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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好发展好少数民族戏剧 助力新时代中华文化新辉煌
——全国政协“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7-12-11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编者按

 

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扶持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还面临诸如资金匮乏、人才不足、如何保持民族特色、如何跟上时代步伐等问题。12月7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常委、京昆室副主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北京市政府参事,中国国家京剧院原院长吴江:特色决定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前途

 

近年在中央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全国大多数少数民族戏剧团体在硬件建设、人员经费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

 

目前大多数少数民族戏剧团体主要的困难和问题是:队伍老化,急需培养后备人才;缺乏熟悉本剧种的编剧、导演、唱腔和音乐设计等主创人才。为此,建议:

 

一、建议文化部成立少数民族戏剧指导委员会,协调艺术研究机构和相关省区文化单位,从历史文化遗存中发掘、盘活文化艺术精华,制定少数民族戏剧有特色的发展战略。财政部拨专款成立少数民族戏剧发展基金。

 

二、中央和省区重点戏剧、戏曲院团与少数民族剧团结成帮扶对子。选拔懂艺术规律,热爱少数民族艺术的专家干部和志愿者协助各地区少数民族剧团培养保持民族艺术特色的表演及主创的后备人才。建议各地高等、中等职业艺术学院、学校和少数民族剧团联合办班培养后备人才。

 

三、各省区文化主管部门不要盲目聘请外来专家替少数民族剧团编演新创的大型剧目。应该把抢救、继承、积累优秀传统剧目作为主要任务,使少数民族剧种在艺术特色和剧目积累过程中恢复元气。

 

四、少数民族戏剧大多处在老少边穷地区,他们的演出剧目应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新编小戏、折子戏为主,不应提倡声光电的大制作和不便深入基层的高成本制作剧目。少数民族戏剧应该而且可以起到移风易俗,娱乐群众,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助力精准扶贫的群众思想工作。

 

五、由于少数民族戏剧受众面相对较窄,而且贫困地区较多,因此他们到基层的演出成本比较高,建议政府在购买惠民文化时给予经费的倾斜和更多的物质支持。

 

少数民族戏剧有根、有众,承载了乡情和文化,是思想沟通的利器,是移风易俗的抓手,保护发展少数民族戏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全国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华豫剧文化促进会会长,河南省政协原主席王全书:让古老的少数民族戏剧焕发生机

 

长期以来,少数民族戏剧在传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充实民族群众精神生活、丰富中华文化内涵、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新辉煌;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当前,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亟待解决。结合对蒙古剧的实地调研,谈几点意见。

 

一、与其说蒙古剧是一个新兴剧种,不如说它是一种古代剧种。建议组织专家学者深入挖掘、探讨蒙古戏曲的历史渊源、来龙去脉,理清其沿革、流徙、传承、兴衰,还蒙古剧底蕴丰厚、源远流长古老剧种的庐山真面目。

 

二、蒙古剧具有广泛的院团基础,完全可以做精、做优。我们在调研中看到,不少乌兰牧骑演出团体,不仅对歌舞说唱等综艺性节目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而且也完全能够排演大戏,从而给人一个重要启示,即可以以条件具备的乌兰牧骑为依托、为基础、为载体,有计划地打造一批蒙古剧演出团体。

 

三、尊重蒙古剧的要素和特色。蒙古剧带有歌剧味道,兼有歌舞剧风格,有着独特的艺术魅力和浓郁的地域特色,这些恰恰是它的长处和优势。

 

四、对蒙古剧等少数民族稀有剧种,更应该采取一些特殊保护扶持政策。建议对蒙古剧等具有独特性或唯一性的少数民族剧种,除落实国家、地方已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还应在经费、建制、人才培养、解决“剧本荒”、理论引领、加大研究、培养观众群体等方面,制定出台力度更大的特殊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在政策上有所突破,让古老的少数民族戏剧焕发出勃勃生机。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军委办公厅原副主任,中国军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曹育民: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戏剧急不得更等不得

 

我国对少数民族有很多政策,其中包括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艺术事业等。但在调研中发现,政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少数民族戏剧发展受限、生存困难、后继乏人的情况还比较严重。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戏剧急不得、更等不得。为此,建议:

 

