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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协协商民主实践
——安徽省亳州市政协主席 汤涌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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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创新政协协商民主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新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人民政协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人现结合学习和我市政协工作,就创新政协协商民主实践谈一些思考。

第一,创新履职平台。对政协委员参与政协协商来说,平台就是“舞台”,平台越多越方便委员,越有利于其作用的发挥。目前政协虽然有不少协商平台,但由于委员各自身份的特殊性,这些平台依然很难使所有委员都方便适用,需要不断创新。近年来,我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履职平台,为政协委员提供了更多参与协商的机会。一是组建专家智库,将专业特长突出的委员和部分本地专家学者吸纳为智库成员,发挥其在政协相关专题研究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政协相关课题研究水平。二是打造“微协商”微信平台,针对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议题,鼓励委员通过微信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经筛选后纳入协商建议,汇集了更多委员智慧。针对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要民主监督内容,专门建立由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组成的微信群,使委员监督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办理和反馈,调动了委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了民主监督实效。三是建立社区委员联络室,让委员走进社区。去年,采取市县(区)政协上下联动,按照“五五四四”(即“五有”建设标准、五种活动形式、四项活动内容、四项保障措施)工作思路,建设社区委员联络室36个,委员参与活动近2000人次,较好发挥了调查情况、反映民意、服务社区、提升本领的作用,赢得了社区干部群众和政协委员普遍欢迎。四是每月开展1次“委员接待日”活动,由主席、副主席轮流接待委员,听取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促使委员好的意见建议得到征集和反映。

第二,创新履职激励。任何事业的发展都是人在起主导作用。如果缺乏有效激励,不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很难得到有效发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优势在于委员、活力来自委员、事业发展依靠委员,加强对委员履职激励,对于促进其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履行职责,提高政协协商的水平和成效有着关键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市政协在加强委员履职激励上出台了一些举措,较好促进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一是对优秀履职成果进行表彰奖励。2015年以来,每年不仅对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进行评比表彰,而且还按10%的比例评选表彰优秀调研(视察)报告和协商发言。二是对履职优秀的委员建议换届留任。通过对届内各年度委员履职情况的量化考核,综合评定履职成绩及排序,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开出“正面名单”建议组织统战部门予以留任。三是鼓励支持委员自主履职。出台《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委员“单独或联络其他委员自主开展调研等履职活动”并形成书面履职成果的,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我们还对热爱政协工作、履职业绩突出的委员,提供更多异地培训机会,并优先选派到全国政协北戴河、青岛培训基地学习。

第三,创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开展好政协协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委员发挥作用的看家本领。创新政协调查研究,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贯彻落实“严”与“实”作风,重点解决时间不充分、调查不细致、研究不深入,以及委员参与不够、专业特长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一要突出一个“早”字,解决时间不充分问题。每年初制定各项重点协商议题工作方案、调研方案,并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在市政协网站公布,让承办单位、政协委员早知道、早准备,避免“仓促上阵”。二要突出一个“准”字,解决调查不细致问题。点要选得“准”,对辖区内的调查,采取好中差抽样选点,保障全面客观。对辖区外的考察学习,主要选择基本条件相近、相关工作领先的地方,了解其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以开阔视野,为研究问题提供参考。情况要摸得“准”,对各类调查点采取蹲点、走访等形式,逐一深入了解、“解剖麻雀”,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三要突出一个“专”字,解决研究不深入问题。由有相关专长的委员、智库成员和专家组成调研考察组,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由调研考察组全员全程参与研究会商,力改出去调研“一大群”、回来研究“一个人”现象;由调研考察组共同讨论形成调研成果,充分汇集集体智慧,避免谁写谁“当家”问题。

第四,创新方法手段。随着政协协商民主的深入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方法手段,推进协商质量和成效的提高。一要创新资源整合,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各级政协之间、政协与民主党派之间的联系协作,通过选定共同重点协商议题、组织联合调研、开展共同监督等形式,整合履职资源,统筹协商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协商格局。二要创新会议安排,增强协商氛围。如通过在情况通报会上安排委员咨询、部门回应和在协商会上安排委员与部门充分互动交流等,让与会人员开诚布公,阐述观点,表达政见,使“协商”实实在在、名副其实,避免“过场式”协商。三要创新技术手段,提升协商效能。如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设计科学、功能完善、务实高效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平台,打造集舆论宣传功能、履职服务功能、信息交互平台功能等为一体信息平台等,使协商更加便捷高效。四要创新制度机制,保障规范运行。健全议政性专题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的筹办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协商活动更加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五要创新督办方式,促进成果转化。以党政领导对政协履职成果批示件为重点,就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监督性调研,促进协商成果得到转化落实,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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