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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协聚焦“创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机制”
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12-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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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济南市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围绕“创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机制”议题协商座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济南议政建言。

 

座谈会上,济南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全市近年来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9位委员和专家分别围绕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等问题座谈交流,发表意见和建议。

 

“部分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缺乏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有的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欠缺,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导致了一系列不按‘规矩’出牌的社会现象。此外,基层司法人员数量、综合素质等方面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政法系统各基层站所、村‘两委’三者联动效应和推进合力不足,存在着‘该管的管不过来,能管过来的不想管,想管的又不该管’等现象。”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济阳县曲堤镇党委书记白宝强委员提出,除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外,还应创新法治形式,发挥基层合力,将各类调解相结合、礼法结合,积极打造和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做好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结合的文章。

 

“当前,社会已进入新媒体时代,网民越来越多、手机用户越来越普及、信息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新媒体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委员建议,尽快建立并完善网络新媒体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等普法形式构建参与性、互动型的普法模式,及时推送图文法律新闻资讯和信息,使用网络流行语等老百姓喜爱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实现精确式普法。

 

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主任李荣凯委员对于“普法进基层”也表达了其重要性,并建议“就近”开展法治宣传。如:在居委会、村委会建立法治方面的宣传橱窗、宣传栏、图书角等,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建设普法广场、法治公园、法治宣传电子屏等,方便社区群众随时随地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

 

“各位委员和专家学者的建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济南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在认真听取发言后,市政协主席殷鲁谦说,要充分认识创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机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努力寻求济南市法治建设的“最大公约数”;要更新观念,进一步深化“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的认识,积极培育和弘扬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建立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在人、财、物的配备上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快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办法,注意贴近老百姓的生活,从符合群众的愿望来进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水平;要创新载体,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符合全市实际的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对已经探索出的好做法及时总结,组织力量提升,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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