自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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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次强调要增强“五个认同”,以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五个认同”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源泉。只有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才能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党的十九大进一步站在党、国家和民族整体利益的制高点上,描绘出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最大同心圆,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号召“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齐心协力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发挥人民政协在“五个认同”中的优势,需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使人民政协事业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这里,在原来提出的“四个认同”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增加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强调了“五个认同”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人民政协在深化民族团结、贯彻进步教育思想的职能中发挥优势,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指明前进方向。

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坚持“五个认同”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团结的本质是认同。认同是团结的前提,没有认同就没有团结;认同是团结的根基,没有认同,团结就是无本之木。“五个认同”是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社会心理基础和思想基础,是坚定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源泉。“五个认同”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根本。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我们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对于祖国的认同,人民政协要做到汇聚力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维护边疆巩固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人民政协要坚持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及时反映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和社会局面。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各项社会事务。

第二,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深化民族团结的关键。“五个认同”突显了“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论述,使我们对“加快发展第一要义、促进团结第一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总体和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巩固。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上。这也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民族工作领域中的客观反映。为解决这一矛盾,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完善和实施好差异化区域扶持政策,将外部牵引力和内生动力有机结合,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五个认同”作为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的具体体现,不仅突显了“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具体指向,也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就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生命之源、力量之泉。“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引导各民族将自己的命运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齐心协力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纵览中华民族的历史,千百年来之所以具有超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就在于各民族的共同追求和精神依归。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正是各族人民的同心共济、团结奋斗,凝聚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浇铸了亿万人民美好安康的幸福大厦。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处理好民族关系,关键是要找到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这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航向。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吸纳了各阶层、各民族、各宗教的代表人士,有利于各民族利益诉求的充分表达,也有利于兼顾各民族的利益,在做好民族工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高举大团结、大联合旗帜,与各族各界群众以心交心、以心换心,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各族人民意志,吸引和激励各族儿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热潮,坚定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基础上,把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不断推向前进。

第三,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国家强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他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这就要求我们秉承团结进步之魂,续写血脉相融之情,做到手足相亲、精神相依,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延续的灵魂血脉,文化是一个国家的存续的心灵家园。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人民政协责无旁贷。从功能上分析,人民政协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程中承担着双重的使命:一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二是深化人民政协自身的文化建设,提高人民政协的文化软实力,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内涵。政协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孕育和催生政协的基因,是渗透在政协工作方方面面的血脉,是推进政协事业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文化无所不在,文化的力量不可估量。政协文化建设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这双重使命实际上是互为前提的。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协文化,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自觉。这对于人民政协更好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人民政协不断带动自身文化建设,丰富政协文化的内涵;深化政协文化建设就能够促进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完成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使命。可见,从文化自觉的高度,加强政协文化建设,意义非同小可。因此,对于增强对文化的认同,政协事业任重道远。

基于文化自觉的政协文化建设,人民政协必须着眼文化的认同与创新:一方面,政协文化以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基于文化自觉的政协文化建设离不开对中华文化传统的继承。历史地看,人民政协所强调的“求同存异”“兼容并蓄”“荣辱与共”等理念,凝聚着中华和合文化的精华,是和合文化当代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协的具体实践中,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秉承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传统,体现的正是对中华民族忧乐文化传统的传承;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恪尽职守,敢于直言,说真语,讲实话,演绎着对中国谏言文化传统的发扬光大;人民政协作为智囊团、人才库,传承了我国古代谋士的文化传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与管理的“参谋”。概言之,政协坚持履职为民,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而且传承和丰富了中华文化中的民本精神。

另一方面,基于文化自觉的政协文化建设,又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结合政协自身实践,我们需要找出政协文化建设中还存在的一些“不自觉”,进而真正体现在政协文化建设上的自信。总结六十多年来人民政协的发展历史,政协文化的创新需要在价值、制度和符号层面的进一步发展。首先,政协文化要更加突出和谐与平等。政协是大团结的象征,和谐是政协的价值追求,也是政协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的,“人民政协的基本性质、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在和谐中突出平等协商。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也带有明显的协商性。协商就是商量,就是相互沟通,交换意见,最终形成共识。协商是人民政协独特的工作风格,体现了平等、民主的精神。因此,在政协工作要学会协商的本领,养成协商的习惯,坚持协商议事,协商办事。其次,政协文化要更加突出包容。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政协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政协的文化气度。这种兼容并蓄体现在政协组织构成上,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同时,也体现在政协处理内部各方面不同意见所采取的态度和方式上。政协一贯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鼓励各党派、各界人士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政协,既要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又要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既要善于听取支持、肯定意见,也要乐于听取批评的声音。再次,政协文化要更着眼求实。人民政协位置超脱,环境宽松,与具体利益瓜葛较少,这就为报实情、讲真话奠定了体制机制的基础。如果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充斥着套话、空话、官话,那政协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求实应该是政协的秉性,也是政协的优势。最后,政协文化要更体现创新。政协这种体制在世界上是唯一的,它与西方的议会制度完全不同。因此,政协的工作本身就具有探索性、创造性。人民政协六十多年实践,方方面面制度相对比较健全,但是,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不断创新。

第四,着力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是有充分保障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只有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

综上所述,只有增进“五个认同”,才能深化民族团结,培养和树立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意识的思想基础,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人民政协事业60多年的生动实践,结合“五个认同”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重要启示: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三是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履职为民、凝心聚力,推动各方力量大团结大联合;五是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永葆人民政协生机活力。这些既是过去60多年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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