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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民主工作专业化水平
——湖北省政协秘书长 翟天山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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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政协的安排部署,我们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通过系统学习,联系工作实际,我们深切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湖北政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协商品牌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以及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上都取得了好成绩,但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对照,我们在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各方面都存在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我们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职能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从事政协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还不够足,同时,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也不够强,协商民主工作的质量也不够高、成效也不够显著。如何提高做好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协协商民主的专业化水平,这是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创政协事业新局面所必须解决的前提和基础问题。为此,本文重点探讨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与更好发挥协商民主专门机构作用的问题。

在新的时代,政协履职有新的要求,要通过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协商民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我们要以全国政协开展的“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促进工作质量大提升”活动为大好机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工作定位上要有新的认识,在工作谋划上要有新的打算,在工作推动上要实现新的作为。当前,要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乘势而上,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

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要善于察势、知势,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时代要求。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最大的“势”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这里的“乘势”,包含三方面的涵义: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为民的定势,二是要发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优势,三是要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趋势。

(一)把握大势,遵循规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集中论述了政治文明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指出了努力方向,指明了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论断,既根源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更立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并从全球治理的共同趋势中,阐明了民主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路径,是当今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中国创见。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让人民当家作主,最主要的两种形式是选举和协商。选举和协商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二者不可偏废。西方社会常常把民主等同于选举,甚至是简单的票决,民主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又“休眠”,这样就使得其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决策机制低效、失效,造成社会的动荡甚至是国家的灾难。从当今的西方社会到盲目照搬照抄西方制度的非洲、拉美国家,都出现了政权频繁更迭,社会冲突加剧的问题,民主政治陷入重重困境。作为社会主义的东方大国,我们要坚持自己的民主建设道路,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之中,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在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必将体现更大作为。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明确了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新任务、新要求,也为政协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明确定位,发挥优势,以协商民主促进履职水平的全面提高

在我国,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各种协商渠道各有优势,各有所长,共同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除政协协商外,党委、人大、政府也都开展协商民主活动,但从职责分工来看,协商民主不是他们的主要职能,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协商民主活动作出重大决策,或形成法律法规,或从事行政活动等,协商民主只是履行职责和做好工作的一种方式方法。相对而言,人民政协才是专门、专一从事协商民主活动的机构。

要认清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两大主题和三大职能之间的内在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在实际工作中,政协履职离不开协商民主,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在政治领域的体现,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参政议政也是协商式的参政议政,协商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全过程。可以说,政协履职的过程就是协商民主的推进过程。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也是政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和方法,我们维护团结,不是单一靠党的纪律要求,更多的是要通过政治引领、民主协商来求同存异、维护团结,找到最大公约数。只有经过充分的协商,才能画出最大同心圆,才有共同思想基础。我们发扬民主,既要把党委的意图传达贯彻到群众中去,又要对群众的利益表达进行理性分析,向党委汇报。这些都要通过推进协商民主来实现。在新的时代,不会用专业化方式方法来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工作,就不可能履行好政协之职。政协要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起到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这对我们的专业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会协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还要有协商的胸怀、协商的艺术和协商的制度保障。当前,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紧迫任务,就是通过履职能力专业化建设,发挥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机构的作用。

二、强基固本,努力培育做好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专业素养

政协履职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为基础,以职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为根本。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履职就要做到善为,只有善为,才能有位,才能配位,政协事业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实现政协的作为,不是靠权力、靠资源,靠的是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的真理人格、素质能力,靠的是用有益作为、有效作为来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民心,赢得社会各界对人民政协持久的信任和支持。

(一)把握政协履职特点,提升履职的精神素养

做好新时代政协工作,首先要培育体现政协工作特性的职业精神。要提升履职的精神状态,把握政协工作规律特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专门机构作用,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第一种精神追求是要有不在其位、仍谋其政的维护核心、服务大局的荣辱与共精神。政协是统战组织,也是发扬民主的协商平台,处于协商助政、协同理政的协作地位,是维护核心、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组织和维护力量。从事政协工作,要不求权力和名利,甘当配角,无私奉献智慧和力量。要立足于做好统战团结和协商民主工作,着眼于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提升执政能力体现应有作为。

