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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水“清”大河才“净”——全国政协“加强全国中小河流上游污染治理”提案办理协商现场会小记

2018-06-13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水面波光粼粼,花丛畔晨练的人们载歌载舞,人们不禁感叹,一度又黑又臭的清河再次名副其实。6月12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在京召开提案办理协商现场会,邀请部分委员、提案者代表和相关部委负责人来到北京北部这条重要的排水河道边,调研这里的污染治理情况,随后进行座谈交流。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全国中小河流上游污染治理”。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围绕河流污染问题提出56件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提案中反映,全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约5万条,由于缺乏合理规划与保护,许多河流都遭受不同程度污染。

清河就是一个例子。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清河曾经过四次治理还清。在现场,清河流域河长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了清河还清的故事。负责人说,在采取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实现污水管线全覆盖等措施后,清河在第四次治理后终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还清。

工业排放过量,人口剧增,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清河曾经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众多中小河流面临的共同问题。

俗话说,“小河有水大河满”,同样道理,小河水“清”才能大河“净”。“政府一般对大河大江大湖的污染治理很重视,但中小河流的污染治理也应抓好。”现场会上,提案者代表王维平委员说。

来自山西的王维平给大家讲了山西境内岚河的例子,他说,岚河曾因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造成水质恶化,现在情况有了很大改观。王维平认为,中小河流加强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很重要。

其实,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层关注。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控制点源和面源污染等重点任务。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水污染防治法》又将“水十条”相关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会上,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在回应提案建议时说,他们建立了综合督导机制,召集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开会,问题最突出的10个城市被冠以“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的帽子,还要实行信息公开。

除了生态环境部,其他相关部委在治理中小河流污染方面也各有招数。会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调研员林泉贞说,他们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保障,为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支持。“我们发现很多地方的污水处理能力其实问题不大,主要是管网铺的不够。”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说,他们正在研究加强对地方污水集中收集的指标考核。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处长郑建国说,他们重点抓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并安排实施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站长王久臣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还存在诸多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

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赖明认为,中小河流治理要因地制宜,还要因时制宜,在他看来,农业面源污染对中小河流影响最大,要把污染底数摸清,实现系统治理。陈萌山委员建议加强生态技术对污染治理的支撑力度,陈双委员则认为,北京“谁排污谁付费”的机制值得大城市借鉴。孙来燕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和政策导向支撑,加大资金支持,建立督导长效机制,他还表示,水资源保护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希望能有实实在在的推动。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智勇、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出席现场会,会议由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田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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