一、在政策制度上多一些特事特办。面对少数民族戏剧不断萎缩、有些剧种濒临失传的局面,要有更多特殊政策,特殊办法。在体制编制上,在场地和设备的保障上,在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服务上,在人员管理和人才的培养使用上,最大限度满足少数民族戏剧繁荣发展的需要。特事特办,突破一些整齐划一的框框,看似不那么统一,但有利于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政策,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尊重少数民族戏剧的传统风貌和内在发展规律。当今社会正发生急剧变化,传统的东西面临巨大冲击。由于历史、地域、人口、经济和文化发展程度等多方面原因,少数民族戏剧面临的冲击也是前所未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戏剧,首要的是保护传承好现有的东西,保证它的特质和个性不被湮灭。许多少数民族戏剧因其历史较短,或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有必要也有条件进行自主创新。

 

三、少数民族地区党政领导要懂戏爱戏。戏剧是文化、戏剧是教化、戏剧也是民生。领导干部要从文化建设的大局中定位戏剧事业,把繁荣发展戏剧放在适当位置。毛主席曾说过,看庙看文化,看戏看民情。希望更多的领导干部有这样的文化情怀。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文史研究馆馆长,内蒙古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乌恩:对蒙古剧传承与发展面临问题的建议

 

蒙古剧作为蒙古族传统文化、传统艺术的一种展现形态,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在新形势下,蒙古剧作为综合性艺术表现方式,是整合提升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平台,存在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必然价值。

 

但目前面临如下问题:专业队伍力量薄弱。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团体现在仅有“乌力格尔蒙古剧团”一个部门,且属于传统曲艺、舞剧等三个团队组合而成,30余人,并非蒙古剧专业团队;缺少专业化编导人才。艺术院校没有设相关专业,编剧、导演基本是非专业人员临时担纲,难以出现精品;创新能力较弱。突出表现是剧目多数取材于历史或民间传说,关注和反映当代人民群众生活的作品贫乏;蒙古剧的程式化水平有待提高。亟须进一步探索本剧种的表演范式、曲调、歌舞道白的风格等规范化问题。为此,建议:

 

一、大力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扎根生活,始终以服务各族人民群众为宗旨。少数民族戏剧要实现传承发展,更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突出“轻骑兵”特色,多出短小精悍、接地气的“折子戏”,提升艺术水准和质量,降低制作成本、演出成本和欣赏成本。

 

二、加强高水平专业队伍建设。请中宣部、国家民委、文化部等有关部门协调艺术院校建立少数民族戏剧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帮助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编导和演艺人才。

 

三、加强政策扶持。从文化遗产保护和繁荣民族文化等角度,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应制定出台专项少数民族戏剧保护和扶持政策,有稳定经费支持,有定期汇演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府参事,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原副主席侯露:让少数民族青年戏剧人才在新时代脱颖而出

 

五年来,随着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京昆室对少数民族戏剧状况的调研,了解到少数民族戏剧人才的状况不容乐观。

 

一是缺乏培养少数民族戏剧人才的学校。每个民族的戏剧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样式和表现手段,不能用统一教材和师资教不同民族的戏剧课程。而拥有本民族戏剧的省、市、自治区基本没有专门培养本民族戏剧人才的戏校,这也造成了少数民族戏曲经常处于青黄不接的窘境。

 

二是少数民族戏剧团体的现状留不住青年人才。少数民族戏剧是综说唱、歌舞、杂耍、武术等几门艺术之粹的综合表演艺术,人才需要经过严格训练,才能具备编、导、演、伴奏的能力,进而担负起传承、发展、发扬少数民族戏剧的重任。此外,还要有体制机制保障,有意识的培养青年人才乐于担当传承发展本民族戏剧的历史重任。

 

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要牢记文化是民族之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剧青年人才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党委和宣传文化部门应该把培养、留住少数民族青年戏剧人才当做民族百年大计来抓。为此,建议:

 

一、对于培养本民族青年戏剧人才,可以结合当地职业学院的师资力量,开设专门民族戏剧班,采取“小班教学”、“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对有潜力的青年戏剧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让少数民族戏剧剧团有编制、有职称、有保障、有资金,留得住青年戏剧人才。

 

三、有少数民族戏曲的省、自治区设立本省、本自治区少数民族戏曲的“青年戏剧人才扶持资金”,鼓励青年戏剧人才脱颖而出,挑起本民族戏剧传承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任。

 

