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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应接地气不走样

2018-07-11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近年来,有关部门密集调整和出台了不少法规政策,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实体经济,推进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有别于谈观点讲建议,在10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发展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鑫用三个现实案例展开问题。

“案例一是有关《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宋鑫直接入题。在他看来,采矿业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必需的基础原料,国家推进资源税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清费立税,取缔各项违规收费,减轻矿业企业负担。然而新推出的方案却有可能对矿业企业造成严重的打击。会有哪些打击?宋鑫举例说,以中国黄金为例,方案中新增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资源税占到了企业销售额的6%—13%,大大高出改革前3%—4%的税负水平。

案例二是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的问题。宋鑫认为,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的决定正确无疑,但到了地方政府就显得有些“操之过急”。“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出台‘先退出,后补偿’的政策,并规定极短的退出时限,这显然不合实际。”

案例三是有关物流业成本。宋鑫举例说,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从简政放权、降税清费等五个方面全面部署降低物流成本。但由于公安交通部门限高、限宽、限长、限重、限速的超限新规则出台使得运输成本大幅上升,再加上频繁的公路收费,给实体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物流负担。

在宋鑫看来,上述三个案例说明,有的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前未经充分调研,也没有充分考虑政策的可接受性,特别是对于复杂的情况没有做出认真充分的调查分析。

因此宋鑫建议,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实行政府部门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深入调查研究;出台政策时,要配套必要的实施细则和执法基准,规定合理的自由裁量范围和幅度,还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中,要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加强政策绩效评估,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政策,使其更加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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