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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常委:脱贫攻坚应用好用足增减挂钩政策

2018-06-28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投向“三农”的时候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践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断拓展完善,为脱贫攻坚开辟新的资金渠道,是一项好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即拆旧),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乡建设(即建新),把在城市实现的土地增值收益用于支持“三农”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县域内试点支持新农村建设;二是省域内流转助推脱贫攻坚;三是跨省域调剂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增减挂钩政策将城市产生的较高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疏通了社会资金投向脱贫攻坚的有效渠道,特别为异地扶贫搬迁和偿还贷款提供了资金保障。总的看,在移民搬迁和新村建设中增减挂钩收益可为贫困农民解决约三分之一建房资金。但这项政策在实施中出现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是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增减挂钩政策重视、研究不够;二是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主要是一些相关部门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求稳怕乱,主动作为不够;三是工作实施不够规范,主要是方案编制不科学、拆旧复垦不及时,对中央确定的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复垦原则把握不够准确;四是资金使用缺乏具体操作细则。

按照国办文件规定,作为超常规脱贫政策,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的有效期至2020年底,时间十分紧迫。为此,建议:一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动增减挂钩政策的落实,使之在有限时间内产生更大效益,形成推动政策落实的工作合力;二是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深入研究政策运用,切实抓好政策落地的组织实施,使有条件的贫困地区都能把增减挂钩政策用好用活用足;三是落实国办管理办法,要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地方创造,不应统得过死;四是要规范资金使用具体方向和办法,现阶段增减挂钩收益应主要用于扶贫移民搬迁和债务偿还,不要过于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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