四、“全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是国家民委文宣司、文化部艺术司联合举办的三五年一次的民族戏剧大荟萃,建议将该活动升格为国家民委、文化部联合举办的国家级戏剧荟萃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戏剧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龙倩:传承民族戏剧 守护精神家园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的新要求新论断,令我们文艺工作者倍感振奋和鼓舞。从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目标来看,目前少数民族地方戏曲的传承与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如:

 

一、少数民族戏曲人才培养缺乏政策保障。广西戏剧院包含壮剧团、桂剧团、彩调剧团和京剧团等四个剧团,近300人,是广西唯一一个省级专业戏曲院团,创作了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经典传承剧目,取得良好社会成效。少数民族剧目表演技巧性强,对演员的武功要求高。但因没有类似对体育运动员那样的中华体育基金伤残互助保险金等保障,演员往往不愿意练习或表演技巧难度大的剧目,加速了少数民族经典剧目的失传。

 

“刘三姐”的形象和歌声已成为广西的文化象征,但第六代“刘三姐”人才选拔极其困难。由于给予青年演员的工资待遇低、少数民族戏剧演员人才引进政策缺失,三年来仍未招录到一个形象、条件符合要求的新“刘三姐”,演员更新换代滞后。

 

二、广西少数民族代表剧种——壮剧的社会传承困难。壮剧是广西少数民族戏曲剧种的代表,2006年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一直受到壮族群众喜爱,民间口口相传发展至今。但这种社会传承方式也受到了挑战:经费来源不稳定、演员年龄普遍偏大。

 

针对上述传承少数民族戏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实施“少数民族戏剧振兴工程”,建立少数民族戏曲传承保护基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戏曲剧种予以专项扶持保障。

 

二、加大少数民族戏曲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类似“国家精准扶贫”“三区人才”计划建制和保障机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戏曲剧种,从教育、经费、收入、医疗、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田青:坚定文化自信 避免同质化倾向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戏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很多原本濒临灭绝的剧种得到政府有效保护。但我国少数民族戏剧发展仍面临一些剧种在谋求自身发展、努力前行的过程中出现同质化倾向的问题。具体表现有三:一是小戏学大戏、大戏学歌剧;少数民族戏剧学汉族传统戏剧,汉族传统戏剧学洋戏;二是追求所谓“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轻内容表现、重外在形式,把大乐队和“声光电”舞美作为追求重点;三是以“创编新剧目”“表现当代生活”为口号,不顾及本剧种久已形成的特点和特色,盲目“创新”,花重金请名作家写剧本、请专业作曲家编曲配器、请电影、话剧、舞剧的导演执导。

 

结果造成不同剧种迅速同质化,许多优秀传统表现形式和特色丧失,形成“话剧加唱”模式,仅仅保留本民族语言。原因有两点:一是没有树立坚定的“文化自信”,没有把传承作为“创新”基础,对本剧种的优秀传统缺乏认识和良好传承;二是没有把本剧种独有特色当成剧种的生命,盲目求新,但“新”的标准又没有多样化,只把“大歌剧”“音乐剧”当成效法对象。

 

必须看到,和汉族戏剧的悠久历史与剧种繁多不同,大多数少数民族戏剧历史较短、是在汉族戏剧影响下结合本民族歌舞传统形成的,尽量保持本民族特色是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关键。建议:一、努力学习本民族文化传统,找到自己的“根”和“魂”,找到自己民族文化基因;二、坚定“文化自信”和树立“文化多样性”观念,以自己的传统文化为荣;三、树立多元发展观,不把西方文化作为唯一模仿对象。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常委,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李羚:应对少数民族戏剧进行全面深入的普查评估

 

一、对少数民族戏剧进行艺术价值评估。包括对少数民族戏剧的现状、对其他艺术门类的影响,对当地文化和生活的影响等的评估。

 

二、对少数民族戏剧生存环境进行评估。包括能否自己养活自己,每年有多少场次演出,有多少受众群、有多少人继续能够从事这个专业,传承下去的可能性和意义等。

 

如果有些少数民族戏剧自身不能承担传承和发展的义务,可把它作为一种研究课题,保存在相应一级的文化艺术研究院,边研究边传承。

 

三、一些生存条件艰难的队伍,国家应该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共同发展的角度,以新时代文化发展为方向,以艺术价值和传承价值、观众喜闻乐见的程度为标准,对少数民族戏剧进行一个专业的普查和思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影视文学委员会副主任艾克拜尔·米吉提:将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纳入文化惠民工程

 

