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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调研组赴晋调研健全完善提案审查和提案公开制度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4-1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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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武珍)“对于提案审查工作,建议对立案的标准进一步研究和细化,提出更具操作意义的规定内容……”4月6日至7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干以胜、王国卿率全国政协调研组赴晋就“健全完善提案审查和提案公开制度”课题展开调研,山西省政协提案委主任张克强提出上述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始,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主持会议的王国卿介绍。就此,全国政协办公厅拟订了《关于推进提案公开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国政协提案委拟定了《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修改稿),并赴晋听取山西省政协及部分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太原、大同、阳泉、忻州等市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推进提案公开工作,公开的方式和标准应以产生的社会效果为依据,并遵循提案质量高、办理成效化、社会效果好为原则。”“遵循《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修改稿)制度,优化立案流程,注重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各环节的民主协商,力求做到精准办理。适宜公开的全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座谈会上,山西省政协及太原、大同、阳泉、忻州市级政协提出建议。

 

“《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修改稿)和《推进提案公开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具体、全面,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地方政协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特别是关于《推进提案公开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地方政协提升提案质量提出要求;对提升党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意义重大。”山西省政协主席薛延忠与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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