第二种精神追求是要有为民主呼吁、为正义建言的民生为本精神。政协是人民政协,要以民生为本,亲近民众、协商为民、汇集民智、聚集民心。党员委员要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外委员也要代表和维护界别群众的心声和正当利益。政协委员对群众利益的维护和代言是理性有度的,要讲真实、讲真理、讲真诚地建言献策,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种精神追求是要有化解矛盾、求同存异,找最大公约数的包容和谐精神。政协没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在政协协商,既要把党的政策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同时也要反映各种利益群体的正当诉求,使党委的决策更加顺应民意。政协委员要致力于促进共识、化解矛盾、求同存异,达到团结协作的良好社会成效。

(二)围绕“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不断丰富履职的知识素养

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从应知应会开始,逐步达到行家里手、专家权威的水平。

懂政协是基础。懂政协就要学习知晓统一战线理论、新型政党关系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协组织活动规程等知识。会协商是关键。会协商就要学习知晓协商民主理论、与协商专题相关的政策法规、决策科学理论、人际交往与社会心理等知识。善议政是保障。善议政就要学习知晓相关大政方针政策和策划提案、报告及发言的相关知识、技巧等。

总之,政协履职要建立在丰富的综合知识的基础上。对各种问题要从感性认识入手,进行理性思考,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达成共识的水平和建言献策的质量。

(三)切实提高履职的专业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四个方面能力。

首先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要有政治定力,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核心,把握正确方向,加强政治引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把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运用到履职过程中去,把政治引领贯穿到建言献策中去,贯穿到联系群众、说服群众、动员群众中去。

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政协调研有自己的特色,要努力做到比党委、政府调研随机常态一点,比专家调研具体务实一点,比部门调研系统全面一点。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有的放矢。要到一线去掌握真实情况,反映真实民情,研究事物发展规律,这样撰写的调研报告才能谋到关键处,才是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今年是省政协确定的调查研究年,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调查研究,提高调研报告质量。

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政协除了有专业人才优势,还有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应该更加贴近群众。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善于集中群众智慧,善于归纳集中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同时,要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多党和作,团结统战,要求同存异,要善于从异里面找到同,而且要和而不同,体现一种包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是基本底线,在这个基础上,允许大家个性表达,激烈交锋,才能体现政协的统一性、包容性,搞好团结。

另外,对于政协机关干部来讲,还要有协调沟通的能力。我们协调各方,要善于沟通,否则政协工作很难有效开展。同时,还要善于整合工作资源,通过合作和服务外包等方式,实现内联外通,协调沟通,让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整体联动作用。

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专业化水平

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政协要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逐步形成专业规范,搭建专门平台,营造良好环境。

(一)让协商民主真正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

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不能局限于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规定上,而要贯穿到协商民主的活动进程之中。党委要将政协协商纳入协商民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审定协商计划,参与重要协商活动,并积极推进协商成果的转化,善于把正确的意见、建议落实到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协的党组织要主动服从和接受党委的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委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政治引导,团结影响党外委员,把党和政府的重大部署转化为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的共同认识和合作行动。同时,也将各界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创造智慧有效反映到党委政府部门,促进决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和力量,共同促进伟大民族振兴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近期,为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我们将开展专题调研,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二)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协商计划、提出协商议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和督办提案,在专题协商的基础上建言献策,在坦诚协商的基础上实现民主监督,在多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政治共识。

要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配套制度建设,特别是对决策前、决策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的民主协商要作出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安排,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顺畅开展。近期,我们将配合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相关协商工作规程。

(三)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健全政协全会、议政性常委会等定期协商会议制度,完善定期协商会议组织实施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广泛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经常性协商活动,并制定相关协商活动流程操作手册。探索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新协商形式,建立“网络议政厅”等新的工作平台,制定工作规范,让互联网成为引导各界群众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充分发扬民主的新渠道,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的工作格局。

创新和完善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转化和反馈,以及各种协商渠道衔接联动合作的工作机制。

注重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意,定期研判民意动向,并尝试运用大数据辅助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工作,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抒民怨、暖民心、聚民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开展委员履职承诺活动,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委员珍惜荣誉、积极履职,恪守宪法法律,遵章守纪。要尊重和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完善委员联络服务制度,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发挥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以团结的愿望感召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达成合作共事。

(五)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开展全员履职能力培训,全面推进履职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的实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长期的任务,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民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前不久,省政协开始实施“履职能力水平提升工程”,通过十个方面的举措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我们要按照“履职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大力加强培训,分期举办政协委员培训班。要深化理论学习,学以致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思想同学习协商专业知识结合起来,把总结已有经验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在学习、创新、实干中不断开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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