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具有不同的戏剧传统。藏族戏剧传统可追溯到中世纪,有的少数民族的戏剧传统是从清朝中期或清末民初开始,更多的少数民族戏剧是从建国初期起步,与共和国共同成长。少数民族戏剧对于丰富各民族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戏剧艺术特性决定它成为综合艺术的承载体。一部戏就是一个民族的艺术群雕,也是一个民族积淀的历史文化传统的浓缩展现,恰如涓涓细流汇成大海,这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内涵聚力与共同的精神财富。

 

随着电影、电视普及,信息时代来临,互联网、手机的冲击,以及一度唯市场是尊,导致少数民族戏剧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有些地方,一些少数民族剧种,特别是新兴剧种由于缺乏财力支持,即使有剧本也很难搬上舞台,甚至自身处境堪忧。少数民族戏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保护。对此,建议: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发展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少数民族戏剧要实现传承发展,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突出特色,推陈出新,发挥戏剧教化优势,通过少数民族戏剧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将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纳入文化惠民工程。民族地区地域广阔,很多少数民族戏剧受众范围小,组织创作和演出成本高,仅依靠市场力量举步维艰。应把少数民族戏剧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全方位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京昆室副主任,中国文联原副主席杨承志:保护修复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生态

 

近年来,多次参加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发展的专题调研,在看到不少值得欣喜的新成绩的同时,也了解到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没有专业剧团、人才不足、资金短缺等。为此,建议:

 

一、精准扶持少数民族戏剧剧团。剧团是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戏剧的核心载体。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联手,对现有已列入国家非遗名录的十几个民族剧种的重点剧团,依法落实政策,逐一制定务求实效的扶持措施,从每个剧种现有专业剧团和民间骨干戏班的基本人才队伍生存保障,传承创演剧目保底经费,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送戏进乡村、校园、社区的演出场次补贴等激励机制入手,建立少数民族戏剧可持续传承发展的常态机制。

 

二、建立本土民族戏剧人才培养和研究传习基地。每个民族戏剧剧种都具有该地域民族的独特性、唯一性,建议真正立足少数民族戏剧剧种原生地,依托本地高校和中专职校,与民族戏剧院团联手,团校结合、以团带班、按需定向培养人才。师资可采取本剧团传承人、本地民间艺人与外请专家三结合的方式,为民族剧团输送熟悉本民族戏剧特色的编、导、演、音适用人才,从源头上防止民族戏剧传承人才断层和剧种同质化倾向。

 

三、保护修复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生态。建议通过政府采购,鼓励专业和业余剧团排演和移植更多群众喜爱的剧目到基层演出;让少数民族戏剧植根人民生产生活节庆习俗,融入民族地区百姓日常生活。与此同时,国家财政和文化基金设立少数民族濒危剧种保护和传承专项经费,并向边疆跨境的少数民族剧种倾斜;在全国性戏剧汇演交流和媒体宣传中,扩大少数民族戏剧影响,展现我国各民族团结、共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的新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京剧院一级演员袁慧琴:要扶持推广少数民族戏曲艺术

 

少数民族戏曲剧种是中国戏曲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文化的品格立足于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始终在一代代的艺术家团队中得到张扬。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剧种的戏曲工作者以更加多元的创作方式,进一步拓展本民族剧种的形式、展现不同的风采,呈现出浓郁的时代性和人民性。

 

不可否认的是,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在多年发展中,经历了与汉族戏曲相同的社会文化挑战,艺术团队趋于萎缩,特别是在民族歌舞较为兴盛的区域,民族剧种的发展受到限制,艺术人才及其艺术创造无法得到很好的经济扶持和宣传推广。对此,建议:

 

一、每个民族剧种要有一个成建制的艺术团队,将民族剧种的代表性团队纳入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战略中来,提升民族戏曲从业者的职业尊严与社会地位。戏曲是团队的艺术,艺术作品的基础在于艺术工作者的完整整合,这也是少数民族戏曲事业的中坚基础。

 

二、要高度呵护民族剧种的领衔主角,及时地记录、保存、整理、研究、宣传民族剧种的代表艺术家及其艺术成就,加大经济扶持力度。特别是对民族剧种的经典剧目,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扶持其在国内、国际的重要艺术平台上,展示中国形象,张扬多元一统的中国民族文化。

 

三、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按照民族文化发展规律来制定民族剧种发展规划,对于藏戏、壮剧等古老的民族剧种,加大保护扶持力度,借助国家财政挖掘优秀传统经典力作;对于蒙古剧、苗剧等年轻剧种,加大创作扶持力度,推动新创作品的舞台化呈现。

