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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双周现场解答委员疑问 拿什么增强百姓的法治获得感?

2018-06-11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我看到最高法推出了一整套针对执行工作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其中有一个‘执行到位率’,这个指标其实体现了老百姓对执行工作的最终评价,但它只是30多个评价指标当中的一个,这会不会使有的法院不求实际执行到位,但求数据好看?”6月8日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海霞委员抛出了这样一个疑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在现场明确回答:实际执行到位属于核心指标,达不到的就不合格。

执行到位率无疑是案件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但海霞担心的是,它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过低,这样,就算法院执行到位率低,也能通过其他指标争取考核合格,这可能造成个别案件虽然结案,但当事人认为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同一个案件,法院内外却评价不同。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刘贵祥说,用什么考核指标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他们也一直在思考,为此,在现有的框架性指标体系下设置了三个核心指标,要求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这三个核心指标不合格,其他的指标考核分数再高也不行,这就相当于一票否决。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客观准确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的4个部门、13家媒体、15名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团队,独立进行跟踪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17年对外发布了评估指标体系,今年5月,又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在执行实际效果、当事人满意度、社会认可度上增加了指标,加大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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