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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动引导带动界别群众学习领会贯彻全会精神——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9-11-18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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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动引导带动界别群众学习领会贯彻全会精神——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11月12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京召开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永清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多个界别的13位全国政协委员发言。委员们表示,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深入领会重大意义、认清历史发展大势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优势。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握好人民政协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联系,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到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全国政协委员要作学习领会贯彻的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带动界别群众更好地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尹蔚民:对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几点思考

在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方面,我想重点谈谈自己对于人民政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思考和体会:

第一点思考,凝聚共识的定位是什么?

现在有一种提法是把凝聚共识作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三项职能之外的一项新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我的理解是,政协还是三项职能,凝聚共识应该是一项根本性的要求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当中,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都要达到凝聚共识的目的。

第二点思考,要发挥界别的作用,更好地凝聚共识。

凝聚共识首先是政协委员要凝聚共识,委员都在界别之中,所以界别要充分发挥作用,也就是让界别组织起来,活动起来。我认为可以考虑把政协界别的组织架构明确起来,一是让没有组织体系的界别召集人加入专门委员会领导班子;二是以界别的名义在政协大会、常委会议上发言;三是各类调研在依托专委会的基础上也可以界别的形式出现;四是扩大专委会的委员规模,把界别委员吸纳到专委会来;五是以界别的名义组织活动。

第三点思考,如何扩大凝聚共识的影响力?

凝聚委员共识可以“”自拉自唱”,但要凝聚社会共识就要有具体举措。当前我们“自拉自唱”比较好,内部声音很响很洪亮,但是社会影响力怎么样呢?我觉得在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这么发达的背景下,政协可以做一点突破,比如将有些双周协商座谈会以直播形式向社会呈现。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内容可以敞开门协商,让老百姓知道专门协商机构都协商了什么,怎么协商的。前不久双周协商座谈会谈就业问题、全民健康问题,都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如果能做深度报道或者直播,影响力会很大。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部长、党组书记)

陈智敏:对如何协调和化解社会矛盾、凝聚共识的思考

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我想重点谈谈怎样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在协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的凝聚共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贡献。我认为有几项工作可以做:

一是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要通过政协的广泛代表性,将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各党派各方面各阶层人民的共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调查研究,及早发现社会问题,掌握问题发展趋势、原因及影响,及早分析解决;三是政协委员要主动利用在特定领域的影响力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成为党和政府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一条防线;四是要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各级政协委员要主动联系群众,进社区、下基层,准确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五是要积极发声,建议全国政协依托各个专门委员会与各界群众联系,针对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献计献策;六是要加强民主监督,特别要就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民生问题加强监督;七是要发挥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讲好中国故事。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党委委员)

黄树贤:要明晰新时代社会和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

作为社法委的委员,我们应该准确把握社会和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明晰新时代社会和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定》对新时代社会和法治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我们要系统学习领会《决定》关于社会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并在工作实践中坚决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同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的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发言人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原部长、党组书记)

邓纯东: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积极作用

我认为,把全国人民、社会各界、各个方面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四中全会整体要求上来,人民政协大有可为。

一方面是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上,形成全党全国人民与社会的高度认同方面大有可为。政协可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把各党派、各界别、各方面群众的认识凝聚到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上来,使社会各界群众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另一方面是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凝聚共识的工作。人民政协可以广泛开展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努力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素质。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院长、党委书记)

何蓉:浅析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新阶段的使命与担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国家制度建设走向新的“自觉”发展阶段。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者、社会政策的制定者,要帮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自觉”发展。

一、与各部门或领域的制度相比,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既是部门的、又是总体的,人民政协的职责任务既是指向自身的,又是指向其他领域的。人民政协的工作全面嵌入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任务和目标,可以为一线部门贡献有景深的视野、有反思的观点和智慧。