 

■全国政协委员,西部战区陆军战旗文工团副团长郭瓦·加毛吉:加强藏戏传承、保护和发展

 

作为我国少数民族戏剧中特有的一个剧种,藏戏具有很高的民族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深受藏族同胞的喜爱。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藏戏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藏戏的传承,一般以民间藏戏团的形式分散在藏区乡村、牧区。由于没有固定的收入和经费来源,多数藏戏团运行困难。改革开放以来,藏区各地民间藏戏团虽然有所恢复,但因为自身缺乏能力和经费更新剧目,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年轻观众已经对藏戏十分陌生,藏戏艺人的传承也出现断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藏族同胞对本民族戏剧文化重新燃起热情。

 

当前,藏戏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在体制机制上,大多以老百姓自发组成的民间藏戏团为主要形式,运行不规范;表演经费来源主要依赖民间自发捐助,资金短缺;缺少传承人,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不足。对此,建议:

 

一、国家对传统藏戏剧目和藏戏老艺人尽快进行系统抢救,挖掘、收集和整理剧目,建立视频数据库;

 

二、培养藏戏人才,建立藏戏学校或在民族地区艺术院校或艺术专业中开设藏戏专业;

 

三、改变传统藏戏内容单一、艺术表现手段滞后的不足,创作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深刻变化的新藏戏;

 

四、在表现形式上适应现代观众,特别是年轻观众审美需求;

 

五、国家对确有发展前景的民间藏戏团体给予资金、人才和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京剧院三团团长张建国:加强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工作刻不容缓

 

大理州白剧团成立于1961年,多年来创作生产剧目近百台,培养造就了大批艺术家。分别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天下第一团”“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进入新世纪,白剧曾经历了低谷,又逐渐焕发生机,其中的转换对我们不无启示。

 

2004年,经过第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大理州白剧团并入大理州民族歌舞剧院,被认定为“地方性文艺事业”,后虽列入国家非遗名录,但没有享受应有政策。白剧发展进入低谷,5年没有上演新戏,人才严重断档,一旦排演大戏需要返聘退休人员才能完成。

 

2013年,卢展工副主席带领全国政协京昆室部分委员到白剧团考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引起当地政府重视,在经费保障、人员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新剧排演等方面进行了深化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白剧工作的意见》。白剧恢复了发展,成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文化部重点扶持的西部提升剧目。为此,建议:

 

一、尊重文艺规律。做好文献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加强理论评论工作;尊重少数民族戏剧的发生发展规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创造,鼓励引导各少数民族戏剧准确把握本民族特色和内核;鼓励创作反映时代精神、讲好当代中国故事的文艺作品;尊重艺术人才培养规律,探索传承人传习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

 

二、在深化改革中加强保障、激发活力。各地政府要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完善“送戏下乡”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内容,把这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重视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人的培养

 

今年9月,我随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专题调研组赴贵州、广西考察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情况。通过调研了解到,两省(区)少数民族戏剧发展整体态势较好,但也有些喜忧参半,最突出问题和困难是戏剧传承后继乏人。如贵州布依傩戏代表性传承人目前州级传承人只有3人,县级传承人8人,年龄都超过65岁。广西京族嘲剧传承人几乎都在70岁以上,后继乏人。少数民族戏剧要传承延续,传承人不可或缺,后继不可乏人。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要保证。为此,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人的扶持、培养和发展。

 

一、重视少数民族戏剧教育,让少数民族戏剧走进当地校园成为文化发展的一项任务,将少数民族文化一代又一代传承下去。戏剧文化的繁荣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戏剧教育大众化和普及程度的高低。戏剧进校园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进而带动戏剧传播。同时,少数民族戏剧“以歌舞演故事”有文化欣赏的精致性、优雅性、专业性,对培养国民文化素质有特殊作用。

 

二、国家建立少数民族艺术发展基金,对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和发展中的人才建设予以专项支持,特别对单一剧种传承人、专业研究人员(如侗戏、布依族傩戏、京族嘲剧、仫佬戏等)应有特殊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应从公益性文化经费中发给传承人较高生活补贴和专业经费,为传承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同时把传承人梯队建设任务纳入当地社会文化发展规划,建立老中青结合的传承人队伍。传承人应建立师带徒模式,尊重少数民族戏剧口口相传的传承特点。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重视少数民族戏曲剧种的文化安全

 

少数民族戏曲是在民族地区形成的独具民族特色的剧种形态,最大特征不是“少数”性而是“民族”性,是多元一统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彰显民族个性、民族价值、民族审美的戏剧特征。民族剧种是边境民族文化交流中,最能彰显中国长期以来民族团结、民族文化理想的重要载体,剧种的传承、建设、发展关乎边疆民族文化安全状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曲剧种的文化安全,实际是对中国文化安全的高度维护。对此,建议:

 

一、加强对少数民族戏曲的政策倾斜,凡是有少数民族剧种的民族地区,应建立或遴选少数民族剧种的代表性专业剧团,由民族地方政府颁布长期发展规划,作为少数民族剧种传承的核心机构。

 

二、对边疆地区涉及到跨境民族的少数民族戏剧样式,加强资助力度和人才培养,确保民族文化安全。在文化部或国家艺术基金及地方艺术基金等平台上,专设少数民族戏剧发展专项资金,用五年或更长期时间,全力扶持少数民族剧种剧团和代表性艺术家的培养、创作。

 

三、进行少数民族戏剧人才的培养集训,协助挖掘传承剧目,提升少数民族戏剧传承者的艺术水准。委托相关戏剧理论机构培养少数民族戏剧的理论、创作人才,为少数民族戏剧的长效发展提供理论与文学创作人才。

 

四、在已经行之多届的“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基础上,提高会演规格,加强少数民族戏剧交流、推广和宣传,借此推进少数民族戏剧在国内外的巡演频次与力度,增加少数民族戏剧的认同感。

 

■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名誉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谭志湘:落实少数民族戏剧保护政策是当务之急

 

我和青海省藏剧团相识相交大概有二十多个年头了,国家级的奖项他们几乎拿遍了,但依然面临资金不足、人员不足等问题。这可以说是少数民族戏曲剧团生存状态的一个缩影。

 

中华戏曲由汉族戏曲和少数民族戏曲共同组成。京剧、昆曲、地方戏是汉族戏曲,藏剧、壮剧、白剧、彝剧等是少数民族戏曲。少数民族戏曲面对的主要是少数民族观众,但历来把少数民族戏曲纳入地方戏的分类法,在理论上忽略了少数民族戏曲的民族性。

 

其实,对民族剧种的保护问题,关系的是少数民族观众看戏的问题,而传承发展好一个民族剧种有助于维系一个少数民族群体;同时,也关系着民族团结问题。为此,建议:

 

一、把少数民族戏曲从地方戏之中分离出来。像对待京昆那样进行保护,制定少数民族戏曲剧种保护政策;

 

二、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可作为一个单独戏曲门类参加国家级活动,如中国艺术节等;

 

三、帮助少数民族戏曲剧目走向世界大舞台,向世界展示中国少数民族戏曲的艺术魅力。

 

部委声音■■■

 

■文化部副部长董伟:

 

少数民族戏剧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浓郁的民族特色,在戏剧百花园中极其宝贵。做好民族戏剧的保护传承,对于促进全国艺术事业的繁荣兴盛,对于增进民族团结,对于维护边疆长治久安和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文化部扶持发展少数民族戏剧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戏曲传承发展政策,加强对少数民族戏曲剧种的扶持力度。二是实施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的针对性项目。三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对少数民族戏剧予以支持。

 

少数民族戏剧创作除了资金匮乏、人才不足等共性问题外,还面临着保持民族特色、跟上时代步伐等问题。

 

下一步,文化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文艺创作,抓好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保护。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全国地方戏曲剧种的基础数据,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传承发展政策,夯实发展根基,实现动态化、科学化管理,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激活少数民族戏剧的艺术生命力。

 

二、抓好重点创作任务。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提前规划,支持少数民族戏剧创作。大力抓好现实题材创作,创作更多反映各民族大团结、展现各民族共创美好生活,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少数民族戏剧优秀艺术作品。

 

三、尊重少数民族戏剧发展规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创造。坚定文化自信,树立学习少数民族戏剧、了解少数民族戏剧、服务少数民族戏剧的观念。文化部将配合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戏剧会演,推动其交流和发展。

 

四、加强少数民族戏剧人才的培养。继续在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等人才培养活动中加大对少数民族戏剧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要根据少数民族戏剧创作的需要,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以人才培养来促进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

 