二、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建设方面,有天然优势,有使命担当。例如,对制度的“非预期后果”,可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实现制度效能的靶向精准;针对制度制定非常成功但落实不到位现象,可以发挥人民政协在凝聚共识方面的优势,帮助实现政府职能的上下贯通、左右顺畅。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源于党的领导、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同时也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人民政协可以选取改革开放以来比较成功的政策或制度,考察其政策出台背景与过程、实施与反馈、成就与不足等,为相关部门的制度建设与完善提供依据。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强卫:紧密联系实际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

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首要的是紧密联系实际,吃透精神、把握精髓、融会贯通,特别是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它是“制度之母”。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第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新时代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真正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法治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又保持了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独特道路。

第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会所要推进的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最终都会反映人民意愿,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上。社法委要把四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找准落实新时代社会和法治领域工作部署的切入点和落脚点。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张季: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政协委员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对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我结合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协工作,就这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体会。

一、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认为政协可以对涉及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进行回顾、盘点,对这些改革的进展、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二、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全国政协可以对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和事关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重要制度发展进行跟踪研究。比如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政协可以在这方面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

三、必须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总书记强调要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我认为要把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过程。我在某省调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时发现,该省刑事案件一审服判率降低近一半,二审改判率大幅增加,建议社法委对此问题开展调研和协商。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郝赤勇:推动依法治国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明确要求。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社法委在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扎实开展协商议政活动。比如今年,我参与了社法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保障”和“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并认真配合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我认为,人民政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应当努力用好协商民主这个看家本领,组织和引导政协各界别和全体政协委员平等协商,针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推动依法治国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

丁元竹: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政协要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发挥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我在调研中发现,各地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比如上海的“1+6”,四川大邑的“无讼社区”,苏州的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北京市的“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实践。各地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智慧社区建设前期投入很大,但缺乏后续资金。一些智慧社区的功能单一,依赖于技术公司,不能全面考量居民需求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建议社法委在2020年的工作中把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列为专题进行调研和理论分析。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李大进:集中委员智慧发出强音

我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因为职业的关系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进步和改革,亲身体会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要用自己的工作实践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同时建议:

提高全体委员的参与度,发挥政协委员人才济济、专业多样、经验丰厚的作用,集全体委员的大智慧当好智库、发出强音;

选择一些与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关的话题,深入务实地研究一些问题,特别是许多沉在基层的现实难题,集中委员智慧为中央决策和国家施政提出有效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让政协这项职能在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效能;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让其成为政协在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建言献策的专业窗口,为国家在法治、德治、共治的进程中建真言、献实策。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

莫荣:政协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发挥更多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制度竞争力奠定了法治基础。结合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研究心得和人民政协的职责,谈几点学习体会:

《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发挥政协这个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为广大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政协要关心和团结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帮助他们发挥企业家创新精神服务国家经济发展。

我认为政协还要研究“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决定》第一次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写入文件,丰富完善了生产要素市场,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将对生产力发展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并影响生产关系的改变,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其发展前景就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这对社会管理提出新的挑战,但我们的研究和准备比较薄弱。在分配制度方面,政协还应研究社会保障作为重要再分配的调节机制和手段的政策。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韩庆祥:政协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具有重要作用

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国政协工作,我的学习体会是:人民政协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通过“民主协商”发挥重要作用。《决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民参与。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它可以参与国家治理,通过民主协商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通过“凝聚共识”发挥重要作用。凝聚共识是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一环,它有助于达至共识进而实现目标,使人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人民政协在凝聚全国人民共识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通过“建言献策”发挥重要作用。委员要提出高质量的提案,相关职能部门也要认真对待委员提出的提案。我建议要重视“道”的层面的提案。人们相对注重“术”和“行”层面的提案,这很重要!然而人们往往认为“道”的层面的提案太虚,不解决实际问题。要实现强起来的目标,就应当把“道”提到议事日程,为世界贡献中国理论、中国思想、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以及中国的理论家、思想家。

四是通过“调查研究”发挥重要作用。调查研究既影响着我们对客观事物的判断,也影响着科学决策。全国政协可以通过调查研究进而提出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从而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科学依据。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原校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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