委员们的发言让我感到,大家对文化文艺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文艺工作、少数民族戏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同时也感受到,大家就这个话题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明确要加大对包括少数民族戏剧在内的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的支持力度。中宣部在各项工作中,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等文艺创作和人才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对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和文艺发展给予倾斜,促进少数民族戏剧事业传承发展。

 

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少数民族戏曲传承和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刚才委员们的发言,很多都切中要害,比如创作能力弱化、人才流失、投入不足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从中宣部角度来讲,我们将更加重视并切实加强这项工作:

 

一、进一步指导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中宣部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力度,指导各地、各有关方面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同时,督促指导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具体扶持政策,推动少数民族戏剧实现新的繁荣和发展。

 

二、今后制定一些文件和政策时,将进一步向少数民族戏剧工作倾斜。下一步,中宣部还要协同有关部门,在宣传文化系统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平台中,对创作排演、人才队伍、基础投入等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发展的重要环节,给予更大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和传播力度。下一步,中宣部考虑运用媒体和互联网,加大对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发展的宣传和传播力度。特别是,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给内蒙古乌兰牧骑队员们回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更多民族地区的乌兰牧骑式的文艺队伍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推动开展少数民族剧团交流演出活动。加大力度抢救和保护现有少数民族戏剧遗产,推动优秀少数民族戏剧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营造传承和发展的良好生态。

 

■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

 

一、拓展少数民族戏剧展演传播平台。过去,我们更多是凭借大型文艺会演等活动,平台资源比较有限。现在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戏剧,应该适应新的时代变化,创新载体和方式。比如推动少数民族戏剧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推动少数民族戏剧进入中国艺术节、上海国际艺术节、乌镇戏剧节等大平台。同时,还可以多采用信息化手段,把少数民族戏剧传播出去,让更多人了解认识。

 

二、从实际出发,改进评奖方式。全国少数民族会演和最近几年的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确实是精彩缤纷。在此过程中,组织者、参演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下了很大功夫,希望得到权威的认可,以便回去后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展示。但是由于一些规定限制,主办部门往往无法进行评奖。例如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后就是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评奖。正如许多专家和民族文艺工作者所呼吁的,少数民族的文艺奖项还是应该由相关权威部门来评比和发放。

 

三、以文化认同来推进“五个认同”的深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我们的文化认同靠什么?就是要靠包括少数民族戏剧在内的文化艺术不断发展来增强。我们应该把这个重要抓手用起来,做好这项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

 

支持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发展是财政的重要职责,近年来,财政部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在政策扶持方面,2015年,会同文化部等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了财政支持戏曲创作演出、人才培养和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的机制措施。2017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方案和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将送戏下乡、进校园等活动常态化,推动培养戏曲后备人才。在资金扶持方面,一是通过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部门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戏曲普查、名家传戏、高雅艺术进校园、全国少数民族戏剧文艺会演等;二是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等渠道,资助少数民族剧目创作、排演、交流和人才培养;三是通过文化和教育相关转移支付,支持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基层戏曲院团设备购置,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保护,地方戏曲院校和戏曲专业发展等。

 

支持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财政部责无旁贷。我们将认真总结反思,对现有相关政策作出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支持促进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同时,提两点建议:

 

一、地方政府要落实好相关政策。大家反映少数民族戏剧拿不到资源,但中央层面的支持政策是有的,问题是有些政策地方落实不到位。少数民族戏剧所在的省级、市级、县级政府,要把支持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把相关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中央层面要加强统筹协调。在中央层面,应当有一个主要部门(如国家民委、文化部)统筹协调这项工作。中央已有的支持渠道和平台,如国家艺术基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都可以支持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关键是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利用好现有渠道,如国家艺术基金,对支持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应该有硬性要求,把剧本创作、人才培养等任务凝炼成具体项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

 

刚才认真听了16位委员和专家的发言,很有收获,很受启发。这对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帮助。大家对我们加强宣传和推广少数民族戏剧充满了期望。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类平台、各类机构,包括网络视听新媒体等,从三个方面加强:

 

一、宣传少数民族戏剧剧种,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戏剧剧种。

 

二、展播少数民族戏剧剧目,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宣传少数民族戏剧名家,推出更多少数民族戏剧的名家和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新时代要继续加强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戏剧工作事关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事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从这一高度来提升认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艺思想的引领下,结合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要求,结合各位委员的意见,继续改进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戏剧的宣传推广,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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